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arytolove (夺真书生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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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大事] 『选课制度改变方案』问卷已开放填写
时间Wed Apr 27 00:11:58 2011
http://ann.cc.ntu.edu.tw/asp/ShowContent.asp?num=24097#bpos
相关资讯与福利部之讨论已置於置底文
下学期选课法规修改:
http://reg.aca.ntu.edu.tw/reg2007/selcou/sel-sugform.doc
学校已开放全校师生回覆意见,同学们可以看看後将意见回给学校
http://reg227.aca.ntu.edu.tw/cousug <==填问卷
(在本文推文也可以啦,我可以帮忙转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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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仅列出公告内档案里的修改规定 白字为新法规,
亮字为修改重点
黄字为修改内容与理由
第 二 条
选课作业依当学期本校行事历规定之日期办理,包括「初选」与「加退选」
。初选系於暑假、寒假期间办理,加退选系於开学後办理,皆以网路方式实施。
经统计以往初选第二阶段所占选课比例大约仅为5%,故将原初选一二阶段时间合
并连续,不再拆开分为两阶段办理。
第二十二条
每学年第一学期,下列课程采单科多志愿之方式登记:
一、 国文:可登记至少八个,至多二十个志愿。
二、 外(英)文领域课程:可登记至多二十个志愿。
三、 微积分:一年级学生应登记至少二个志愿。但有指定修习班次之各学系学生,
可仅登记该指定班次。
前项课程以外之其他科目,
至多可登记九十九个科目班次,学生应自行设定其
「冲堂或相同课程志愿序」。
其他科目登记之上限,由30个科目班次提高为99个科目班次。
第二十四条
初选之分发方式如下:
三、其他科目(国文、外(英)文领或、微积分以外科目):
先进行一般通识课程(非专业课程充抵者)之分发,再分发其余科目。
原体育课为独立填写志愿且最後处理其分发,今依学生会之建议,改为与国文、外(英)文
领或、微积分以外之其他科目一并处理。当体育课与其他科目冲堂时,依学生自行设定之
「冲堂或相同课程志愿序」分发。
第二十九条
初选分发作业结束後,进行下列挡修处理:
一、 先修科目成绩未到者,视同先修科目成绩为X(或百分制零分),若不符先修科限
制条件则予以挡修。
二、 重复修习已修读及格课号相同之科目(各级论文、专题讨论、专题研究,及各系所
已事先向教务处报备之课程除外),初选一律挡修,开学後始得加选。
每学年第二学期(寒假期间),依前项第一款规定挡修者,若其先修科目成绩於开学前送
达教务单位且符合先修科目限制条件,即解除该挡修。
寒假期间初选分发作业结束时,往往有许多成绩仍未送达教务单位,故於开学前再检查一
次,解除不需挡修者。
第三十一条
开学後加退选之办理时程如下:
一、 开学第一、二周办理网路加退选,依各学期教务处公告之时程办理。
二、 开学第二周最後一次分发完毕後,依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挡修处理。
三、 开学第三周:
(一)不开放网路加选。但符合本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之特殊情况者,得上
网下载「特殊情况加签单」办理人工加签。
(二)仅首日(周日上午九时至周一上午八时)开放网路退选。除以下特殊情况外,逾期
不得再办理退选。
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归责於学生之特殊情况,导致学生无法於网路退选截止之前上
网退选者,得填写「学生报告书」并检附相关证明,经授课教师、学生就读系所主管签注
意见,并於周五之前送交教务单位。教务单位查证属实并经教务长核准者,始得办理人工
退选。
一、原第三周始可用人工加签先修科目不符规定之课程,改为开学二周内即可经由教师
及开课单位同意後,教务单位即予以解除线上挡修。
二、增加第一、二类课程之加选人数上限,用教室容量来管控之机制。第三类课程之修
课人数上限因已於建置课程时加以管控,故此处不再限制。
三、明订无法配合教师规定要求者,不得加选或登记该课,已选上但教师不同意其修课
者应於退选期限内自行退选,以避免学生明知不符规定仍占用名额,损及其他学生
选课权益。
第三十三条
修课学分上限:同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学士班学生有非常特殊之情况,拟超修高於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之学分上限者,
得填妥
