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5252002 (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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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试题] 100上 陈忠五 民法债编总论二 期末考
时间Sun Jan 15 13:36:24 2012
课程名称︰民法债编总论二
课程性质︰法律系必修
课程教师︰陈忠五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2/01/09
考试时限(分钟):115
是否需发放奖励金:是
试题 :
说明:
1,不必抄题,但请明确标示题号
2,可参阅法典,但不得参阅讲义、书籍、笔记或其他参考资料。
3,答案请附法律理由
4,试题卷共两页,计三大题
第一题(30分)
乙公司为开发新兴工业区,在云林县台西乡沿海海域进行抽砂工程。工程期间引起海水漂沙
,浓度过高,污染海域,导致附近众多蚵农甲1......甲100(以下简称蚵农甲)
定置於海中之蚵条,因蚵苗不易着床成长,而受有无法收成进而出售蚵苗之损失,生计严重
受损。因此蚵农甲便以乙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依据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项前段规定,
请求损害赔偿。
对此,被告乙公司则做出以下抗辩:「一,『蚵苗得以顺利着床成长』此种利益,并非人格
权、身分权或所有权等『绝对权』受有侵害之情形,应属纯粹经济上之损失,并非民法第一
百八十四条第一项前段规定所保护之客体。二,系争海域为国有海域,蚵农甲系窃占国有财
产,此等利益并非侵权责任法下值得保护之利益。三,蚵农甲尚未与他人签订蚵苗买卖契约
,故应未受有『无法出售蚵苗』之损害。」
请就上开事实所涉及的法律争点,分析说明甲对乙之请求有无理由。
第二题(40分)
甲(14岁)是名顽皮的国中生,由於父母长期在大陆经商,自幼便由爷爷奶奶打理甲一切
的生活起居。在升上国中三年级的暑假,甲和大家一样也参加了学校举办、三天两夜的毕业
旅行。在第一天晚上,甲在房间内和心仪的同学告白不成,心情极度沮丧,於是趁着随行的
班级导师不注意,在下榻的饭店门口随手偷了一台摩托车,也不管自己没有头戴安全帽便外
出兜风散心。不料,没有驾照的甲驾驶技术果然不良,途经一个阴暗的小路口时,竟然不慎
失速撞上突然闯红灯窜出的老太太某乙。乙因此受有重伤,共支出医药费用新台币一百五十
万元整。嗣後乙便以甲、甲之父母A、甲之爷爷奶奶B、甲之班级导师C、甲之国中校长D
等人为被告,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与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请求上开被告应连带赔
偿其全部医药费之支出共新台币一百五十万元。试问:乙之主张,是否有理由?
第三题(30分)
甲是一名计乘车驾驶,自负盈亏,但为求方便,便靠行於乙车行:由乙代办一切繁琐的营业
小客车交通监理与租税行政事项,甲则每月按时缴纳1000元作为靠行费。甲为了养活家
中老小,每天都从早上九点工作到晚上十二点。由於甲长期以来疲劳驾驶,体力早已不堪负
荷,某日,甲驾驶打盹竟撞上路人丙,丙送医急救四日之後,仍然伤重不治。丙在医院救治
期间未婚妻丁为丙支出了医药费共三十万元;丙过世之後,父母戊也为他张罗後事,一共支
出二十万元。丁、戊两人见甲经济情况不佳,丁便向乙车行请求三十万元医药费,并请求相
当之慰抚金;戊亦向乙车行请求二十万元丧葬费用、若丙未死亡时原应取得之扶养费,以及
相当之慰抚金。试问:丁、戊两人之请求,是否有理由?
祝大家寒假逍遥快乐,
别忘了多读书、勤思考,
多做实例综合演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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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oo19900520 :已收入法律系 01/15 16:10
2F:推 hagbg81727 :子恒ㄉㄉ抢PO考题QQ 下次开罚单你要捐$$给我~~ 01/22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