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edulaw (iedu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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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簡述北一女校長連任案
時間Tue Mar 24 20:05:12 2009
近日,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以下簡稱北一女)校長連任案爭議一波接著一波。就現
任校長周韞維是否應繼續連任,不但學生發起反對連署,並且寄信到市長信箱表達心聲。
校教師會亦於校內進行民意調查,181位老師,有132位反對周校長連任,僅有6人支持。
在3月12日舉行之家長代表大會,針對「是否贊成校長連任」投票,最終以91對7票的懸殊
差距,反對校長周韞維連任。
北一女中教師會於日前向北市教育局遞出陳情函,直指校長周韞維九大缺失:包括北
一女樂儀旗隊赴愛丁堡表演,臨時撤換帶隊老師;不顧學生遭貓、狗、蚤、蝨咬傷,堅持
不請捕狗隊入校;行政人員更替如走馬燈及言語不得體等。網路上更有網友直言「她在西
松高中擔任校長期間已有很多非常一致的負面評價」。
教育並非只是技術,就其本質以言,乃是引導人的潛在知能,追尋智慧。透過教育活
動,以使知識傳遞,綿延不斷。校長,作為學校機關的最高領導人,自應是「透過與成員
的互動來發揮影響力,以引導團體方向,並糾合群力激發士氣,使其同心協力齊赴團體目
標。」(謝文全,2008)於本件中,該校校長顯已無法領導學校師生,達成教育目標。其
中所突顯的,不僅是學校行政之困境,亦包括相關遴選制度等教育法規已未合時宜。故本
文即就以上疑義淺述如下:
基於相關新聞報導之事實,在學校行政部分,本文建議施以「高倡導高關懷」之領導
方式:
1、 Halpin在俄亥俄州立大學發展出LBDQ(領導行為描述量表)。將領導行為統整為「
倡導」、「關懷」兩大因素。
2、 倡導係指領導者界定本身與成員間之權責關係、設立明確的組織結構、建立意見
溝通管道及訂定工作程序等行為而言,以期達成組織的目標。
3、 關懷則指領導者設法與成員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以便彼此能相互信任與尊重,
並了解成員的問題與需要,其目的在協助成員滿足其需要。
4、 根據Haplin之研究,最有效的領導方式為「高倡導高關懷」,而最無效者為「低
倡導低關懷」。
其次,向上領導亦可以作為該校之參考:
1、 意義:係指組織成員為達組織或自身目的,善用其能力與優勢來影響領導者與組織。
2、 被領導作法:知己知彼、充實自我、贏得上司信賴、平時把握機會提供意見、敢於適
時提出諍言、謹慎批評上司、善用理性說服影響策略。
3、 領導者作法:以提出問題代替下命令給答案、讓成員有領導自己的機會、扮演媒介的
角色、有接受歧異的雅量。
此外,在衝突產生前,應確保溝通管道的暢通與效率,其應遵守的原則如下:
1、 平時奠定良好的溝通協調基礎
2、 提供或創造自動溝通協調的條件
3、 妥善準備並預謀因應對策
4、 兼顧所有溝通要素的有效運作
5、 正式溝通依層級進行但可偶爾越級
6、 切合法理情利與知識經驗背景
7、 經營良好的溝通情境與氣氛
8、 應採取主動但態度有善
9、 發揮成功溝通協調者的特質
10、適時重複要求並追蹤執行情形
最末,當於學校內領導者與教師或學生間產生意見不一致或觀念衝突之,則應遵循以
下衝突管理原則:
1、 囊化衝突使之不再擴大
2、 找出衝突原因再對症下藥
3、 靈活運用不同衝突處理方式
4、 優先採行理性策略以彰顯正義
5、 如採競爭策略則須慎加計劃
6、 必要時得敦請第三者協助解決
7、 如需引進衝突宜優先採正面的手段
8、 透過情境調整預防不必要衝突的產生
9、 進行風險溝通培養衝突管理知能
然而,教學現場現象萬千,自不可能以一招半式走遍天下,然而相關理論原則仍足資
教育行政人員參考。由於領導行為與情境雙方,都是由許多複雜的因素交互做而成,故彼
此相互調適,權變應用,較有可能帶動組織效能,達成組織目標。
遴選制度在於本件爭議中,以扮演關鍵角色,簡評如下:
一、現行高中校長遴選制度係依據高級中學法第12條第2項前段「高級中學校長,國立
、直轄市立、縣 (市) 立者,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就合格人員中,遴選聘任之」;第
12條第3項「前項遴選,應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董事會組織遴選委員會辦理;其遴選
聘任辦法,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二、故北一女校長之遴選,係由台北市政府依高級中學法之授權,訂定「高級中等學
校校長遴選聘任及任期考評辦法」,並就校長遴選作業、校長任期考評之項目及程序另訂
「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任期考評補充規定」。
三、該補充規定第2點第2項規定「遴委會置委員十五人,由本局就下列人員聘(派)
兼之:(一)本局代表五人。(二)學者專家共五人。(三)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代表一人
。(四)與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同級並合法立案之教師組織、家長團體代表各一人。(五)
出缺或申請連任、延任校長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各一人。」此外,第2點第
3項明文「前項第二款之學者專家,由本局就教師組織、家長團體、高中職校長團體及設有
教育系所之大學推薦二倍以上人數之參考名單中擇聘之。」而此正是家長團體認為教育行
政主管機關獨攬校長任命大權,而較為詬病之處。
四、現任台北市教育局長吳清山曾於其著作中提出革新校長遴選制度的策略:
(一)校長候選人有所堅持,不為職位拋棄理想
(二)遴選過程禮遇校長,尊重被遴選校長
(三)專業性和公正性遴選校長,贏得社會信服
(四)建構相關配套措施,促進校長專業發展
綜言之,教育乃百年大計,學校又係由教職員生共同組成,在校務計畫、執行與檢核
等行政程序上,應兼顧各方意見與情感,依據良善、智慧、批判與分析觀念的教育能力及
態度之教育行為準則,方能確保教育政策推行成功無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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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erryareal:你這是詳述吧... 03/25 09:01
2F:→ iedulaw:不過這是篇沒有任何論證的文說。。。XD 03/26 10:28
3F:→ iedulaw:廢言學習ing............... 03/26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