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o1122 (大D)
看板NTU-Archery
標題Re: [貼心] 週六舊體團
時間Tue Nov 4 16:34:19 2008
總之,我也不想傷了和氣
不過,還是得把事情澄清清楚
希望能多多諒解
回歸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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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章出處如下
http://ntusportscenter.ntu.edu.tw/ntu/front/document_3_1.aspx
貳、國立臺灣大學校總區運動場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民國八十六年十月十四日第二O二八次行政會議通過
第 二 條
本場館使用優先順序如下:
體育教學研究。
校代表隊訓練。
本校核可之活動。
本校教職員工、學生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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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它寫的校代表隊訓練,是需要事先借場的,那麼胡老師說的就是對的
基本上
我覺得這次並沒有單方面的錯誤,只是兩方觀念有落差
但是請不要得理不饒人
射箭校隊隊員 土木四 雷啟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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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因為踢,所以不斷前進』
︳ ▍ # NTU Civil Football Team - Misoshi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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