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eru (.)
看板NTU-Exam
標題[試題] 100下 沈冠伶 非訟事件法 期末考
時間Thu Jun 14 16:26:18 2012
課程名稱︰非訟事件法
課程性質︰選修 (司法組必選四選三)
課程教師︰沈冠伶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2/06/14
考試時限(分鐘):120分鐘 (13:20~15:2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注意:
希按題號順序,寫明題號作答
僅可參考未附判解之六法全書作答
一、甲向乙請求給付扶養費,並向法院主張:甲、乙離婚時曾約定,乙應每月給
付扶養費二萬元給甲及兩人於婚姻關係中所生之子女丙,惟乙僅給付離婚後第一
年,其後甲均未依約給付,迄今已有一年,且因物價高漲,每月二萬元已不足夠。
甲有意向乙請求過去應付而未付之扶養費至少二十四萬元,及至丙成年為止,每
月應給付三萬元。問(40%):
1.訴訟事件與非訟事件如何區分?
2.上開事件為訴訟事件或非訟事件?
3.如乙抗辯,扶養費約定係受脅迫成立,該約定已經撤銷而失其效力,且事後發
現丙亦非乙之子女,而係甲與丁所生云云,法院應如何審理及裁判?
二、甲於101年6月15日持由乙為發票人所簽發、票載發票日為99年2月1日、票面
金額為100萬元之本票乙紙,向法院聲請准予強制執行。問(40%):
1.於第一審程序,法院應否使乙就本票債權之存否陳述意見?
2.如乙提出抗辯謂:系爭本票係為擔保丙向甲所借款項100萬所簽發,但甲並未交
付該筆借款予丙云云。法院如裁定准許本票強制執行,甲、乙、丙何人得就此裁
定提起抗告?
3.本票准予強制執行之裁定確定後,丙對甲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系爭借款債
權100萬元不存在,本票准予強制執行之裁定對此訴訟有何效力?試從此案例分析
,非訟裁判是否均一概有拘束力或無拘束力?現行法上有無承認非訟程序之裁定
具有既判力之明文規定?
三、最高法院75年度第24次民事庭會議決議(二)謂:「關於本票許可強制執行事
件,如本票上未載明利息之計算方法,而聲請人聲明利息按中央銀行核定放款利
率二分之一計算時,法院就利率管理條例廢止後之利息部分,可參照本院七十五
年二月四日第三次民事庭會議決議之意旨辦理。惟非訟事件,法院可不必行使闡
明權。」請分析此決議之當否。(2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61.159
※ 編輯: ceru 來自: 59.115.161.159 (06/14 16:27)
1F:推 boo19900520 :已收入法律系 06/14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