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my (越過‧幽谷)
看板NTUBW
標題[轉錄][轉錄]SARS防護口罩總論5/8更新版
時間Wed May 14 18:46:40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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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hua (阿樺) 看板: NTUH_CLINT
標題: [轉錄]SARS防護口罩總論5/8更新版
時間: Tue May 13 19:07:30 2003
作者: nai (...) 看板: SARS
標題: SARS防護口罩
時間: Tue May 6 11:40:46 2003
轉錄一篇很詳盡有用的資訊,不過,原來的文章是word的圖文檔,
圖片的部份,就無法轉錄了。
SARS防護口罩
清華大學 彭明輝
5/3更新
前言:戴口罩真的沒有用嗎?
網路和新聞報導都在流傳「防SARS戴口罩沒有用,只能靠提昇自己的免疫力」。
這個說法所根據的理由是:病毒的大小只有0.08微米,但口罩的縫隙至少有0.3微米,
所以口罩不能防SARS。
這個說法所引述的數據都對,但是推論的學理基礎卻嚴重錯誤,根本沒有弄清楚
:SARS口罩要防範的主要是藏在口鼻飛沫(遠比病毒大上百倍)裡的病毒,而不是一
隻一隻完全沒沾染到口鼻飛沫的「乾淨」病毒。因為,這推論根本沒有弄清楚SARS的
傳染途徑,也沒有考慮到流行病學的證據。
假如SARS完全只是口鼻飛沫傳染,則口罩的縫隙只要小於口鼻飛沫的尺寸(通常5微米
以上),就可以有效防堵SARS的感染。在這種情況下,一般外科醫師用的口罩(用四
條棉繩綁在頭部的那種,而不是用鬆緊帶掛在耳朵上的那一種)就足以防範SARS的感
染。
但是假如SARS病毒可以像肺結核病菌那樣,完全靠患者的呼吸散播在空氣中傳染,不
沾黏任何口鼻飛沫地在空氣中自由飛翔,則口罩的縫隙必須要小於病毒才能有效防堵
SARS的感染。所以,關鍵問題是:SARS到底是飛沫傳染?還是空氣傳染?但是,要回
答這個問題,就不能只算病毒的尺寸和口罩的孔隙,而要靠流行病學的原理去判斷。
世界醫療組織(WHO)三月份的時候認定SARS是飛沫傳染(所以列為第四級傳染病),
而不是像肺結核那樣的空氣傳染(一級傳染病)。但是,後來香港傳出可能有少數不
屬於飛沫傳染的案例。因此,醫學界目前對SARS的傳染方式一般都認定SARS的感染途
徑有三種:(1)仍以直接的飛沫傳染為主,以及(2)因為手部沾染到患者口鼻飛沫
後碰觸口、鼻、眼三個體液的濕潤地帶而傳染(簡稱「手口傳染」),但是(3)不排
除(也無法證實)病毒經由空調系統傳染(但是很可能病毒身上還是沾黏著口鼻分泌
物,因此顆粒體積還是遠比病毒本身大)。因此,帶口罩和勤洗手成為防範SARS的主
要(而且有效)的措施。
不過,空氣傳染的可能性有多高,醫學界還是在質疑。世界醫療組織所以會在三
月份排除SARS有空氣傳染的可能性,是因為:假如SARS真的是空氣傳染的,則三月份
長途飛行的危險班機上大部分乘客都會感染SARS,而不像事實所顯示的僅有少數旅客
被感染。此外,最近英國針胳刺醫學期刊(Lancet Medical Journal)刊載了香港醫
院管理局的調查報告,指出:有鑑於使用口罩能高度預防病毒,而且沒有使用口罩的
醫護人員中有三成沒有感染SARS,因此足以顯示SARS是飛沫感染而非空氣傳染。因此
,這篇文章建議:只要徹底隔絕掉飛沫傳染與手口傳染的途徑(戴口罩、穿預防袍、
戴手術手套、勤洗手),就可以有效防止SARS的感染。此外,這篇文章還表示,69位
有徹底執行前述四項預防措施的醫護人員中,沒有一位感染SARS。
此外,威爾斯醫院的一位醫師也在同一個醫學期刊表示:該醫院曾經連續超過十
天使用噴霧器治療SARS病患,以致病患身上的SARS病毒隨著噴霧器的懸浮顆粒在空氣
中擴散,是病毒蔓延的重要原因。因此,關於香港所傳出空氣傳染的說法,會不會根
本就是噴霧器的氣流所驅動的,就很值得再追究了。
綜合以上事實,即使不排除帶有病毒的口鼻分泌物可能在氣流強大時隨風飄送到
較寬的範圍,但是SARS的傳染應該還是絕大部分都通過口鼻分泌物而擴散。假如是這
樣,則口罩當然是非常有用的防範措施了!
