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whow5566 (好好56)
看板NTU
標題Re: [道歉] 非常抱歉昨天晚上女一舍有異性訪客進入
時間Fri May 4 00:42:33 2012
首先抱歉...下午發了一篇結果不小心誤刪QQ
感謝熱心的板主幫我救回
以下正文
※ 引述《AOK ()》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承認做錯事需要有很大的勇氣
: 其中最困難的就是要承認"自己"做錯
: 我個人覺得道歉需要有誠意
: 至少留個姓名系級
: 不要連帳號都是跟別人借來的..
: 或是代PO至少要說明一下
: 這樣人人都可以當"鍵盤小妹" 又怎麼知道你說的是否屬實呢...?
一點自己的看法
人家講什麼事、道個歉 最後附上自己的名字(在校生或許加上系級)
是一種對自我負責的表現 沒錯
但所謂負責還有很多種方式跟內涵
其實講不講名字只是一個動作、gesture
你知我知獨眼龍也知
大部份的事情光是道歉+署名是沒有什麼實質效用的
也就是說"署名"是一個應該在結果端的東西
像是外掛一樣
可以選擇要不要附加在"道歉"跟"負責處理"動作之後的選項
可是現在NTU板風氣好像是
做錯事了
先說是誰哪個系 然後再來批判一番 之後怎樣就放水流
搞得好像今天我犯了錯
只要道個歉附上署名(附了就知道是誰嗎、認得出來嗎、認出後呢?)
然。後。就。沒。了。
變成把這個東西提到離結果端很遠、很前面的地方
後續該負什麼責任? 該有什麼補償?
就一概不管不予理會
完全無視事件本身在處理上的實質流程進行到底是如何
如果今天人家很有誠意 道歉、該負的責任什麼都好好履行
不想讓你知道他的名字又怎樣
要是都像前段講的那種風氣
如果有個人反正他也不在乎自己紅不紅
出了什麼包
只需要發個毫無誠意的道歉文隨便寫上自己的名字
然後就擺爛不管
鄉民們難道就會在路上認出他要他負責嗎?
不會嘛!
當事人
系級姓名公開與否 跟 實際有無負責
完全是兩碼子不相關的事
頂多只能說他敢附 是真的真的很有誠意
而不能逆推回去說他不附名字=不負責
這完全只是單純看熱鬧的民粹自我滿足表現罷了
像我現在就是故意要開個VPN+分身
上面的論述也不會因為這樣
就對的變錯的錯的變對的
像那樣搞民粹對事情是完全沒有幫助的
只會像無數曾經戰過的事情
搞到最後大家戰來戰去根本也忘了最初在吵什麼
然後議題就不見了 沒人去管
出包的也樂得沒事繼續過爽日子
像我現在就很好奇
前一陣子偷車的事情現在到底怎麼樣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88
1F:推 wolfbequiet:中肯推 完全搞錯焦點 05/04 00:43
2F:推 yudi1991:推 05/04 00:47
3F:推 tw0517tw:前陣子偷車...哪陣子啊? 05/04 00:48
4F:→ IssacYUEH:還有哪陣子... 不就期中考那陣子... 05/04 00:53
5F:→ littlelighty:對公佈系級沒意見,但當事人確實完全沒有誠意 05/04 00:58
6F:推 rf0914:樓上好厲害喔~ 當事人有沒有誠意你都知道耶~ 05/04 01:12
7F:推 Howard61313:整串看下來,確實是最同意這篇的立場 05/04 01:24
8F:→ Howard61313:公布系級姓名說穿了不過是滿足某些人的快感而已,根本 05/04 01:25
9F:→ Howard61313:就不是有無誠意的評斷依據 05/04 01:25
10F:→ Howard61313:分身也一樣 05/04 01:26
11F:→ staristic:樓上應該去看看原文底下某板友爆的卦 05/04 01:27
12F:推 fish24685:推樓上,推文中有真實的事情經過 05/04 01:31
13F:→ fish24685:這已經不只是分身帳號的問題了 05/04 01:32
不好意思借插~我剛剛也去看了事件經過 只能說鬧這麼大還真不容易= =
這次這事情要檢討其實可以有很多不同議題
但原先最主要事件最該負責的應該是宿舍方管理吧
撇開為什麼男女宿舍管理大不同
(異性進舍之反應落差 男生進女宿好像猶太人進納粹黨辦)--這種大哉問來說
首先該問(如果有規定輪夜勤)為什麼夜勤人員不在崗上
再來是 舍方實際的規定到底是什麼?男性這樣短時間進出女宿有無罰則?
