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arytolove (奪真書生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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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大事] 『選課制度改變方案』問卷已開放填寫
時間Wed Apr 27 00:11:58 2011
http://ann.cc.ntu.edu.tw/asp/ShowContent.asp?num=24097#bpos
相關資訊與福利部之討論已置於置底文
下學期選課法規修改:
http://reg.aca.ntu.edu.tw/reg2007/selcou/sel-sugform.doc
學校已開放全校師生回覆意見,同學們可以看看後將意見回給學校
http://reg227.aca.ntu.edu.tw/cousug <==填問卷
(在本文推文也可以啦,我可以幫忙轉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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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僅列出公告內檔案裡的修改規定 白字為新法規,
亮字為修改重點
黃字為修改內容與理由
第 二 條
選課作業依當學期本校行事曆規定之日期辦理,包括「初選」與「加退選」
。初選係於暑假、寒假期間辦理,加退選係於開學後辦理,皆以網路方式實施。
經統計以往初選第二階段所佔選課比例大約僅為5%,故將原初選一二階段時間合
併連續,不再拆開分為兩階段辦理。
第二十二條
每學年第一學期,下列課程採單科多志願之方式登記:
一、 國文:可登記至少八個,至多二十個志願。
二、 外(英)文領域課程:可登記至多二十個志願。
三、 微積分:一年級學生應登記至少二個志願。但有指定修習班次之各學系學生,
可僅登記該指定班次。
前項課程以外之其他科目,
至多可登記九十九個科目班次,學生應自行設定其
「衝堂或相同課程志願序」。
其他科目登記之上限,由30個科目班次提高為99個科目班次。
第二十四條
初選之分發方式如下:
三、其他科目(國文、外(英)文領或、微積分以外科目):
先進行一般通識課程(非專業課程充抵者)之分發,再分發其餘科目。
原體育課為獨立填寫志願且最後處理其分發,今依學生會之建議,改為與國文、外(英)文
領或、微積分以外之其他科目一併處理。當體育課與其他科目衝堂時,依學生自行設定之
「衝堂或相同課程志願序」分發。
第二十九條
初選分發作業結束後,進行下列擋修處理:
一、 先修科目成績未到者,視同先修科目成績為X(或百分制零分),若不符先修科限
制條件則予以擋修。
二、 重複修習已修讀及格課號相同之科目(各級論文、專題討論、專題研究,及各系所
已事先向教務處報備之課程除外),初選一律擋修,開學後始得加選。
每學年第二學期(寒假期間),依前項第一款規定擋修者,若其先修科目成績於開學前送
達教務單位且符合先修科目限制條件,即解除該擋修。
寒假期間初選分發作業結束時,往往有許多成績仍未送達教務單位,故於開學前再檢查一
次,解除不需擋修者。
第三十一條
開學後加退選之辦理時程如下:
一、 開學第一、二週辦理網路加退選,依各學期教務處公告之時程辦理。
二、 開學第二週最後一次分發完畢後,依本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進行擋修處理。
三、 開學第三週:
(一)不開放網路加選。但符合本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特殊情況者,得上
網下載「特殊情況加簽單」辦理人工加簽。
(二)僅首日(週日上午九時至週一上午八時)開放網路退選。除以下特殊情況外,逾期
不得再辦理退選。
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歸責於學生之特殊情況,導致學生無法於網路退選截止之前上
網退選者,得填寫「學生報告書」並檢附相關證明,經授課教師、學生就讀系所主管簽註
意見,並於週五之前送交教務單位。教務單位查證屬實並經教務長核准者,始得辦理人工
退選。
一、原第三週始可用人工加簽先修科目不符規定之課程,改為開學二週內即可經由教師
及開課單位同意後,教務單位即予以解除線上擋修。
二、增加第一、二類課程之加選人數上限,用教室容量來管控之機制。第三類課程之修
課人數上限因已於建置課程時加以管控,故此處不再限制。
三、明訂無法配合教師規定要求者,不得加選或登記該課,已選上但教師不同意其修課
者應於退選期限內自行退選,以避免學生明知不符規定仍佔用名額,損及其他學生
選課權益。
第三十三條
修課學分上限:同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學士班學生有非常特殊之情況,擬超修高於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之學分上限者,
得填妥
「超修學分申請書」,經導師、系主任簽註意見後,至遲於開學第二週週五之前送交所屬
教務單位。經教務長核准超修者,始可上網加選或登記至核准之修課總學分數。
特殊情況超修學分之申請,增加須經導師評估輔導之程序。
第三十五條
學士班學生選課結果學分總數低於前條規定者,依學則第四十二、四十八條
規定應令休、退學。經核准減修學分者,不在此限。
