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IMIN (不到最後决不放弃)
看板NTUE_Nse99
标题[夫哥] 注册相关事宜
时间Fri Dec 25 14:47:01 2009
一、98学年度第1学期学期
成绩单,预订於
99年2月8~10日期间寄出,通讯地址有异动者
请尽快至
教务处招生组更正,俾利相关通知能正确寄达,以维个人权益。
二、申请学杂费减免:(招生组分机:2226)
(一)申请者须为本校在学之各系所
自费生且具下列身分之一者:军公教遗族、现役军人
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身心障碍学生、身心障碍人士子女、低收入户子女或原住民籍
学生等。
(二)旧生除原住民籍、军公教遗族学生经核准在案者,迳予减免学杂费至毕业为止;低
收入户学生、身心障碍学生、现役军人子女、身心障碍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均需
重新申请,俟申请通过後,学校会在缴费单上扣减。
(三)旧生需於
98年12月1日(二)至98年12月31日(四)止,持相关证明至教务处招生组申办
,未於规定时间申请办理者,不予补办(惟有新发生事实之特殊事故除外)。
(四)申请表单请迳至
本校首页「学杂费专区」→「最新公告」→「自费生申请就学优待
注意事项」下载。
三、缴纳
学杂费:(招生组分机:2226)
(一)大学部、研究所学生请於
99年2月23日(二)前持缴费单,利用(1)ATM转帐、(2)中信银
柜台、(3)邮局柜台、(4)超商缴款、(5)跨行汇款、(6)信用卡缴款(信用卡缴费者请於
2
月11日(四)前完成手续)。
(二)逾规定时间未缴费者视同未完成注册手续,将依学则规定予以退学。
(三)大学部延毕生(赴国外交换学生除外)、修习专班课程学生、研究生之学分费及音乐
系大四之副修个别指导费於修习学分数确定後再行缴纳,缴费日期另行公告(若需办理就
学贷款,请持选课清单至招生组申请提前开单)。
(四)学生可透过
本校首页学杂费专区线上查询及缴交学费(含补印缴费单及收据)进行线上
缴费、查询缴费记录、补印缴费单以及列印缴费证明单等功能。
四、正式上课日期订於
99年2月23日(二)
(一)请大学部、研究所各班班代於
99年3月5日(五)前收齐班上同学之
学生证至招生组盖
注册章。未缴费或未登录完整学籍资料者,学期注册章将缓盖
(二)欲办理98学年度第2学期休(退)学者,请於
99年2月23日(二)前至招生组洽办,
并请勿缴交学杂费,俾利简化退费手续;
99年2月24日(三)起办理休(退)学者,须缴纳学杂
费,并依规定办理退费;本(98)学年度第2学期休(退)学截止日为
99年6月14日(一)。
五、办理就学贷款:(生活辅导组分机:2044、2055)
本校受理学生就学贷款之时间为(
99年2月22日至99年2月26日),欲申贷学分费之研究生
及需另行申贷学分费之大学部学生,请先至教务处招生组预开缴费单。(详见
学务处生活
辅导组网页「就学贷款须知」)(如有更动,以教育部最新公布实施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
学生就学贷款相关要点办理)
六、学生团体保险费:(生活辅导组分机:2043)
本学期学生团体保险费依注册缴费单所列金额缴纳。
七、学生兵役事项:(军训室分机:2352)
转学、复学生等尚未办理缓徵(尽召)同学,请於
开学第一周内填制申请表後,送交
军训室
办理,逾时不交、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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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30.97
※ 编辑: HUIMIN 来自: 140.112.30.97 (12/25 14:49)
※ 编辑: HUIMIN 来自: 140.112.30.97 (12/25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