一切照流程走都不會有那麼多問題
然後是比較嚴重的闖房問題
這邊我還是覺得(同樣在有夜勤的前提下)管理方問題比較大
萬一今天不是幾個足君而是強盜那怎麼辦
那當然兩位男生最大的問題
(除卻"男性進入女宿"相關規定本身就是一個新議題的問題外)
我想可能是在於方式上不夠圓融
你一看就走錯房了 有沒有馬上道歉離開
一看嚇到人家 是否趕緊解釋什麼狀況 然後甚至把握機會請教一下"在地的"該怎麼做?
事情解決後 有沒有好好地再跟人家道歉、說聲謝謝
一件不是很嚴重 稍微用點心就可以解決的事搞成這樣
實在是很難看
更不用說萬一又被X者抄去當頭條
輿論一激 學校腦袋一熱
本來可能只是"按規定申誡"變成"上頭裁示嚴懲" 那就真的好玩了= =
雖然我個人覺得
一在女宿看到男生就這麼暴怒
(大概也跟人家"白目"(?)地衝你笑了笑有關吧)
這樣的反應其實有點過頭了
不過話又說回來
女宿管制男性進出的規定
本質上就是假定所有(進入女宿)的男性都具有不良意圖及實行之的能力
當然這些不良意圖
就包含(但不限於)實質的對住宿女同學不利的攻擊行為
跟所謂"影響風化"的(姑且稱為)"泛約會行動"
所以原PO的行動是很合理也完全符合程序的(就說是另一整個新議題了嘛冏)
只是在這種規定中造成出來的"敵視心態"
那麼這些規定真的合理嗎、適宜嗎
又為什麼男女宿兩者規定的內容及落實度差距如此之大
或許可以討論看看~
以上
14F:推 ts00834811:推 05/04 01:36
15F:推 sckm160913:爽 有同感 簡潔有力的論述 05/04 01:50
16F:推 a5378623:Howard61313之前不是才吵著要公布小偷身份嗎? 05/04 01:53
17F:推 Howard61313:有嗎?我不記得了欸,請樓上給個文章代碼@@ 05/04 01:57
18F:→ a5378623:我找了一下,發現是我記錯了,對不起!! 05/04 01:58
19F:推 Howard61313:什麼( ̄▽ ̄#) 05/04 01:59
20F:→ a5378623:可是我想不到要如何表現更多誠意...我錯了= = 05/04 01:59
21F:推 newacc:樓上道歉時寫出系級學號姓名是常識吧(咦?) 05/04 02:04
22F:推 dezuphia:為了避免開分身沒誠意,還要附兩個保證人的聯絡方式(戰!) 05/04 02:05
23F:推 sckm160913:NTU鄉民表示:道歉要署名是常識吧 05/04 02:06
24F:推 a5378623:我保證我是本尊,雖然我應該已經沒什麼名聲了~ 05/04 02:08
※ 編輯: howhow5566 來自: 140.112.6.39 (05/04 02:24)
25F:推 KiloLumen:保證人 XD 是領回帳號辦法嗎 05/04 02:20
26F:推 HouseOfSleep: 推這篇有關公布姓名系級的論述 05/04 02:27
27F:推 ken771209:讓我想到恐龍怕村民的笑話 呵呵 05/04 02:28
28F:推 Chhtaiwan:推 簡潔明瞭 05/04 03:00
29F:推 jetrider:太中肯,真的不懂一直要求公布姓名系級的人腦袋在想什麼 05/04 04:16
30F:→ jetrider:你他媽不針對他的處理態度,一直戰姓名系級是怎樣= = 05/04 04:17
31F:推 imemily:忠懇~推 05/04 04:21
32F:推 daniel50506:推! 05/04 09:20
33F:推 dusted:推 一堆人無限上綱搞人格謀殺還期待別人公布姓名? 05/04 10:14
34F:推 christ0ph3r:推 05/04 10:45
35F:推 wctaiwan:推 05/04 10:58
36F:→ schel:我覺得有些人要求要有署名的原因就是因為很多人做錯事就只是 05/04 11:36
37F:→ schel:開個分身帳號,再說我錯了,下一次就在開另一個帳號就好了 05/04 11:37
38F:推 bj26bj:一定要用本尊是什麼?可以讓你人肉出來那是誰?那跟要求公布 05/04 11:38
39F:→ schel:而署名的話至少可以讓他下一次謹慎點,因為至少這是一個實際 05/04 11:38