學生申請減修,應填具「減修學分申請書」,經導師及系主任簽章同意,於開學三週內送
交所屬教務單位。減修後,至少仍應修習一科目。
應屆畢業生修習不足九學分即可符合畢業資格者,其減修學分申請書免經導師簽章。
減修學分之申請,除應屆畢業生修習不足9學分即可畢業者外,增加導師評估輔導之程序
,再經系主任簽章同意即可。
第三十八條
開學第二週週六分發完畢後,若有下列情形,已選上課程將予以擋修:
一、 因課程時間異動造成衝堂者,衝堂之課程一律擋修。
二、 不具教育學程修讀資格者修習限教育學程之課程。
三、 教師以書面要求擋修(限教師已於臺大課程網該課程備註欄註明,而學生不符該規
定者)。
四、 逾規定期限未完成繳費註冊程序者(包含已請准延緩註冊但逾延緩期限仍未繳費者
明訂教師若已於課程網該課程備註欄註明課程要求,而有學生不符規定者,得由
教師送名單給教務單位予以擋修,以免學生遲遲不上網退選而佔用他人名額,損及其他學
生選課權益。
第三十九條
人工加簽之特殊規定:
一、 禁止加簽與已選上課程衝堂,或課號相同者。
二、 學生有下列特殊情況者,得於開學第三週上網下載「特殊情況加簽單」辦理人工加
簽:
(一) 為應屆畢業生,本學期若不修該課,則本學年度無法畢業。
(二) 本學期選課學分不足,未達修課學分下限規定,擬補足學分以免遭休、
退學處分。
(三) 已修畢體育一至四必修課,擬修習體育一至四當作體育五至八選修課。
(四) 專題研究、專題討論之類課程,本學期擬修習二門課號相同但內容不同
者。
原第三週開放下載之「教師同意加簽單」改名為「特殊情況加簽單」,由教務
單位對申請資格嚴格把關,以免第三週加簽情況浮濫。
三、 前項加簽單須經授課教師及學生就讀系所主管簽章同意。
週一至週四課程至遲須於開學第三週週五下午五時前;週五課程至遲須於開學
第四週週一下午五時前簽章完畢並送達教務單位,逾時不予受理。
原加簽單須經開課單位主管簽章,改為學生就讀系所主管簽章同意。
四、 第二、三類加選方式之課程,因退選截止日有人退選,授課教師擬補足修課人數
以免教學助理名額遭刪減,得於開學第三週由教師上網下載「補足修課人數加簽
單」,經擬選課學生簽名後,送交教務單位登錄。加簽後之修課總人數,不得超
過該課程上課教室容量之一成。
為解決少數課程因退選截止日突然有多人退選以致教學助理名額遭刪減,開學第
三週保留此種情況之人工加簽有其必要,但因近兩年來引用此一理由而於開學第
三週辦理加簽者有增無減,為避免日趨浮濫,改由教師上網下載「補足修課人數
加簽單」(由系統管控退選截止日確有退選者始得列印該單,且加簽後之修課總
人數不得超過上課教室容量之一成),經擬選課學生簽名後送交教務單位登錄。
第 四十 條
學生未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加退選手續者,
其自行加選科目、成績、學分概
不予承認,其自行退選科目,成績概以X(或百分制零分)計算。
將學則第15條第3項重要規定納入本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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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已開放全校師生回覆意見,同學們可以看看後將意見回給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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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教師、職員與學生,終究都是台灣大學的一
█ ██████ █◣█ █ █ █ 個過客。然而,惟有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
█ ◥████◤ ███ █ █ █ 表達、對話、共識、然後合作--我們終將推
█ ◥██◤ █◥█ █ █ █ 動改變的巨輪,讓這塊我們心愛的地方可以
███ ◥◤ █ █ █ ◥█◤ 越來越好,並引以為傲。 ψwearyto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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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6.210
1F:推 Ertkkpoo:想請問,如果有些系必修初選時未限定本系生,那麼雙輔 04/27 00:35
2F:→ Ertkkpoo:的同學有無較高的機率可以優先選上呢? 謝謝 04/27 00:35
3F:推 ld29:第39條最後一行應該是超過逾一成? 04/27 01:01
4F:推 michael0728n:好像把教授的權利都拿走了@@" 04/27 09:40
5F:→ michael0728n:是說一二類上限變成不能自訂而是看教室容量嗎@@" 04/27 09:40
6F:→ michael0728n:還有第三周加簽單就算教授想簽也不能超過容量*1.1 04/27 09:41
7F:→ michael0728n:教授覺得可以管人家這麼多= = 04/27 09:41
8F:推 peter0902:所以沒有39-2那四項理由之一 就算教授願意也不能加簽嗎? 04/27 13:06
※ springroll:轉錄至看板 KS96-312 04/29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