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y512 (月雨)
看板NTUCL-ST
標題[建議] 來打球吧!
時間Thu Jan 12 22:39:41 2006
美國職棒獨臂投手艾伯特說:"人一生中總該找件你所愛的事,然後瘋狂的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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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沒有鼻子或鼻塞,我可能會不記得外野草地的青草香;如果我沒有觸覺或
末梢神經失調,我可能會忘記內野紅土我在手上的冰涼;如果我沒有眼睛或高度
近視,我可能會忘記被紅土染色的球衣與壘包。
但是我沒有忘記,代表我身體的某些功能還算正常。
本學期最後一場比賽,嘉立要我們回想第一場比賽的心情。我想了一下:很開心,
或者換本土一點的說法,很爽。
我可能會忘記封殺的第一個跑者是誰(事實上我真的忘記了)、可能會忘記從誰的
手中敲出第一支安打(事實上我也不記得)、忘記跑回來的第一分是踩在本壘板的
哪一角(靠邀,誰會去記 = =|| ),可是我不會忘記那時候手心的溫度,很熱。
或許是因為那個時候心中在燃燒什麼東西吧!而那種東西,人們習慣叫管它"熱情"。
我很開心,像是國小第一次考試拿到100分的感覺。第一場比賽,開心、第一支安打,
開心、第一個出局數,開心、第一次被稱讚,開心。真的,打球很快樂,雖然單純以
理性上來說,打贏了比賽並沒有什麼實質上的好處─我們都已過了以職棒為夢想的年
齡─僅僅,單純地為一件嚴格來說沒有意義的事燃燒自己的熱情。
單純,沒有其他任何染了色的原因。
或許這是上帝之所以創造"熱情"這個情緒的最主要原因吧!如同曼仕德咖啡的一句
廣告詞:"生命,就該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
可能所有愛上棒球(壘球)的人,都曾經在那顆小白球有過夢想,並隨著它穿過內野
紅土,甚至飛上天空、越過全壘打牆,或是響亮地"咻~啪"進入捕手手套。
這也許是陳金鋒、王建民之所以那麼紅的原因:
他們幫我們實現了無法實現的夢想。
我也有夢想。我的夢想其實很簡單,就是每次練完球放好手套後,能夠有再一次
拿起他的機會。
Now,it's time for picking your glove up.Are you ready?
考完現詩後,三點半,一起來打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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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長,我想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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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推 windy512:補充,要去的三點閱覽室,有現詩直接到球場吧! 01/13 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