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huang (shall we dance)
看板NTUE-LAW
標題[公告] 97年度第二學期機車管理具體辦法
時間Sun Feb 15 23:43:51 2009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97學年度第2學期機車管理具體作法
一、緣起:
98年2月底起校園內陸續有重大工程施工,致使研究生原機車停車場(和平東路臥龍街口)
必須移做他用,經行政會議決議:「研究生機車規劃停放至藝術館與第二宿舍間空地。」
因此本組因應研究生併入大學部停車場(臥龍敦南街口)停放機車,特制定此作法以利管理
。
二、機車位規劃:
(一)藝術館與二宿間可增加130個車位;另將腳踏車棚改停機車可增加40個車位,共計可
增加170個停車位,可滿足研究生停車需求(如附圖)。
(二)本次開放200個名額供研究生申請,分配情況如下:
1.各所研究生(日間):150個名額。
2.進修學院研究生(夜間):50個名額。
三、具體作法:
(一)2月12日上學校網頁公告週知。
(二)2月16日0930時至3月6日1730時 (開學三周內)止,開放所有研究生向軍訓室盧復國先
生申請車位,採先到先辦,額滿為止(150個名額)。另單獨提供50個名額給進修學院,供
研究生夜間進出使用。
(三)申請機車位時,請研究生攜帶駕、行照查驗,領到號碼牌至出納室繳交保證金(150
元)後,才可領取磁卡與識別貼紙,進場停車。(進修學院單獨繕造申請名冊,在繳交保證
金後送軍訓室辦理即可)
(四)因空間有限,為發揮最大停車功效,並未區分研究生及大學生停車區域,機車場採混
合停放,隨到隨停,惟必須停放至車格內,不可越格或超格。
(五)為維停車秩序,規劃工讀生每日巡察2次,凡未停於車格內或未在車後貼上識別貼紙
者,一律上鎖登記,一學年達三次(含)違規者收回磁卡,取消停車資格。
(六)腳踏車棚改為機車棚後,則公告腳踏車於2月18日前遷移至活動中心右側走道停放。
四、本作法實施至98年6月30日止。
五、98學年度機車位申請則依「學生機踏車停放管理要點」辦理,不論研究生或大學生(
進修學院除外)均於開學之初,上網申請機車位,如申請人數超過,則由電腦亂碼抽籤,
中籤者亦必須參加「交通安全研習」後,始具停車資格。
→→→為啥停個車需要參加研習,做業績的嫌疑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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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adayang:話說我停的第一天就被鎖大鎖了,悶! 02/21 00:07
2F:→ iedulaw:怎麼了嗎????? 02/21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