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IMIN (不到最後決不放棄)
看板NTUE_Nse99
標題[夫哥] 註冊相關事宜
時間Fri Dec 25 14:47:01 2009
一、98學年度第1學期學期
成績單,預訂於
99年2月8~10日期間寄出,通訊地址有異動者
請儘快至
教務處招生組更正,俾利相關通知能正確寄達,以維個人權益。
二、申請學雜費減免:(招生組分機:2226)
(一)申請者須為本校在學之各系所
自費生且具下列身分之一者: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
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子女或原住民籍
學生等。
(二)舊生除原住民籍、軍公教遺族學生經核准在案者,逕予減免學雜費至畢業為止;低
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現役軍人子女、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均需
重新申請,俟申請通過後,學校會在繳費單上扣減。
(三)舊生需於
98年12月1日(二)至98年12月31日(四)止,持相關證明至教務處招生組申辦
,未於規定時間申請辦理者,不予補辦(惟有新發生事實之特殊事故除外)。
(四)申請表單請逕至
本校首頁「學雜費專區」→「最新公告」→「自費生申請就學優待
注意事項」下載。
三、繳納
學雜費:(招生組分機:2226)
(一)大學部、研究所學生請於
99年2月23日(二)前持繳費單,利用(1)ATM轉帳、(2)中信銀
櫃台、(3)郵局櫃檯、(4)超商繳款、(5)跨行匯款、(6)信用卡繳款(信用卡繳費者請於
2
月11日(四)前完成手續)。
(二)逾規定時間未繳費者視同未完成註冊手續,將依學則規定予以退學。
(三)大學部延畢生(赴國外交換學生除外)、修習專班課程學生、研究生之學分費及音樂
系大四之副修個別指導費於修習學分數確定後再行繳納,繳費日期另行公告(若需辦理就
學貸款,請持選課清單至招生組申請提前開單)。
(四)學生可透過
本校首頁學雜費專區線上查詢及繳交學費(含補印繳費單及收據)進行線上
繳費、查詢繳費記錄、補印繳費單以及列印繳費證明單等功能。
四、正式上課日期訂於
99年2月23日(二)
(一)請大學部、研究所各班班代於
99年3月5日(五)前收齊班上同學之
學生證至招生組蓋
註冊章。未繳費或未登錄完整學籍資料者,學期註冊章將緩蓋
(二)欲辦理98學年度第2學期休(退)學者,請於
99年2月23日(二)前至招生組洽辦,
並請勿繳交學雜費,俾利簡化退費手續;
99年2月24日(三)起辦理休(退)學者,須繳納學雜
費,並依規定辦理退費;本(98)學年度第2學期休(退)學截止日為
99年6月14日(一)。
五、辦理就學貸款:(生活輔導組分機:2044、2055)
本校受理學生就學貸款之時間為(
99年2月22日至99年2月26日),欲申貸學分費之研究生
及需另行申貸學分費之大學部學生,請先至教務處招生組預開繳費單。(詳見
學務處生活
輔導組網頁「就學貸款須知」)(如有更動,以教育部最新公布實施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
學生就學貸款相關要點辦理)
六、學生團體保險費:(生活輔導組分機:2043)
本學期學生團體保險費依註冊繳費單所列金額繳納。
七、學生兵役事項:(軍訓室分機:2352)
轉學、復學生等尚未辦理緩徵(儘召)同學,請於
開學第一週內填製申請表後,送交
軍訓室
辦理,逾時不交、自負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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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30.97
※ 編輯: HUIMIN 來自: 140.112.30.97 (12/25 14:49)
※ 編輯: HUIMIN 來自: 140.112.30.97 (12/25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