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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贴文章--净化拯救不了被物化的外籍新娘
时间Wed Jul 6 07:34:36 2005
净化拯救不了被物化的外籍新娘
文/万敏婉
八月一日起,内政部将针对大陆新娘的仲介广告进行取缔,以内
政部与陆委会所提出的说法,认为大陆新娘仲介广告中有着物化女性
的意涵,取缔行动同时也是对不尊重女性行为的谴责。有趣的是,依
照内政部日前的统计数据,娶外籍新娘的台湾郎,其中有三分之二是
以东南亚国家的新娘为对象,且同样多是以仲介管道来台。以此来看,
对东南亚新娘的「物化」与不尊重,比例上远较大陆新娘为高。
然而,内政部却藉着陆委会所颁布的《大陆地区物品劳务服务在
台湾地区从事广告活动管理办法》,来执行对大陆婚姻仲介广告的取
缔。而实际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三十四条的母法,却只有规定「大
陆地区物品、劳务、服务或其他事项之广告活动不得为中共从事政治
宣传、违背现行大陆政策或行政法令、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
就此观之,陆委会与内政部此举实有拿着鸡毛当令箭之嫌。
婚姻本是你情我愿的事,虽然婚姻仲介业者的广告手法似有物化
女性、违背善良风俗之嫌,但政府以法令不同为由而对东南亚与大陆
新娘的广告仲介活动采取差别待遇,更是违背社会公平的原则。另一
方面,就供需法则而言,当台湾男性对於透过仲介系统寻找较为听话
温顺的外籍新娘有强烈需求时,再多的取缔也只是表面工夫,对於实
际上提升外籍新娘的社会地位并不具实际成效。
不论对东南亚或是大陆新娘而言,透过仲介前来台湾展开新生活,
一方面人生地不熟,二方面在身分的取得与生活的需求上皆需仰赖夫
家,更可能会让夫妻间呈现不对等的关系。假若不幸遇到心态特异的
丈夫,恐怕段氏日玲的个案仍会再度重演。当台湾对外籍新娘的需求
无法有效降低时,如何让来台的外籍新娘能尽快熟悉环境,并学习到
一定的独立生活能力,以提升她们的自我认同与价值,才是让所谓受
「仲介广告」物化的外籍新娘有效提升家庭与社会地位的方式,也是
未来八分之一台湾之子的母亲所应享有的尊重。
(本文作者为台大国发所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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