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5252002 (豬子)
看板NTU-Exam
標題[試題] 100上 陳忠五 民法債編總論二 期末考
時間Sun Jan 15 13:36:24 2012
課程名稱︰民法債編總論二
課程性質︰法律系必修
課程教師︰陳忠五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2/01/09
考試時限(分鐘):115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試題 :
說明:
1,不必抄題,但請明確標示題號
2,可參閱法典,但不得參閱講義、書籍、筆記或其他參考資料。
3,答案請附法律理由
4,試題卷共兩頁,計三大題
第一題(30分)
乙公司為開發新興工業區,在雲林縣台西鄉沿海海域進行抽砂工程。工程期間引起海水漂沙
,濃度過高,汙染海域,導致附近眾多蚵農甲1......甲100(以下簡稱蚵農甲)
定置於海中之蚵條,因蚵苗不易著床成長,而受有無法收成進而出售蚵苗之損失,生計嚴重
受損。因此蚵農甲便以乙公司為被告提起訴訟,依據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前段規定,
請求損害賠償。
對此,被告乙公司則做出以下抗辯:「一,『蚵苗得以順利著床成長』此種利益,並非人格
權、身分權或所有權等『絕對權』受有侵害之情形,應屬純粹經濟上之損失,並非民法第一
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前段規定所保護之客體。二,系爭海域為國有海域,蚵農甲係竊佔國有財
產,此等利益並非侵權責任法下值得保護之利益。三,蚵農甲尚未與他人簽訂蚵苗買賣契約
,故應未受有『無法出售蚵苗』之損害。」
請就上開事實所涉及的法律爭點,分析說明甲對乙之請求有無理由。
第二題(40分)
甲(14歲)是名頑皮的國中生,由於父母長期在大陸經商,自幼便由爺爺奶奶打理甲一切
的生活起居。在升上國中三年級的暑假,甲和大家一樣也參加了學校舉辦、三天兩夜的畢業
旅行。在第一天晚上,甲在房間內和心儀的同學告白不成,心情極度沮喪,於是趁著隨行的
班級導師不注意,在下榻的飯店門口隨手偷了一台摩托車,也不管自己沒有頭戴安全帽便外
出兜風散心。不料,沒有駕照的甲駕駛技術果然不良,途經一個陰暗的小路口時,竟然不慎
失速撞上突然闖紅燈竄出的老太太某乙。乙因此受有重傷,共支出醫藥費用新台幣一百五十
萬元整。嗣後乙便以甲、甲之父母A、甲之爺爺奶奶B、甲之班級導師C、甲之國中校長D
等人為被告,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與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之規定,請求上開被告應連帶賠
償其全部醫藥費之支出共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試問:乙之主張,是否有理由?
第三題(30分)
甲是一名計乘車駕駛,自負盈虧,但為求方便,便靠行於乙車行:由乙代辦一切繁瑣的營業
小客車交通監理與租稅行政事項,甲則每月按時繳納1000元作為靠行費。甲為了養活家
中老小,每天都從早上九點工作到晚上十二點。由於甲長期以來疲勞駕駛,體力早已不堪負
荷,某日,甲駕駛打盹竟撞上路人丙,丙送醫急救四日之後,仍然傷重不治。丙在醫院救治
期間未婚妻丁為丙支出了醫藥費共三十萬元;丙過世之後,父母戊也為他張羅後事,一共支
出二十萬元。丁、戊兩人見甲經濟情況不佳,丁便向乙車行請求三十萬元醫藥費,並請求相
當之慰撫金;戊亦向乙車行請求二十萬元喪葬費用、若丙未死亡時原應取得之扶養費,以及
相當之慰撫金。試問:丁、戊兩人之請求,是否有理由?
祝大家寒假逍遙快樂,
別忘了多讀書、勤思考,
多做實例綜合演練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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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oo19900520 :已收入法律系 01/15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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