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anekiri (<<kiri>>)
看板NTUEE_Lab207
標題騎單車的叫「速人」 不強制戴帽
時間Fri Nov 23 10:04:18 2007
騎腳踏車到底是算車輛還是行人?答案是「以上皆非」,未來請叫它「速人」。交通部研
議將自行車視為「以雙輪代步的行人」,採取人車混用的雙模定位:當環境許可時,就是
慢車行駛慢車道,若不允許,就下車推行以行人的方式及速度移動。至於騎腳踏車是否強
制戴安全帽?交通部說,從歷來自行車主死傷率「看不出這兩者間的因果關係」,有九成
以上的自行車死傷都是原因不明,因此,交通部擬採宣導的方式,鼓勵配戴但不強制。
交通部長蔡堆半年前要求運研所研究,做為日後訂定自行車政策的依據,這分「自行車定
位與系統建置規畫」報告日前出爐。
目前自行車在法規上定位為「慢車」,大部分自行車都是行駛於慢車道的右側,警政署曾
提出「隱形車道」的概念,亦即將慢車道挪出一公尺做為腳踏車道,不再另行畫線、標誌
;而自行車推廣團體則是長期爭取路權,希望畫設專用自行車道。
不過,交通部運研所認為,不是每個地方的慢車道都有足夠的空間挪作隱形車道,且如果
將自行車定位為車輛非常危險,因為在路口,自行車無論直行或轉向,都可能與機車或汽
車動線產生衝突點。
另一方面,若將自行車定位為行人,允許自行車騎在人行道上,運研所認為,這對行人安
全又會產生威脅;且台灣的人行道有很多障礙,例如變電箱、電線桿,都會讓自行車騎乘
無法連續。
運研所遂提出既非行人也非慢車,但也既是行人又是慢車的「速人」概念,把自行車介定
為「速度較快的行人」,採取雙模定位,自行車不是爭取專有的路權,而是與車輛、行人
分享空間。
雖然運研所表示,自行車騎士的死傷率與安全帽無明顯因果關係,不過,台北市政府在今
年五月時仍宣布要修訂地方自治條例,強制騎單車者也要和騎機車一樣戴安全帽。因為台
北市統計,前兩年光是在台北市騎乘腳踏車傷亡人數就有一千七百人,去年因腳踏車意外
的死亡人數高達七人,這項規定最快年底就會實施。
運研所說,戴不戴安全帽對減少自行車騎士傷亡的差異不如機車騎士明顯,不過當中也有
城鄉差異,在都市可能接受度比較高,但是「如果要鄉下騎腳踏車巡田水的阿伯也要戴安
全帽,一定會被罵死!」因此會建議未成年者騎自行車最好配戴,但對成年人只需要宣導
不必強制,將來也會訂定一套辦法。而且現在才剛推廣自行車,他們也擔心如果強制要求
戴安全帽, 怕會適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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