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yanchi (sayan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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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修改章程提案--社团经费支出相关规定
时间Tue Dec 23 21:18:58 2008
修改章程提案
原章程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七条 本社经费来源为社费、学校补助及自筹。
第十八条 社费於每学期初由社务委员议定。
拟修订章程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七条 本社经费来源为社费、学校补助、校外募款及自筹。
第十八条 社费於每学期初由社务委员议定。
第十九条 非当年度取得之固有社团经费,得由社务委员或老骨头提案运用之。
若单笔支出逾十万元整,则提案需经社员大会复决,同时提案人须事
先拟妥提案书,花费之用途及预算,列举提案之执行人(至少一位社
务委员),取得十人以上老骨头连署,方可经社务委员排入社员大会
之议程。提案於社员大会经讨论後,获出席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
过之。
提案人 邱晖齐
连署人
林冠汝、曹伯晏、施易昌、蔡欣桦、邱熙旋、
徐妤映、陈柏廷、蔡佳霓、潘子融、游书豪、
陈彦廷、邱延霖、杨儒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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