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ansport (transport)
看板NTUGSA
標題[建議] 腳踏車
時間Mon Sep 12 00:19:46 2005
會長你好..
我是台大研究生..已經畢業了..
但在台大兩年的時間..對於台大的學生權益..
有一點感覺..想和會長建議一下
學校面積頗大(和台灣其他學校比..)
學生時常須腳踏車代步..
其一、但校園裡只有一個腳踏車部..並無法達成市場自由競爭的機制..
每次看到開學時..南部的家長心疼自己的子女沒有代步工具..
都往校園裡的腳踏車部裡去..完全沒有其他選擇..(市場壟斷..暴利啊..)
這些家長就只好白白花錢..唉..天下父母心啊..
其二、校園裡時常堆放了許多無主的腳踏車..
我看了兩年了..位置都不變..連動都沒動過..
校方沒有任何處理措施..
美其名..每次開學初有二手腳踏車販售..
但買過的人都知道..其釋出的數量根本無法滿足眾多學生的需要..
僧多粥少的情況下..
造成了八點開始賣..有很多人五六點就趕早去排隊的情況..
七點去..就看到一串人龍的怪現象..很多人根本買不到!!
其三 校方針對違規停車的腳踏車..將其拖掉到水源校區..
但沒有留下任何記號..沒法有效的聯絡車主..留下足夠的訊息..
車主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學校拖吊了或車子是被偷走了?
去過水源校區的都知道..想尋找自己的腳踏車,如同大海撈針一般..希望渺茫..
所以常常只好自認倒楣..再買一台..(增加暴利的機會啊..)
但相同的事..還是會發生..
以上三點..是個人對學校處理學生交通問題的一些意見...
我想學校應可以提出更積極的作為來服務學生..
讓學生有更好行的環境..
例如:1.公開腳踏車部招商過程..
或在校園內(我是指校本部內)設立同種性質部門,
以達商業競爭目的,符合消費者有選擇的利益
2.針對校內多於棄置的腳踏車..
應於以公告貼牌,告知車主在一定時間內將車子移到合適停放位置
若超過時限,貼牌車輛就已報廢無主腳踏車論..
學生可向校方免費限額索取..這樣有三個好處:
a.解決無主腳踏車佔用停車位問題
b.學生可獲得免費二手腳踏車,後續維修問題學生自理,校方不必投入人力!
且可達到物禁其用的環保目的
c.校方不必大費周章將腳踏車運到水源校區..浪費人力..
3.針對違規停車拖吊..須有效建立車主尋車機制..
否則所拖吊車輛..又變成另類的無主車輛...
個人一點拙見建議..提供會長參考..
希望拋磚引玉..有更多好的意見被提出..
使校方更多關心學生行的問題..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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