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esDeer (毛球呼嚕羽小靈)
站內NTUCSA
標題Re: 系學會正副會長選舉 登記截止公告
時間Fri Jun 6 23:01:53 2008
※ 引述《adwy (已過。)》之銘言:
: 我是學長。
抱歉:)
: 抱歉,系隊將會失去重要的經費補助,
: 各項比賽的報名也將會出現嚴重的問題。
: 家聚跟系隊是不同層面的事。
: 系隊有對外聯繫的必要。
其實,關於系隊,這也是我想討論的議題之一。
誠如cclee所言,這牽扯到權益分配的問題,
我知道系隊在經費上受系學會補助,
可是,就像我說過的,我對參與系隊現有的體育項目並不感興趣,
加入中文系也不是為了參與系隊的。
說得現實一點,
我覺得拿所有同學繳交的費用,補貼特定族群,是不很合理的事。
我很感謝學長不把對我個人的看法,帶入討論串中,
也不否認學長所言,我想拿回大一時所繳交的系學會費,
並且願意於日後參與活動時,負擔我應負擔的部分。
說得現實一點,今天如果繳4000元,可以得到4000元以上的利益,誰願意退出?
可是可是,今天繳了4000元,補貼的都是我用不到的部分,
買系服是便宜一點,但即使我買十年的系服,也補貼不到所繳出的費用。
要求退費,背後的原因並不是因為我缺錢,
而是因為,我根本弄不清楚繳了這些錢,對我的權益有什麼幫助。
要求退費,學會給我的回應是,因為算不出應該退多少錢,所以不予退費。
這樣的回應讓我很不舒服。
如果真的算不出應該退多少錢,那是帳目出現瑕疵,
如果其實算得出應該退多少錢,那是學會缺乏誠意。
以上兩者,都不是讓我心甘情願繳交會費的理由。
至於要怎麼讓權益公平,我想,採取分項計費,可能是比較好的方式。
參與系隊的,就像繳交社費那樣,付出自己應該付出的部分,
系隊的經營,也以社團經營的形式來辦理,
在對外聯繫這方面,校內社團與國內外其它單位有所合作的,都不在少數。
要吃火鍋、要出遊的,照人頭數平均分攤,
至於中文之夜、杜鵑花節,可能就依靠贊助,
中文週、文藝營,要靠賣東西收學費來取得平衡。
或許會有人說,系隊、系週、系晚會是全系的榮譽,為什麼不以公費補貼?
以我個人參與社團的經驗來說,
社團成員犧牲假期,到山地鄉服務;或是發動募款,救助受難災民;
無論是這樣冠冕堂皇的理由或者僅是舉辦之夜,
使用的都是社員繳交的社費、贊助得來的贊助金、以及其它社團賺來的錢,
行動時,它們都打著臺灣大學的旗幟。
「中文系」或「臺灣大學」,讓我們更容易拉到贊助,
為它們帶來榮譽做為報償,也是很合理的。
再說,為系上帶來榮譽,這是每個系上學生都應該要願意的事,
我從未聽說在外獲得文藝獎的得獎人,要求系上付錢做為帶來榮譽的報償。
將系隊為社團方式經營,我不認為是無法做到的,
至於其它大型活動,以任務方式經營,我也認為可行。
喜歡籌備之夜的同學,去籌備之夜,
喜歡舉辦營隊的同學,去籌備文藝營和迎新,
喜歡鵑節的,去籌備鵑節,
喜歡中文週的,也可以去想想中文週來辦些什麼活動。
每個活動,籌備的人不需要相同,
如此一來,或許可以增加大家的參與感,
減輕原本有學會時那些幹部的負擔。
覺得「反正學會會籌備」的同學,可依活動性質選擇參與的機會。
原本就對系上事務熱心的同學,同樣可對系上事務用心,
系學會的存在並不只是為了辦活動、辦系隊,
活動與系隊,也不會因為系學會不存在,就辦不成。
: 你願意接受,
: 那其他不願意接受的人呢?
