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thanlin (NATHAN)
看板NTUA-MAA3
標題[情報] 100年全國學生創藝作品線上競賽
時間Wed Sep 14 22:51:14 2011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參、參加對象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校院科系所之在學學生(含應屆畢業生)
肆、參賽組別
一、 高中職組學生(各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二、 大專組學生(各大專院校含五專四年級以上學生及研究生)
伍、參賽作品
一、 作品種類
(一)高中職組:
略
(二)大專組
* 表演藝術創意類
1. 創意說明:本類作品以呈現表演藝術之創意,可利用線上播放者為原則。
2. 創作方式:運用電腦科技將表演藝術作品予以數位化處理或後製之作品。
* 電腦動畫創意類
1. 創意說明:本類作品以利用電腦創作之動畫,可利用線上播放者為原則。
2. 創作方式:以電腦軟體自行創作設計之作品。
二、作品數位化檔案規格
(一)檔案格式:flv或wmv格式,時間以5分鐘內為宜。
(二)檔案大小:檔案以30MB以內為限。作品畫面尺寸最大為640×480 pixels。
(三)檔案名稱:以作品名稱為主檔名,例如檔名名稱為「作品名稱.f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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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參賽者請詳實繕打500字以內之作品說明。
四、本競賽係採匿名審查為原則,參賽作品中不宜呈現作者姓名、就讀學校等作者
基本資料,另本館得視需要去除上開呈現資料,以利評審。
五、參賽者每人同一類別僅限參加2件作品,與他人共同創作者亦同。多人共同創作
時,報名人數不得超過5人。
六、各類參賽作品主題不限,惟作品須以創意為主,不得抄襲臨摹他人作品,作品
若有使用他人創作之任何素材者,必須由作者自行取得發表及未來得獎後本館
使用之權利,如屬再詮釋或演出他人之作品,必須另加入參賽者之主體創意,
且不得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若有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參賽者自負相關責任。
陸、收件規定
一、 收件方式:至活動網站(
http://creativity.arte.gov.tw/)報名(填寫作者
資料、著作權使用授權書影像檔、作品電子檔)。
二、 收件時間:100年6月10日上午9時開始至9月20日下午3時截止。收件截止時,作
品及有關資料傳輸若遇網站塞車或中斷之情事者,本館得委由協辦單位查明後
補行上傳或代傳之。
三、 參賽上傳之作品、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留底或製作備份。
柒、活動辦法
本實施計畫請逕至活動網站(
http://creativity.arte.gov.tw/)下載,
洽詢電話:(02) 2311-0574轉241;有關檔案上傳問題,請洽詢本案協辦單位:水母
數位創意有限公司,電話:(02)2331-5475。
捌、獎項與獎勵
一、 獎項
(一) 高中職組:錄取
略
(二) 大專組:各類錄取
第一名:一名,致贈獎金2萬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一名,致贈獎金1萬5仟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一名,致贈獎金1萬元、獎狀乙紙。
佳 作:二名,致贈獎金5仟元、獎狀乙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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