壹、SRAS病毒顆粒有多大
貳、口罩的分級
(1)N95之類型口罩是美國指定防範肺結核病菌防疫的口罩,可以有效濾除結核桿
菌(直徑約為0.3~0.6微米,長1~4微米),防止空氣感染。
根據美國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NIOSH)的1995年6月8日公布的測試標準,所有N型口
罩都是用來過濾空氣中的非油性懸浮顆粒,可反覆使用。除另有標示外,通常無使用
時限。P型口罩都是用來過濾空氣中的油性與非油性懸浮顆粒,使用時限為八小時。R
型口罩是用來過濾空氣中的油性與非油性懸浮顆粒,可反覆使用。除另有標示外,通
常無使用時限。
N型 P型 R型
顆粒性質 非油性懸浮顆粒 油性與非油性顆粒 油性與非油性顆粒
使用時限 通常無使用時限 時限八小時 通常無使用時限
此外,N100、P100、R100三型口罩都是用0.3微米(另一說為1微米顆粒,詳見註解[2]
)微粒進行測試時,阻隔效率須達99.7%以上;N99、P99、R99都是過濾率在99%以上
,而N95、P95、R95都是過濾率在95%以上。
因此,N95口罩是用0.3微米氯化納微粒進行測試,阻隔效率須達95%以上,並經帶用者
臉龐緊密度測試,確保在密貼臉部邊緣狀況下,空氣能透過口罩進出。符合此測試的
才發出N95認證號碼。
(2)標準的外科醫用口罩是分三層的:外層有阻塵阻水作用,可防止飛沫進入口罩裡
面,中層則有過濾作用,可隔住90%以上的五微米顆粒,近口鼻的一層用以吸濕
。基本上,外科醫用口罩應該已經足夠隔絕口鼻分泌物(外科手術用具的必要條
件)。
香港大學護理學系助理教授梁淑琴博士表示:N95口罩可以反覆使用一個月,孕婦、患
有慢性呼叫道疾病或哮喘病者,不適宜使用N95口罩。至於外科專用手術口罩則只能使
用四小時,四小時後就應該廢棄而不可再循環使用。
參、其它代用口罩
歐洲共同市場使用的口罩標準是FFP1、FFP2、FFP3三種規格。它測試時也是用0.3
微懸浮顆粒,在略大於美規的流量下,過濾率分別達到80%、94%、97%。因此,FFP2
的規格接近N95口罩(流量略大而過濾率略低)。
根據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2003/3/17發表的新聞稿(見下頁圖表,同樣數據圖表也出現
在宏恩醫院家庭醫學科譚健民主任的文章),歐盟的工業用口罩標準FFP2及FFP1型口
罩過濾效果略遜於N95,而附加活性碳的口罩雖然表面上過濾效果則近於(略優於)外
科醫用口罩,但是因為無法貼近臉龐因此實際的效果遠不如外科醫用口罩。
這一份資料應該是對的,只是原始資料並未標明出處。雖然所有曲線左半部都顯示:
「微粒顆粒直徑小於0.1微米時,雜質顆粒愈小過濾效果反而更好」,這表面似乎違背
物理原理。 但是事實上如果考慮到微小顆粒在空氣中會有「布朗運動(Brownian
motion)」增大這些顆粒碰觸口罩纖維的機會,以及顆粒微小時分子間作用力 會增強
,使口罩捕捉微小顆粒的能力增加,那麼這曲線就顯得很合理了(詳見[6])。(這一
段5/8更新 )
不過,口罩的過濾效果主要是「吸附雜質的能力」。如果你硬是擠壓口罩,則口罩上
