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加退選重要公告
發文日期:93-3-10
發文字號:校教字第0930006223號
主旨:公告受理學生更正選課相關事宜。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校學則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學生未按照規定辦理加退選手續者,其自行加
選科目、成績、學分概不予承認,其自行退選科目,成績概以零分計算』,請各系所
學生務必於三月十九日(星期五)起上網檢查本學期加退選後之選課結果(包含課程
編號、班次、課程名稱、教師姓名是否相符﹖學分總收是否正確﹖是否遺漏0學分之
課程﹖)選課結果如有不符,學生應依網路上選課清單之指示,自行列印『選課更正
單』辦理更正手續。
二、選課結束查詢網址為
http://info.ntu.edu.tw/點選『學生』、『選課』、
『選課結果查詢』。
三、更正手續應於三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之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標題:
學生上課請假重要公告
發文日期:93-3-10
發文字號:校教字第00930006156號
主旨:緣於本校多位教師在學校會議及不同場合中反映學生學習意願日漸低落,時有
缺、曠課情形,為免本校學生素質降低及影響教師課情緒,請 貴學系(所)
轉知所屬教師確實依照本校學則第四章有關學生請假、曠課、扣分之相關規定
辦理,請 查照숊說明:一、茲抄錄本校學則第四章請假、礦課、扣分條文如后:
第三十三條:學生因故不能上課者,須依學務處規定之請假規定請假。
第三十四條:未經准假或假期己滿而缺課者,以曠課論。曠課一小時,
以請假五小時論。
第三十五條:學生平時請假達學期上課時數五分之一者,扣該科學期成績
百分之五,達四分之一者,扣該科學期成績百分之十。
第三十六條:一學期中某科目請假達三分之一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二、為便於授課教師對學期中學生平時上課缺、曠課情形記統計,以作為學期
成績考評之依據,教師可於本處註冊組網站:
http://regist.aca.ntu.edu.tw/
點選『各式申請表』中下載『曠課紀錄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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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82.36
※ 編輯: iamznon 來自: 140.112.82.36 (03/15 14:28)
※ 編輯: iamznon 來自: 140.112.82.36 (03/15 14:32)
※ 編輯: iamznon 來自: 140.112.82.36 (03/15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