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y512 (月雨)
看板NTUCL-ST
标题[建议] 来打球吧!
时间Thu Jan 12 22:39:41 2006
美国职棒独臂投手艾伯特说:"人一生中总该找件你所爱的事,然後疯狂的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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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没有鼻子或鼻塞,我可能会不记得外野草地的青草香;如果我没有触觉或
末梢神经失调,我可能会忘记内野红土我在手上的冰凉;如果我没有眼睛或高度
近视,我可能会忘记被红土染色的球衣与垒包。
但是我没有忘记,代表我身体的某些功能还算正常。
本学期最後一场比赛,嘉立要我们回想第一场比赛的心情。我想了一下:很开心,
或者换本土一点的说法,很爽。
我可能会忘记封杀的第一个跑者是谁(事实上我真的忘记了)、可能会忘记从谁的
手中敲出第一支安打(事实上我也不记得)、忘记跑回来的第一分是踩在本垒板的
哪一角(靠邀,谁会去记 = =|| ),可是我不会忘记那时候手心的温度,很热。
或许是因为那个时候心中在燃烧什麽东西吧!而那种东西,人们习惯叫管它"热情"。
我很开心,像是国小第一次考试拿到100分的感觉。第一场比赛,开心、第一支安打,
开心、第一个出局数,开心、第一次被称赞,开心。真的,打球很快乐,虽然单纯以
理性上来说,打赢了比赛并没有什麽实质上的好处─我们都已过了以职棒为梦想的年
龄─仅仅,单纯地为一件严格来说没有意义的事燃烧自己的热情。
单纯,没有其他任何染了色的原因。
或许这是上帝之所以创造"热情"这个情绪的最主要原因吧!如同曼仕德咖啡的一句
广告词:"生命,就该浪费在美好的事物上。"
可能所有爱上棒球(垒球)的人,都曾经在那颗小白球有过梦想,并随着它穿过内野
红土,甚至飞上天空、越过全垒打墙,或是响亮地"咻~啪"进入捕手手套。
这也许是陈金锋、王建民之所以那麽红的原因:
他们帮我们实现了无法实现的梦想。
我也有梦想。我的梦想其实很简单,就是每次练完球放好手套後,能够有再一次
拿起他的机会。
Now,it's time for picking your glove up.Are you ready?
考完现诗後,三点半,一起来打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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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长,我想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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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ammemp6:队长,我想打球。 01/12 22:42
2F:→ iammemp6:可是我不行 哭 01/12 22:42
3F:推 summercool:长,我想打球。 明天下午要排搞笑剧跟女舞啦 01/12 22:59
4F:推 pride99:好孩子 01/13 00:35
5F:推 windy512:补充,要去的三点阅览室,有现诗直接到球场吧! 01/13 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