面的SARS病患飛沫是絕對可以穿透口罩的(即使是R100口罩)。所以:千萬不要去擠
壓你的口罩,甚至不該去碰觸你的口罩(我發現台大內科主治醫師從負壓病房出來看
完SARS病患出來後,面對記者時頻頻用手在觸摸SARS口罩,這才危險:可以造成飛沫
滲透口罩,也可以把飛沫傳到手上。)(這一段5/8更新,請留意)
微粒粒徑(微米)
但是,標準的外科醫療口罩是用四根棉繩綁在後腦,才能真正緊貼整個臉龐,而達到
有效的防護效果。一般市面上的活性炭口罩是用兩條鬆緊帶掛在耳朵上,因此無法真
正緊貼整個臉龐。
根據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2003/3/17發表的新聞稿指出:用兩條鬆緊帶掛在耳朵上的口
罩(不管是哪一型),約有50%的空氣會從周邊縫隙洩漏進口罩內部。因此,這種口
罩的防護效果遠比標準的外科醫療口罩差。
外科手術口罩用兩組棉線分別通過耳朵上方以及下方,在後腦綁緊,所以可以達到與
臉部較佳的密貼。
掛在耳朵上的活性炭口罩無法與臉龐密貼,所以過濾飛沫的效果大打折扣。
肆、美國疾病管制局(CDC)有關口罩的過渡性建議(19/04/2003)[3]
從前面兩項有關SARS病毒顆粒大小和口罩縫隙的大小看來,假如SARS病毒可以單
獨在空氣中漂浮傳染,則所有的口罩(含N100)都無法有效百分之百地過濾SARS病毒
(病毒直徑只有0.08微米,但所有口罩都是在懸浮顆粒直徑為0.3微米(或1微米)時
仍有極小部分顆粒沒有被過濾掉。
不過,口罩的目的並不是要百分之百過濾掉所有病毒才有用,只要病毒濃度夠低
,人的免疫能力就很可能足夠抵抗病毒。而且病毒通常和患者的口鼻分泌物黏在一起
,所以需要被過濾的實際顆粒應該明顯地比病毒直徑0.08微米還大。因此,N95就有機
會有效地把病毒濃度降地到對人不具有威脅性,或威脅極低的程度。
更重要的是:CDC根據4/19以前的既有資訊判斷,SARS的傳染除了通過手口感染外,絕
大部分(predominately)是通過口鼻飛沫傳染。也就是說,在SARS病患咳嗽或打噴嚏
時噴出口沫旁人吸入這些口沫,然後才被感染。因此,口罩只要足以遮蔽口鼻飛沫,
就已經可以避免掉絕大部分的感染機會。如果根據這個標準,只要使用外科醫用口罩
,就已經足夠隔絕口鼻分泌物,以及SARS絕大部分的感染機會了。
不過,雖然CDC沒有證據可以支持空氣傳染為SARS的感染途徑之一,而且許多證據都不
支持SARS可以經由空氣感染。譬如,假如SARS真的可以經由空氣感染,則載有SARS病
患的長途飛機上極高比例的乘客都會感染SARS。但是,CDC也不敢完全排除這個可能性
。因為,醫界對SARS的經驗證據太少,根本不足以百分之百地確定任何事情。
因此,在四月十九日的CDC網頁上,關於口罩的過渡期建議裡CDC就採取了兩種不同標
準的建議:(1)對於SARS病患及其家人,只建議使用外科醫用口罩(足以隔離口鼻飛
沫傳染);(2)但是,對於長期與SARS病患近距離密切接觸的醫護人員而言,CDC採
用了最嚴苛的防範標準,建議使用防範肺結核病(空氣傳染)的N95口罩(這和世界醫
療組織WHO的建議一致)。
假如SARS真的完全是口鼻飛沫傳染,用外科醫用口罩就夠了,用N95真的是太誇張了!
