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sonli (愛的牧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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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關於團章還有8421
時間Thu Mar 2 15:09:51 2006
講到正題
8421規定在章程附法
我必須承認章程附法的出現也是就法律面來看很聰明的一個選擇
因為他沒辦法加進團章裡面
團章本身有分章 是個井然有序的章程
章程附法又有必要存在 但是他加進團章無非畫蛇添足
因此另立一個附法 是個聰明的方法
也不會因為附法的增加使團章體例不一
大家不知道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
章程附法只規定無人選舉團長的時候 用8421法立之
卻沒說名甚麼是8421法 這代表了甚麼意義?
代表8421法並沒有在社服中長期消失 意味著
自願參選對社服來說
一定不是一個常態
試想一個最極端的例子 假設社服這56期以來
歷任團長都是用自願參選的 到第57期忽然沒人參選
於是要用8421法立之 我們一定沒人知道甚麼是8421
難道要叫幾乎三十年前訂定這個團章的人解釋甚麼是8421?
這證明了一件事 就是8421一定並未在社服長期消失過
所以我們才能不斷的知道怎麼操作8421法 簡單來說就是一種經驗的傳承
就算我們不能大膽說8421法在社服57期經驗以來是常態
至少能夠合理推斷他一定沒有長時間消失過
否則我們就根本無法知道他怎麼操作
我說這些並非反對廢掉8421 只是中立的陳述和推理一個現象
結論就在上段的末幾句
最後結合團史跟團章來看
第27期嘗試廢除8421制度而失敗
第35期團長難產 於是莊慶仁以團務召集人虛職代之
而這個人乃34期小服營長
我們可以推斷第35期團長難產
於是就用了章程附法第四條第四款後段危機小組跟凍結團章的手續
但值得注意的是 第35期儘管是這樣的情況
還是出了一期高服 一期小服 並開了往後營晚的先例
這代表了甚麼?
團長儘管難產 儘管凍結團章 那期還是能夠出兩個營隊
甚至開創了營火晚會
這段歷史我並不清楚他實際的情況 但是成立危機處理小組
凍結團章或者並不是那麼可怕的事情 因為畢竟有做過
而且那期還效果顯著 這只是告訴我們 如果沒有本錢正常的運作整個社團
凍結起團章 然後用小規模的方式來運作 更多人力就可以流到其他的地方
說不定能夠成就更大的結果
該是總結的時候了
回到正題看看章程附法選團長的經過
有人自願參選就讓他報名 並且只需具備備齊團本部長名單
得票數要求也不高 這個規定並不難達成
可見其目的是要大家多多自願
而無人自願的時候 才行8421
但就如我剛推理的 在這個社團短短的五十幾期
8421一定從來沒有真正長時間消失過
我必須承認這是一個很危險的方法 因為結果怎樣誰都不知道
而在27期就有嘗試廢除過
我在這裡只提供一個思考方向而不表達自己的意見
章程附法規定團長選舉方式井井有條 有三個階段
1.自願 2.8421法 3.危機處理小組
關係當然就是大家所熟知的
原則 例外 例外的例外
原則是自願 當沒人自願就8421選出一個 此為例外
若還是難產 就成立危機處理小組 凍結團章
就前兩部份而言 儘管近幾期是例外大於原則(即2大於1)
但是這並不一定構成修改的必要
因為現行法律條文就很多例外大於原則的規定
然而需注意到這樣規定的苦心 化為簡單的一句話
就是
一定要選出一個人 讓社團運作下去 即使是危機處理小組
所以沒人自願就要用8421拱一個意願比自願還小的人 或者是不想當的人
再沒有人 就用危機處理小組
我們可以試想 如果連危機處理小組都出不來 那必然是倒社
這是大家都可以想見的結論 想當然爾
所以 如果試圖廢除8421 給的建議就是
必然要想出一套井然有序的運作方式 就像現行的選舉方法一樣
不會有所謂的漏洞或者無法可行的窘境
也就是說 新制度必然具備的特性是 能夠補足舊制度下
一定要選出一個人讓社團運作下去的制度設計目的
言簡意賅的結論就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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