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nterxg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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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系學會正副會長選舉 登記截止公告
時間Mon Jun 2 23:40:33 2008
重新選舉依照有效的B84章程中第三章第八條辦理:「會長
由全體會員依普選方式選出,任期一年,不得連任。」而普
選方式實施的細節(當選門檻等認定),之所以依據新章程辦
理,在「系學會會務疑義之說明」該篇未有明確解釋,在此
向大家道歉。
系學會的考量是,因為沒有前例(也就是現行的章程雖有改
選的明確實施辦法卻沒有效力,而有效的章程並未提及明確
的實施辦法──在這樣的情況下該如何處理),且目前沒有
一個章程是有效且明確規定改選的實施辦法,故暫時仍沿用
自B93以降所採用的章程,依其內容所提及的改選明確實施
辦法進行重選。
對於「是否將『廢票』選項移除」這個問題,系學會不採取
修改任何一章程的內容以進行選舉,是因為章程的修改受
B84章程中第七章規範,且受到社團輔導委員會核備的時間
限制,必須到下學年的十月始能生效。也就是說,可以依照
B84章程的規定,針對「恢復反對者意見之實質效力」提出
關於改選的章程修改案;到了下學年的十月,經社團輔導委
員會核備後,修改後的章程內容始得效力。至於「是否一併
宣導真正反對的人應該連票都不去投」的問題,我覺得主動
了解章程後決定如何表達意見,這是所有身為選舉人的會員
行使投票的權利,也是選舉人投票的義務。
希望有回答到妳的問題。
b95中文系學會 會長 林質安
ps.B84章程紙本(複印)已公告於閱覽室外佈告欄。
※ 引述《AndesDeer (毛球呼嚕羽小靈)》之銘言:
: ※ 引述《AndesDeer (毛球呼嚕羽小靈)》之銘言:
: → cclee:建議修法時將上述問題修正,以恢復反對者意見之實質效力 05/25 22:27
: 今天已經是六月二日了,
: 原來在這裡提出選務疑慮並不會有人出面回應,
: 而是要等選舉日到了直接生效過關嗎?
: 依照章程,
: 中文系全體學生為系學會之當然會員,
: 無論系學會對問題的回應是否讓人滿意,
: 我覺得在時效內回答成員的疑慮是一種對參與者應有的誠意,
:
: 再次請系學會正式回答同學於系學會板上所提出的章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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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55.70
1F:推 AndesDeer:為什麼要修改我提出的東西就必須要等到它正式生效,而新 06/03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