不過,假如SARS病毒確實可以像肺結核菌一樣地在空氣中漂浮(空氣傳染),N95的孔
隙雖然還比病毒的直徑大,但應該已經足以將大部分病毒濾除,使吸入的病毒濃度降
低到不致於有效感染人體的程度。
伍、口罩夠好,還要用得對才有用
最重要的兩件事情是:(1)絕對不要在可能有病毒存在的空間戴口罩(譬如和平
醫院的隔離期間如果已經累積出足夠的病毒濃度,則戴口罩時口罩上或許就有病毒)
,盡量在進入室內空間之前就戴口罩(戶外病毒濃度較低,通常低到不足以引發感染
)。(2)絕對不要用手去壓口罩!!!包括N95口罩都只能把病毒隔離在口罩表層,
如果用手壓口罩,使得病毒隨飛沫濕透口罩,還是有機會感染病毒(病毒直徑0.08微
米,小於N95口罩縫隙的0.3微米。
不過,3M的一份刊物在2002年時引述美國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NIOSH)的調查報
告說,NIOSH就1998年美國市面上的N95口罩進行試驗,結果只有45%的產品能和人的
臉龐達到規定的密貼程度。[4]
因此,不管你帶的是外科醫用口罩或是N95口罩,一定要想辦法確定口罩和臉龐有
良好密貼才行。簡單的試驗方法是:戴上口罩後,用力呼氣,空氣不可以從口罩邊緣
洩漏出去。
香港大學護理學系助理教授梁淑琴博士表示:N95口罩可以反覆使用一個月,孕婦
、患有慢性呼叫道疾病或哮喘病者,不適宜使用N95口罩。至於外科專用手術口罩則只
能使用四小時,四小時後就應該廢棄而不可再循環使用。[5]
開始有人在問我:口罩可不可以回收再利用?外科一用口罩的常態規定是:四小
時候要當作醫療廢棄品丟掉(或者一旦濕透就要丟掉)。但是一般人一家四口,每天
要用掉12個,未免太可怕。所以,開始想要回收。我暫時無法回答這個問題,只能說
要注意兩件事:(1)清洗的方式要確定足以殺死病毒,且(2)清洗的方式不可以破
壞口罩結構(曬太陽應該不會,但用酒精清洗或用電鍋煮沸的結果,會不會使結構被
變更?我很擔心。
陸、哪裡可以找到可靠的進一步資訊
SARS的醫學專業資訊一直在更新,但是台灣的電視和報紙都把真假消息一起報導
,不加過濾。網路上的訊息可信度更低。因此,只能相信醫學專業的第一手資訊或醫
學專業資訊的間接報導。
我個人反覆驗證各種消息管道後,確定消息來源具有極高度可靠性的只有以下來
源:
(1)慈濟大愛電視台每週一到週五晚上9:00PM開始的節目
(2)台大醫學系學生SARS網站:
http://sars.webmd.idv.tw/home.htm
(3)美國疾病管制局(CDC)SARS專屬網頁:
http://www.cdc.gov/ncidod/sars/ ;
含:
(3A)SARS常問問題集(FAQ)
http://www.cdc.gov/ncidod/sars/faq.htm
(3B)SARS疑似案例須知:
http://www.cdc.gov/ncidod/sars/ic-closecontacts.htm
(4)世界醫療組織(WHO):
http://www.who.int/csr/sarscountry/en/
柒、跟口罩有關的具體建議
以下是我個人根據上述事實所進行的進一步個人推測,但推測過程已謹慎地求嚴
謹。雖然SARS死亡率有邁向10%的趨勢,但是這可能是把大陸、印度等人口密度高而
衛生與醫療體系差的地區都給算進去平均所致。而且,早期死亡的病例似乎都集中在
兩種情況(我還沒詳查,只憑印象,有機會說錯):(1)原本就長期臥病,身體衰弱
的人;(2)到SARS的第二期(發病第二週)或第三期(發病第三週)才就醫,因此身
體內的病毒濃度和活性都已經較高。假如以上屬實,則即使有10%的死亡率,也可能
意味著隨便挑十個原本健康的患者,只要他們都及時在一發病時便主動找到適當的醫
療場所,很可能十個人都可以康復。不過,這一段目前仍屬個人的臆測,我會進一步
仔細整理文獻,以便做更嚴謹的推測。
在前述這些推斷與猜測的基礎上,參考了CDC的過渡期規範,以及SARS死亡率有邁
向10%的趨勢(可能意味著病毒的濃度和活性都比CDC及WHO定標準時高,因為當時死
亡率只有3%~5%),我建議個人的SARS防範措施和口罩的使用時機如下(大致上比
CDC的要求嚴,以便對付身邊不守規矩的台灣人,然後再加以更細的分級):
(1) 勤洗手。沒有徹底清洗過手之前,絕對不可以用手碰觸「眼、鼻、口」。
(2) 不熬夜、不晚睡、睡眠要足,多吃蔬菜、水果,多喝水,以便保持免疫力。
(3) 盡可能避開密閉空間(如百貨公司與電影院、KTV,病毒可能會累積出較讓人
擔心的濃度),避不開時就不要久留。
(4) 出外時身上隨時帶一個用棉繩繫緊的標準外科醫療用口罩(以下簡稱「標準外
科口罩」),最不得已時至少帶一個掛在耳上的那種活性炭口罩(但使用時還是要盡
量讓它密貼臉上,減少洩漏),以備不時之需。
