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ftsky (雲隨雁字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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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給球隊的公開信
時間Sun Jan 18 22:52:38 2009
※ 引述《bigbuddha (bigbuddha)》之銘言:
: 昨天跟膺皓稍微聊了一下
: 得知你們這次開會時有討論到是不是要請我當教練團的成員
: (當然,之前聽他說他有這樣的想法,所以是有心理準備的)
: 然後除了選嘉立與膺皓當教練之外,並沒有辦法決定要怎麼樣
: 所以想要將相關的討論從會議記錄刪除(或者暫時不公開,我記不太清楚)
: 並且再過一陣子透過類似網路投票方式來決定這件事情
: 我想告訴你們
: 不必了
: 原因很簡單:
: 膺皓曾向我表達「制度」對球隊的重要性
: 所以如果要回來一定要遵守制度
: 當時我想問他這個「制度」到底是甚麼
: 不過後來隊長有po一些附件,讓我大致了解膺皓說的是甚麼
: 如果沒有記錯的話,裡面有提到說:教練團要在開隊務會議時表決
: 好了 會議開了 也表決了 沒有作出決定 也是一種決定
: 我不希望你們為了我而破壞制度 另外進行一次表決
: 我以為你們要避免的是「人治」所帶來的流弊
: 可是除了不希望特定的人能夠掌握一切之外
: 「人治」的精神應該有另一個層次
這裡應該是法治?
: 也就是不會因為特定的人選而採取不同的處理方式
: 換言之,教練團已經誕生了,而我不在裡面
: 其實也沒有關係,下次再說吧
: 我並不想破壞你們的制度 也可以說這是我遵守制度的方式
: 不過話說回來,在遵守制度方面你們也要加油
: 第一任教練團的成員當中,似乎沒有人有達到四分之三的參與率
: 似乎有點難以交代
: 另外,出席率最低的人,竟然在大中杯可以先發兩場
: 當然你們有自己的考量
: 但是就一個外人來看,實在是有點難看
其實那天中途離席之後
回家又想了想
也覺得某部分來說
大佛你說的這個議題的確是有點怪的
怎麼說呢
因為台大中文系壘本來的定位
不就是凡有中文系/所學籍的學生就可以加入的群體
(連我不是都可以跟著練球了)
只是現在像系學會一樣加入了一些新的遊戲規則
任何一位願意跟著規則走的台大中文系/所學生
理論上壘球隊都無法拒絕他/她的加入要求
因此即使大佛之前離開球隊也並不表示不能再回壘球隊
這麼說
如果只就系壘的定位
我想不出這議題有討論的必要
我們(其實是他們XP)的確沒有必要為了一個人加入與否而討論
今天(其實星期日)所以會討論到這點
主要是因為膺皓提出了「想找大佛回來練球/當教練團的一員」
因此這個議題才會被提出討論
→主動邀請且是邀請加入教練團
大佛你有尊重制度這樣的想法也非常好
不過我想你先不必急著為他們下定論
因為他們還沒有完全確定教練團的成員→也就是「教練團」的議題仍在討論中
當然
遵守制度這點上
四分之三的出席率當初也說了只是一種自我要求
現在球員們都了解到了
當初或許陳義過高
因此可能會有所檢討、修正
其實不止這點
其他的任何需要修正、有必要檢討的事項
都會/可以被每個人提出來批評
集思廣益並加以改進
以求達到更理想的作法
自然 也許一開始做得並不好
不過
大佛你不覺得這樣子很好嗎
至少我是這樣覺得啦XD
至於大中盃
其實我不清楚你說的為何
自然我那時也沒問
就像你說的
我也是外人
我也只能說相信他們有自己的考量
假設他們能夠在與每位球員充份的溝通並取得同意的條件下這樣做
就我個人觀點應該還勉強可以算OK吧
也許有那位願意為此而說明一下?
相較於此
我個人覺得比較可惜的
反倒是大一的新生們
因為擔任場務而無法下場感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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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6.169.234
1F:→ Leftsky:唉唉唉 連續po兩篇實在有違我滴掉的原則啊XDD 01/18 22:53
※ 編輯: Leftsky 來自: 219.86.169.234 (01/18 22:53)
※ 編輯: Leftsky 來自: 219.86.169.234 (01/18 22:57)
2F:推 bigbuddha:只是想表示婉謝之意 我也想開了 新年快樂 01/19 09:26
3F:→ Leftsky:新年快樂! 01/19 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