40F:→ bj26bj:姓名有什麼兩樣? 05/04 11:38
41F:→ schel:上的作用,可以某種程度避免做錯事的人再犯..... 05/04 11:39
42F:→ bj26bj:怎麼知道可以避免再犯?你法官噢 05/04 11:40
43F:→ schel:XD...我根本沒有說過一定要用本尊,不要無限上綱,他用分身 05/04 11:41
44F:→ schel:有署名那和開本尊我到覺得沒啥不同 05/04 11:41
45F:→ schel:我當然不是法官,但你也不是阿!我的想法是,有署名就像是留 05/04 11:42
46F:→ schel:案底,至少他下次要再想做同件事情時,會知道他不能再隨便開 05/04 11:42
47F:→ schel:分身道歉了...當然他不想道歉也沒辦法,所以我說某種程度 05/04 11:43
48F:推 bj26bj:哪種程度?案底是什麼?NTU板是警局還是刑事局? 05/04 11:44
49F:→ schel:前兩個像是找碴的問題可以獨立思考的個體應該會知道答案, 05/04 11:49
50F:→ schel:不管ntu版的定位是什麼,針對的是道歉的行為,所以我說他不 05/04 11:50
51F:→ schel:也沒辦法,更何況,竟然什麼影響都沒有的話,他為什麼還要 05/04 11:50
52F:→ schel:po道歉文或是寫清楚他的改過行為呢?? 05/04 11:51
53F:推 bj26bj:所以你希望她受到什麼影響,從此讓大家貼上標籤(矮額那個CCR 05/04 11:52
54F:→ bj26bj:),還是以後本尊ID再也不敢再NTU板上使用?大家去搜尋臉書照 05/04 11:52
55F:→ bj26bj:片看長相然後嘲笑一番? 05/04 11:53
56F:→ schel:XD...我說的他可能會受到的影響已經寫兩次了阿!!如果他的道 05/04 11:53
57F:→ schel:歉文有寫實質改善的作為,至少也是個正面的東西...... 05/04 11:54
58F:推 bj26bj:一個犯法的人隱私都保障得比PTT好,到底憑哪一點要求她人公 05/04 11:55
59F:→ bj26bj:個資? 05/04 11:55
60F:→ schel:都說是針對道歉行為,所以你該反對的是人肉行為吧 05/04 11:55
61F:→ bj26bj:看熱鬧的鄉民對於道歉文滿不滿意是一回事,那和分身關係在哪 05/04 11:56
62F:→ bj26bj:是,都說是針對道歉行為了,所以你提開分身幹麻? 05/04 11:56
63F:→ schel:XD.我也說過,開不開分身是他的自由,我有說一定要開本尊嗎 05/04 11:58
64F:推 bj26bj:好了陷入鬼打牆了XD 還是回到本尊有哪種程度避免再犯好了XD 05/04 11:59
65F:→ schel:這你還是在鬼打牆阿,暈,我的看法也說兩次啦... 05/04 12:02
66F:推 templardavid:贊同推 05/04 13:09
67F:→ chicio2002:可是用分身道歉 還避重就輕沒有和更可憐的受害者道歉 05/04 13:56
68F:→ chicio2002:實在是看不出誠意呀 05/04 13:57
69F:推 ken771209:那不出來道歉的話你要抓誰來鞭,誠意你說了算嗎? 05/04 14:16
70F:推 thechang:推 05/04 17:21
71F:推 cage820518:推推 05/04 18:43
72F:噓 john97611017:噓某ken 用免洗帳號跟不道歉有差嗎? 這就是沒誠意 05/04 22:54
73F:→ john97611017:跟誰說的算有差? 還是你說的最大? 05/04 22:54
74F:推 ken771209:我最大^^ 05/04 23:57
75F:噓 john97611017:喔 你哪位? 05/05 01:04
76F:推 PREE8833:同感推 05/05 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