(5) 停留在戶外空間,且可以持續和他人保持兩公尺(或一公尺以上)距離時,可
以考慮不戴口罩。
(6) 在戶外而經常要和人擦身而過時(如菜市場),至少戴上掛在耳朵上的那種活
性炭口罩(以下簡稱「活性炭口罩」)。
(7) 在空氣流通不良(但非密閉)的公共空間內時(如大賣場),盡量戴上標準外
科口罩,至少一定要戴上活性炭口罩。
(8) 在教室內或室內公共集會時,要把門窗全部打開,讓空氣保持暢通(還好現在
通常風大,尤其是在新竹風城)。身週有人打噴嚏或咳嗽時,請他至少戴上活性炭口
罩。不得已時只好自己戴上標準外科口罩或活性炭口罩。
(9) 去醫院時最好帶著一個N95口罩。在大廳時可以只戴上標準外科口罩,但戴上
N95口罩會更安心。在內科或胸腔科門診候診時,盡可能要戴上N95口罩。
捌、關於SARS是「通風系統傳染」而非「空氣傳染」(5/8 新 增)
傳統流行病學中有「空氣傳染(by the air)」「通風系統傳染(airborne
route)」與「飛沫傳染」三種相近(但不相同)的方式。美國CDC的網頁文件三月份
時只提出「通風系統傳染(airborne route)」與「飛沫傳染」兩種,最新CDC文件中
則提到「不排除『空氣傳染(by the air)』的可能性」。但是我個人仍相信:沒有
「空氣傳染」這件事,而且除了極端例外的個案(譬如淘大社區和和平醫院)之外,
一般人應該不會碰到「通風系統傳染」這件事,理由很複雜,現在只能簡略講一下,
改天再詳細寫。
「飛沫傳染」的定義很清楚,但是我需要先說清楚我所謂「空氣傳染(by the
air)」與「通風系統傳染(airborne route)」的差別。「空氣傳染」我取狹義定
義:病毒可以不需要附著在人的口鼻分泌物,自己經由的人呼吸而傳出;「通風系統
傳染」我取廣義定義:病毒隨病人的口鼻分泌物在咳嗽與打噴嚏時噴出,或者在排便
時排出並附著排水系統的水珠上,然後被通風系統吸入(通常是因為強力風扇或強力
通風),在風扇周圍或狹窄通風管道處被紊流(turbulence flow)打碎,因此在空氣
漂浮能力(時間與距離)增加,再被通風系統送到大樓的其它空間。
根據我所使用的定義,口罩無法防止空氣傳染(病毒顆粒比口罩縫隙小),外科
醫師用口罩可以防止飛沫傳染但不能防止通風系統傳染,N95可以防止飛沫傳染以及絕
大多數的通風系統傳染(只要病毒身上有水珠或飛沫,其顆粒就很容易大於N95口罩縫
隙0.3微米)。
最早提出SARS可以經由空氣傳染的是香港,因為他們發現許多案例不是飛沫傳染
所能解釋。後來和平醫院隔離期間也開始讓人懷疑SARS是不是有機會藉著空氣傳染。
基本上上淘大社區和和平醫院的傳染擴散幅原比飛沫傳染和接觸傳染大,因此需要找
其它藉空氣或通風系統傳播的可能性。
但是我檢查過中國時報對淘大社區的報導,發現這個案例的傳播途徑很特殊,它
是:「馬桶排水管破裂使病毒通過樓板滴到浴室 + 浴室風扇把水滴吹到戶外 + 大樓
天井通風不良使病毒濃度持續累積 + 最後天井的空氣被吹到其它住戶的浴室」。這個
案例裡有兩個因素很難發生在其它社區:(1)馬桶排水管破裂使病毒通過樓板滴到浴
室,(2)大樓天井通風不良使病毒濃度持續累積。(詳見本網頁「香港淘大社區案例
分析」一文)
在和平醫院的案例裡,我沒到過現場,只能猜測:前幾個SARS病患的飛沫被不當
的通風系統(可能有風扇)吸入通風管道 → 飛沫在風扇區被打碎而增加懸浮力與顆
粒數 → 飛沫被傳到體弱的非SARS病患,利用虛弱者的身體急速繁殖(甚至增強活性
)→ 這些被感染者的飛沫再被吸入通風管道 →更多體弱病患成為SARS病毒的最佳培
養場所 → 更多飛沫與病毒進入密閉的通風系統 →飛沫再感染其它體弱病患 → 更多
體弱病患參與培養SARS病毒 → 前述循環過程一再重複,以致於醫院的空氣裡培養並
累積出足夠病毒濃度與活性(我猜病毒很可能還是附著在微小的口鼻分泌物上,但是
顆粒大小還是比N95的縫隙大,或者接近),然後才開始有能力進行所謂的「空氣傳染
」。但是,這種「空氣傳染」我寧可稱它為:「通風系統傳染」,以表示:戶外不會
有空氣傳染,而且大樓的空氣若隨時更換也應該不會有空氣傳染。
根據以上證據,我目前已經不再去考慮「空氣傳染」的可能性了。我比較擔心的
是「通風系統傳染的問題」。尤其在密閉式中央空調的辦公大樓裡,假如空氣在大樓
內形成閉迴路循環(close-loop circulation),飛沫可能會被打碎成更多、更小的
顆粒,而且使它們的懸浮時間變長,這就比較麻煩。
其次,天氣開始熱了,許多人喜歡猛吹電扇,這可以使飛沫傳播得更遠;有人喜歡
開冷氣,這有機會造成病毒在冷氣機裡某些地方滋生、儲存。
所以,建議所有公共場所關閉冷氣,保持自然通風。如果要吹電扇,以最小的微風
,朝沒有人的方向吹比較好(使空氣有流通但速度不大,最好是速度小到皮膚沒感覺
,至少小到頭髮不會飄起來)。
註解及參考文獻
