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relin (男六舍輔導員)
看板NTUDormM6
標題[公告] 應屆畢業同學住宿期限及未畢業欲申請住宿的規定
時間Sun Apr 22 01:03:05 2007
依學生宿舍管理辦法規定,大學部達正常修業年限應畢業之住宿同學,
應辦理退宿;故大學部學號為92以前者(含92)(但獸醫系為91,牙醫系為90、
醫學系為89),住宿期間至96年6月25日止,若於6月1日至6月24日申請暑住,
於繳費後可住宿至96年8月25日。
若未畢業欲申請96學年度第1學期住宿之同學,請於96年6月1日至6月10日期間,
重新登記申請,於新學期開學新生進住後,仍有空位時,進行補位。
上網登記與抽籤等詳細事項,將於五月份於住宿組網頁上公告。請需要住宿的同學,務必
依公告時間登記申請。
男六舍輔導員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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