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sciple2 (農農湯湯)
看板NTU-Exam
標題[試題] 99上 朱柏松 消費者保護法 期末考
時間Thu Jul 28 16:20:50 2011
課程名稱︰消費者保護法
課程性質︰法律
課程教師︰朱柏松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1/1/10
考試時限(分鐘):12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一、
甲保防器材公司新研發感應式的防盜器材,對外廣發廣告,表示只要攜帶金屬品
靠近保險櫃或只要觸及保險安全門,立即警鈴大作,所有保全設施全部啟動,防
盜功能百無一失。乙銀行花去200萬元購買一套,且請甲安裝。經甲長期以來一再
測試、使用,皆百無一失。可是去年底之某一日夜晚,乙銀行發生搶案,竊賊雖
曾破壞防盜器材,但警報設備仍完全失去作用。銀行被搶5000萬元,警衛因驚醒
反抗而被殺。問:
(一)本案安全設備失靈致銀行生人命及財產損失,究應論以瑕疵擔保責任或商品
責任?如何論斷?
(二)價值200萬的防盜系統亦可否以之為被害法益而容由乙請求損害賠償?
二、
甲封閉式私營業停車場,因位於繁華的商業區生意興隆。因此每小時收取停車費
150元,且採累進方式收費。但停車場的入口處所立之牌示,以及車子入場抽取
停車繳費的單據上,皆以醒目的字體書明,"本停車場僅供停車,不負責保管停
車安全之義務"。民國96年的某日,乙開自己值300萬元BENZ車前去停車,但等到
要開回車子時,竟遍尋不著,查看監視錄影器,竟已因其遭破壞而完全無線索可
查。問:
(一)本案乙BENZ車被盜,汽車停車場究否應對乙所受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二)甲停車場的入口牌告以及收費憑單上之免除賠償責任之記載是否有其效力?
三、
甲生技公司出產一名之曰"等大人"的產品,透過網路、電視等視訊傳播方式請知
名影、歌星或節目主持人以表演、解說方法全力推薦、大肆宣傳,謂"此為健康
食品,專門針對發育不良的少年、少女,給與生長激素,協助其順利轉成大人,
定期服用,皆可使再貧弱之少年、少女,長得英俊、挺拔"。由於廣告做很大,該
公司年收益竟達3億元之譜。但自該"等大人"發售經5年後,各方反應其實並非有
其所說之療效,甚至有不少人反應,因藥內含重金屬,被檢測出有傷及肝臟發生
疾病之事例。問:
(一)本案"等大人"之"健康食品"廣告與現實並不相符,是否足使甲公司,以及參
與促銷之媒體、藝人、節目主持人,有應對被害人等負如何之民事賠償責任之理
由?
(二)若本案被害人有理由向甲公司請求救濟,是否有可能以團體訴訟方式進行救
濟。消保法所謂"同一原因事件,致眾多消費者受害",本案之中可包括至哪些人?
附註:
一、得攜帶六法全書應試,負判解者亦可。
二、任何作答皆應附理由說明,否則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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