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relin (男六舍辅导员)
看板NTUDormM6
标题[公告] 应届毕业同学住宿期限及未毕业欲申请住宿的规定
时间Sun Apr 22 01:03:05 2007
依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规定,大学部达正常修业年限应毕业之住宿同学,
应办理退宿;故大学部学号为92以前者(含92)(但兽医系为91,牙医系为90、
医学系为89),住宿期间至96年6月25日止,若於6月1日至6月24日申请暑住,
於缴费後可住宿至96年8月25日。
若未毕业欲申请96学年度第1学期住宿之同学,请於96年6月1日至6月10日期间,
重新登记申请,於新学期开学新生进住後,仍有空位时,进行补位。
上网登记与抽签等详细事项,将於五月份於住宿组网页上公告。请需要住宿的同学,务必
依公告时间登记申请。
男六舍辅导员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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