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ecession (little-boy)
看板NTU-Karate
標題轉貼文章--淨化拯救不了被物化的外籍新娘
時間Wed Jul 6 07:34:36 2005
淨化拯救不了被物化的外籍新娘
文/萬敏婉
八月一日起,內政部將針對大陸新娘的仲介廣告進行取締,以內
政部與陸委會所提出的說法,認為大陸新娘仲介廣告中有著物化女性
的意涵,取締行動同時也是對不尊重女性行為的譴責。有趣的是,依
照內政部日前的統計數據,娶外籍新娘的臺灣郎,其中有三分之二是
以東南亞國家的新娘為對象,且同樣多是以仲介管道來臺。以此來看,
對東南亞新娘的「物化」與不尊重,比例上遠較大陸新娘為高。
然而,內政部卻藉著陸委會所頒布的《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在
臺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管理辦法》,來執行對大陸婚姻仲介廣告的取
締。而實際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四條的母法,卻祇有規定「大
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或其他事項之廣告活動不得為中共從事政治
宣傳、違背現行大陸政策或行政法令、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就此觀之,陸委會與內政部此舉實有拿著雞毛當令箭之嫌。
婚姻本是你情我願的事,雖然婚姻仲介業者的廣告手法似有物化
女性、違背善良風俗之嫌,但政府以法令不同為由而對東南亞與大陸
新娘的廣告仲介活動採取差別待遇,更是違背社會公平的原則。另一
方面,就供需法則而言,當臺灣男性對於透過仲介系統尋找較為聽話
溫順的外籍新娘有強烈需求時,再多的取締也祇是表面工夫,對於實
際上提升外籍新娘的社會地位並不具實際成效。
不論對東南亞或是大陸新娘而言,透過仲介前來臺灣展開新生活,
一方面人生地不熟,二方面在身分的取得與生活的需求上皆需仰賴夫
家,更可能會讓夫妻間呈現不對等的關係。假若不幸遇到心態特異的
丈夫,恐怕段氏日玲的個案仍會再度重演。當臺灣對外籍新娘的需求
無法有效降低時,如何讓來臺的外籍新娘能盡快熟悉環境,並學習到
一定的獨立生活能力,以提升她們的自我認同與價值,才是讓所謂受
「仲介廣告」物化的外籍新娘有效提升家庭與社會地位的方式,也是
未來八分之一臺灣之子的母親所應享有的尊重。
(本文作者為臺大國發所學生)
(新新聞
http://www.new7.com.tw) (tJ)
http://www.new7.com.tw/weekly/old/910/910-481.html
--
曾經滄海難為水 除卻巫山不是雲
取次花叢懶回顧 半緣修道半緣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9.223.2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