「超修学分申请书」,经导师、系主任签注意见後,至迟於开学第二周周五之前送交所属
教务单位。经教务长核准超修者,始可上网加选或登记至核准之修课总学分数。
特殊情况超修学分之申请,增加须经导师评估辅导之程序。
第三十五条
学士班学生选课结果学分总数低於前条规定者,依学则第四十二、四十八条
规定应令休、退学。经核准减修学分者,不在此限。
学生申请减修,应填具「减修学分申请书」,经导师及系主任签章同意,於开学三周内送
交所属教务单位。减修後,至少仍应修习一科目。
应届毕业生修习不足九学分即可符合毕业资格者,其减修学分申请书免经导师签章。
减修学分之申请,除应届毕业生修习不足9学分即可毕业者外,增加导师评估辅导之程序
,再经系主任签章同意即可。
第三十八条
开学第二周周六分发完毕後,若有下列情形,已选上课程将予以挡修:
一、 因课程时间异动造成冲堂者,冲堂之课程一律挡修。
二、 不具教育学程修读资格者修习限教育学程之课程。
三、 教师以书面要求挡修(限教师已於台大课程网该课程备注栏注明,而学生不符该规
定者)。
四、 逾规定期限未完成缴费注册程序者(包含已请准延缓注册但逾延缓期限仍未缴费者
明订教师若已於课程网该课程备注栏注明课程要求,而有学生不符规定者,得由
教师送名单给教务单位予以挡修,以免学生迟迟不上网退选而占用他人名额,损及其他学
生选课权益。
第三十九条
人工加签之特殊规定:
一、 禁止加签与已选上课程冲堂,或课号相同者。
二、 学生有下列特殊情况者,得於开学第三周上网下载「特殊情况加签单」办理人工加
签:
(一) 为应届毕业生,本学期若不修该课,则本学年度无法毕业。
(二) 本学期选课学分不足,未达修课学分下限规定,拟补足学分以免遭休、
退学处分。
(三) 已修毕体育一至四必修课,拟修习体育一至四当作体育五至八选修课。
(四) 专题研究、专题讨论之类课程,本学期拟修习二门课号相同但内容不同
者。
原第三周开放下载之「教师同意加签单」改名为「特殊情况加签单」,由教务
单位对申请资格严格把关,以免第三周加签情况浮滥。
三、 前项加签单须经授课教师及学生就读系所主管签章同意。
周一至周四课程至迟须於开学第三周周五下午五时前;周五课程至迟须於开学
第四周周一下午五时前签章完毕并送达教务单位,逾时不予受理。
原加签单须经开课单位主管签章,改为学生就读系所主管签章同意。
四、 第二、三类加选方式之课程,因退选截止日有人退选,授课教师拟补足修课人数
以免教学助理名额遭删减,得於开学第三周由教师上网下载「补足修课人数加签
单」,经拟选课学生签名後,送交教务单位登录。加签後之修课总人数,不得超
过该课程上课教室容量之一成。
为解决少数课程因退选截止日突然有多人退选以致教学助理名额遭删减,开学第
三周保留此种情况之人工加签有其必要,但因近两年来引用此一理由而於开学第
三周办理加签者有增无减,为避免日趋浮滥,改由教师上网下载「补足修课人数
加签单」(由系统管控退选截止日确有退选者始得列印该单,且加签後之修课总
人数不得超过上课教室容量之一成),经拟选课学生签名後送交教务单位登录。
第 四十 条
学生未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加退选手续者,
其自行加选科目、成绩、学分概
不予承认,其自行退选科目,成绩概以X(或百分制零分)计算。
将学则第15条第3项重要规定纳入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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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已开放全校师生回覆意见,同学们可以看看後将意见回给学校
http://reg227.aca.ntu.edu.tw/cousug <==填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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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26.210
1F:推 Ertkkpoo:想请问,如果有些系必修初选时未限定本系生,那麽双辅 04/27 00:35
2F:→ Ertkkpoo:的同学有无较高的机率可以优先选上呢? 谢谢 04/27 00:35
3F:推 ld29:第39条最後一行应该是超过逾一成? 04/27 01:01
4F:推 michael0728n:好像把教授的权利都拿走了@@" 04/27 09:40
5F:→ michael0728n:是说一二类上限变成不能自订而是看教室容量吗@@" 04/27 09:40
6F:→ michael0728n:还有第三周加签单就算教授想签也不能超过容量*1.1 04/27 09:41
7F:→ michael0728n:教授觉得可以管人家这麽多= = 04/27 09:41
8F:推 peter0902:所以没有39-2那四项理由之一 就算教授愿意也不能加签吗? 04/27 13:06
※ springroll:转录至看板 KS96-312 04/29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