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thanlin (NATHAN)
看板NTUA-MAA3
标题[情报] 100年全国学生创艺作品线上竞赛
时间Wed Sep 14 22:51:14 2011
主办单位:国立台湾艺术教育馆
参、参加对象
具中华民国国籍之国内外公私立高中职及大专校院科系所之在学学生(含应届毕业生)
肆、参赛组别
一、 高中职组学生(各高中职含五专一至三年级学生)
二、 大专组学生(各大专院校含五专四年级以上学生及研究生)
伍、参赛作品
一、 作品种类
(一)高中职组:
略
(二)大专组
* 表演艺术创意类
1. 创意说明:本类作品以呈现表演艺术之创意,可利用线上播放者为原则。
2. 创作方式:运用电脑科技将表演艺术作品予以数位化处理或後制之作品。
* 电脑动画创意类
1. 创意说明:本类作品以利用电脑创作之动画,可利用线上播放者为原则。
2. 创作方式:以电脑软体自行创作设计之作品。
二、作品数位化档案规格
(一)档案格式:flv或wmv格式,时间以5分钟内为宜。
(二)档案大小:档案以30MB以内为限。作品画面尺寸最大为640×480 pixels。
(三)档案名称:以作品名称为主档名,例如档名名称为「作品名称.flv」。
2
三、参赛者请详实缮打500字以内之作品说明。
四、本竞赛系采匿名审查为原则,参赛作品中不宜呈现作者姓名、就读学校等作者
基本资料,另本馆得视需要去除上开呈现资料,以利评审。
五、参赛者每人同一类别仅限参加2件作品,与他人共同创作者亦同。多人共同创作
时,报名人数不得超过5人。
六、各类参赛作品主题不限,惟作品须以创意为主,不得抄袭临摹他人作品,作品
若有使用他人创作之任何素材者,必须由作者自行取得发表及未来得奖後本馆
使用之权利,如属再诠释或演出他人之作品,必须另加入参赛者之主体创意,
且不得侵害他人之智慧财产权。若有侵害他人之权利者,由参赛者自负相关责任。
陆、收件规定
一、 收件方式:至活动网站(
http://creativity.arte.gov.tw/)报名(填写作者
资料、着作权使用授权书影像档、作品电子档)。
二、 收件时间:100年6月10日上午9时开始至9月20日下午3时截止。收件截止时,作
品及有关资料传输若遇网站塞车或中断之情事者,本馆得委由协办单位查明後
补行上传或代传之。
三、 参赛上传之作品、资料均不退件,请自行留底或制作备份。
柒、活动办法
本实施计画请迳至活动网站(
http://creativity.arte.gov.tw/)下载,
洽询电话:(02) 2311-0574转241;有关档案上传问题,请洽询本案协办单位:水母
数位创意有限公司,电话:(02)2331-5475。
捌、奖项与奖励
一、 奖项
(一) 高中职组:录取
略
(二) 大专组:各类录取
第一名:一名,致赠奖金2万元、奖状乙纸。
第二名:一名,致赠奖金1万5仟元、奖状乙纸。
第三名:一名,致赠奖金1万元、奖状乙纸。
佳 作:二名,致赠奖金5仟元、奖状乙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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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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