作者maktuba (动起来吧~)
看板NTUGSA
标题Re: [问题] 请问一下有关於研究生办助学贷款
时间Mon Aug 28 01:29:50 2006
※ 引述《dearyou (打烊了。)》之铭言:
: 很多事情就是法制的概念,例如所谓的研究生协会乱搞,
: 跟有没有研究生协会立法机构没多大关系,「是两码子事」,
: 但无论是学说还是实务上,怎麽会是彻底没有关系的「两码子事」?
: 我还是紧扣那两个例子,如果研协会有立法机构,
: 那麽研协会长如何得以无所节制的任命数十位乱七八糟什麽概念都有的首长?
: 立法机构可以出面制衡。
: 如果研协会有立法机构,那麽研协会的经费当然会有机构可以监督,
: 怎麽会有私募经费遭到乱花的可能?
: 所谓的没有关系,是要推翻我们这些念法政科系院所所教导的「最基本」信念吗?
: 单单只有行政权,而没有独立的立法、司法权,对成员的保障可以更好?
: 这是不可能的事。
: 例如,研协要怎麽纳入学代会监督?
: 学代会其实就是学生会,所谓的台大学代大会,就是台大学生会的立法系统,
关於研协监督的问题
据查研协官网相关规定:
选区划分:不分选区,以全校为一大选区。
应选名额:每一百五十名研究生选举研究生代表一名。
研究生代表之任期一年,每年并同会长选举办理改选。依本会章程规定,应成立
研究生代表大会,依比例代表原则选出研究生代表共同推动会务。唯因有意参选之同学
过少,故本会自民国七十九年新章程通过後,一直未能成立研究生代表大会至今。
依七十九学年度起研协之决议,若参选人数达到应选名额才举行研究生代表之选举
(即至少必须为同额选举,不得为缺额选举),否则将不举行研究生代表之选举。
这是网上官方的规定
也就是有几个问题
1.研究生代表大会,应该是研协的立法监督机关,每届本就有必要成立
否则就如您所说 行政独霸 没有牵制机制,但过去为何没当一件重要事情看待?
当然跟研协地位有争议,变的研协好像是在所谓的大学生会的全体服务底下的
研究生服务小团体。好像服务处一样补足学生会对研究生权益与福利照顾的不足。
但既然近来历届的研协会长与干部都表示了研协与学生会是独立不同的自治团体
自然研协有必要成立研代大会!!而不该靠您提到学生会的学代大会来监督研协才是。
2.上一届是没有成立研代大会,在官网的组织架构图中,也不见这层级
但这次(三十八届)却办了停了不知多少年的研代选举,可是本次亦同样未达应选名额
(一百五十个就要选出一个 那台大至少要数百个研代才行 可见这规则有多不宜现况)
所以应该请问三十七届干部,办本次选举前,怎未先修改规章
而提出了本次应选两名的办法!?!?!?(我选後才发现这规章~)
应请三十七届决策干部说明,并赋予研代的期望与功能?
3.研代就我个人解读,就应如同学生会的学代一样,属於立法与监督部门
所以有义务监督研协财务与工作状况 并提出同学的需求与意见
但我也不懂 我应该算不算有行政权?也就像研协干部直接代表研协跟学校反应?
还是应该发现问题,向研协干部反映去向校方争取?这也是研代地位的困境
当然不合理的事情,我也是该秉持服务精神,以台大学生身分向学校第一时间抗议
(也就是我不知道研代该不该或有没有这种身份冲第一线的时候)去表达作为代表
的一种热忱。但对研代地位的困境,还是我的疑惑就是.....
4.新一届的工作,研协应短期内尽快将所有干部内阁确定名单公布公评,并作官网的更新,
同时需要将组织表更动,也就是纳入研代大会,并且择期开会,
把不合时宜的规章做讨论与表决修改,正式将研代大会做起来,与依法(规)行政
当初说的由会长遴选的剩下八名研代也应该出炉噜(当然这法源与合法性也怪怪,
不过本次办选举是这样规定....研代应该全部民选才是...也许也该一并检讨~)
恩 没关系 我们被批是件好事 赶快反省改进
就大家都快动起来就好了
逸陵也加油吧
第三十八届研代 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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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91.9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