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o1122 (大D)
看板NTU-Archery
标题Re: [贴心] 周六旧体团
时间Tue Nov 4 16:34:19 2008
总之,我也不想伤了和气
不过,还是得把事情澄清清楚
希望能多多谅解
回归正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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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章出处如下
http://ntusportscenter.ntu.edu.tw/ntu/front/document_3_1.aspx
贰、国立台湾大学校总区运动场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民国八十六年十月十四日第二O二八次行政会议通过
第 二 条
本场馆使用优先顺序如下:
体育教学研究。
校代表队训练。
本校核可之活动。
本校教职员工、学生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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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它写的校代表队训练,是需要事先借场的,那麽胡老师说的就是对的
基本上
我觉得这次并没有单方面的错误,只是两方观念有落差
但是请不要得理不饶人
射箭校队队员 土木四 雷启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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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因为踢,所以不断前进』
︳ ▍ # NTU Civil Football Team - Misoshi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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