: 那三分之二沒有來投票的人,
: 真的都跟學妹一樣願意承擔嗎?
: 就像我上文所說的,
: 會不會是因為中文系對於系學會的關心度根本就不足,
: 選舉宣傳不力,
: 所以才導致投票率過低呢?
以大選來說,沒去投票的人,投廢票的人,或是支持者失利的人,
無論他們不投票、投廢票、不支持的原因,
是因為下雨天不想出門、懶得碰政治、不瞭解狀況、睡過頭或是忘了,
都必須接受當選的總統,以及隨之而來的整個政府做的決策。
這是選舉的精神,也是選舉得以進行的規則。
因此我認為,選舉的結果,無論喜不喜歡,是每個人都要接受的,
這雖然不完美,但這就是民主,是「學生自治」,
是眾人和其他因素在民主的大原則下做出的選擇。
系學會和參與選舉的所有人,
只要按照規則、在沒有爭議的狀況下進行選舉,
無論結果如何,我都會接受,也只能接受,
有人將選舉的結果歸咎於我,
我從未要求特定的任何人不去投票,只是在學會板上發表自己的看法,
這就跟候選人和支持者可以去拉票一樣。
在國家選舉中,大家可以寫社論、印文宣、甚至發動人情攻勢,
在不違反規定的情況下,每個人都可以擁護自己的立場。
我自認沒有能力改變選舉結果,這樣的結果是出乎我意料之外的,
但即使這個選舉結果是我造成的,只要我沒有違反規則,大家就應該接受。
今天,如果候選人循正當途徑順利當選,我也一定會承認這個結果,
之後才尋求在這樣的事實底下要如何行事,發出什麼聲音、做出什麼決定。
中文系對系學會的關心度不足,這不是任何人的責任,而是一個「現象」,
這個「現象」依循選舉規則所造成的結果,每個人都應該承認,
一如假使大家對系學會瘋狂關心、造成高票當選,每個人也都會承認。
如果各位不喜歡這個「現象」,就應該去思考背後的原因,
並且設法改變這個現象,進而改變由這個現象造成的結果。
我說過,無論是什麼造成這個現象、這個結果,
只要它沒有違反規則,我們就應該接受,並承擔由它造成的後果。
: 我認同你主張改變的強烈意圖。
: 然而你可能並不清楚,
: 系學會在你看不到的地方做了多少事,
: 這是學妹沒有明察的地方。
: 系學會需要改變,
: 但接下來一年若中文系沒有自治組織,
: 學弟妹將蒙受其害。
: 所以改變的工作勢必要比學妹說得更快一點才行,
: 不是嗎?
無論我,以及其他同學有沒有明察,也不管沒有明察的原因為何,
它所造成的結果是事實,導致有反對者產生也是事實。
你,或是任何支持系學會的人,都可以告訴我,以及任何人系學會的好處,
這樣的動作可能說服我以及任何反對者轉而支持這個組織,也可能徒勞無功,
但無論結果如何,都應該接受每個人有自己的立場這件事。
好比選舉吧,高施政滿意度尚且不代表高支持率,
無論感覺這件事在人情常態上如何的不合理,
每個人都還是要接受結果,並且尊重其他人的聲音。
在接受了這個結果之後,
如果學長或是其它人,認為改變的工作勢必進行得更快一點,
那麼應該做的,是去策劃進行這個改變的工作。
策劃的過程中,大家可以同意,可以不同意,可以積極,也可以不關心,
這本來就是民主自由之所在、學生自治之所在,
只要手段正當、依循規則,
任何結果,大家可以不喜歡,但都是沒有理由不接受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56.82
※ 編輯: AndesDeer 來自: 118.167.156.82 (06/06 23:05)
1F:推 chwen123:應該沒人把結果歸咎於你喔別擔心 06/07 01:47
2F:推 adwy:我的論述當中也沒有把責任歸咎於學妹的意思吧 06/08 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