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DormF1 (NTUDORMF1)
看板NTUDormFJr
標題[公告] 暑假住宿退費及應屆畢業生申請暑假住宿說明
時間Tue May 17 09:02:06 2005
一、已繳交暑假住宿費用者,如暑假不擬住宿請將所有私人物品全部
搬離宿舍後,於六月二十八日前,向宿舍管理教官(人員)申請暑期
退宿,於開具證明後,再至學生住宿服務組辦理退費;但法、社科學院及
醫學院宿舍之同學,則向法、社科學院及醫學院宿舍教官辦理。
二、應屆畢業生欲辦理暑假住宿者(私人物品置放於寢室內亦需繳費),請
於六月一日至六月二十四日至學生住宿服務組辦理申請登記繳費;但法、
社科學院及醫學院宿舍之同學則至法、社科學院及醫學院宿舍教官處辦理。
管理員王小姐轉錄自住宿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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