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yanchi (sayan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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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修改章程提案--社團經費支出相關規定
時間Tue Dec 23 21:18:58 2008
修改章程提案
原章程
第五章 經 費
第十七條 本社經費來源為社費、學校補助及自籌。
第十八條 社費於每學期初由社務委員議定。
擬修訂章程
第五章 經 費
第十七條 本社經費來源為社費、學校補助、校外募款及自籌。
第十八條 社費於每學期初由社務委員議定。
第十九條 非當年度取得之固有社團經費,得由社務委員或老骨頭提案運用之。
若單筆支出逾十萬元整,則提案需經社員大會複決,同時提案人須事
先擬妥提案書,花費之用途及預算,列舉提案之執行人(至少一位社
務委員),取得十人以上老骨頭連署,方可經社務委員排入社員大會
之議程。提案於社員大會經討論後,獲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
過之。
提案人 邱暉齊
連署人
林冠汝、曹伯晏、施易昌、蔡欣樺、邱熙旋、
徐妤映、陳柏廷、蔡佳霓、潘子融、游書豪、
陳彥廷、邱延霖、楊儒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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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