[1] Thomas G. Ksiazek, Dean Erdman, etc., "A Novel Coronavirus Associated
with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Vol. 348, No. 20, pp. 1947-1957, 2003. (also downloadable from
http://www.nejm.org/).
[2] 關於這個顆粒的大小,有三種說法:大公網副刊說是1.0 微米,台灣的勞工安全
衛生研究所也說是1.0 微米。但是一個大陸的網頁(中國科學器材網)說是0.3微米。
此外,專長口罩生產且通過 NIOSH 檢驗的3M公司也說是0.3微米。因為大陸的網頁提
供的資料最詳細, 而3M的專業性也較可信靠,因此暫時採取他們的說法(細節請參看
http://www.sciequip.com.cn/feidian/jieda.asp
及
http://www.3m.com/intl/tw/about3M/intaiwan/intw_6i.htm )。
[3] 在CDC的網頁裡篇名為 "Interim Domestic Guidance on the Use of
Respirators to Prevent Transmission of SARS" 的過渡期間暫行標準。
[4] "NIOSH cites poor fit of many current N95s, urges fit test change,
" 3M Job- Health Highlights, Volume 20, Number 1, pp. 1-2, 2002.
[5] 在一篇名為「正確使用口罩方法(Wearing Masks Properly)」的網路文章
[6] 關於口罩過濾效率所以回呈現「U-型」以致於顆粒小於0.3微米時反而顆粒愈小過
濾效果愈佳一事,3M的說明是:在不影響呼吸順暢及可濾除最多的懸浮微粒雙重考量
下,不織布與靜電濾網最難濾除的為0.3微米大小的分子,而國際組織即以此粒徑分子
的濾除效果做為衡量基準,亦即在此粒徑下能濾除愈多的微塵,即表示有愈好的濾除
效果。但3M並沒有說明原理。
(
http://www.3m.com/intl/tw/about3M/intaiwan/intw_6i.htm )另外,李伯欣博
士曾來函說顆粒小於0.3微米時反而顆粒愈小過濾效果愈佳一事,原因是小顆粒雜質的
過濾和大顆粒雜質的過濾原理不同。
李博士並表示小顆粒雜質的過濾原理主要是靠擴散現象。 假如他所謂的「擴散
現象」指的是「布朗運動(Brownian motion)」應該是很合理。所謂「布朗運動
(Brownian motion)」指的是微小顆粒會在空氣中會比大顆粒更劇烈地無定向曲折運
動(像花粉粒一樣在空氣裡劇烈地無定向曲折運動,這現象好像是愛因斯坦在研究統
計熱力學時發現的),因而較容易被口罩的纖維材料捕捉(顆粒小的時候分子間作用
力會更大,使口罩纖維捕捉微小顆粒更容易)。關於微小顆粒進行曲折運動時會更容
易被捕捉這一件事,是另一位我忘了名字的朋友寫 email 告訴我的。在此一併致謝。
(版主按:布朗運動確實由愛因斯坦算出方程式 但並不是他本人發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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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成正成
有為者亦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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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05.249
1F:→ longerwu:阿樺 幹得好 請收入八 推140.112.205.249 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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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阿和)---->雷龍獸 嘉兒:光明-->尼菲迪獸 光明的微笑
小京:愛心(素娜)---->鐵鷹獸
純真(美美)---->忍者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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