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arytolove (奪真書生A.W.)
站內NTU
標題[公告] poe 髒話罵人 水桶一週 peoplemeat 公佈個資 原推文刪除
時間Fri Jan 15 20:26:45 2010
經板友檢舉
#1BJ-5GFl (NTU)
1F:噓 poe:差點撞到人,還大聲嚷嚷「幹!又沒真的撞到!走路小心點!」01/15 15:16
2F:噓 poe:納稅人繳稅補貼這些眼中只有自己看不見別人的廢渣,真可悲。01/15 15:19
〔二級規定〕
(4) 禁止人身攻擊、侮辱性語彙、髒話罵人。
違反上列第1項、第2項、第3項、第4項及第5項者,給予水桶一週處分。
另外
#1BJrdFXt (NTU)
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四條 當事人要求刪除
〔另外規定〕
(1) 板規未盡事宜,以Ptt站規、台灣大學校規及中華民國法律為依據。
poe水桶一週,期滿請來信板主水桶 peoplemeat請注意發言。
其它檢舉文章,板主會陸續討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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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21
請各位板友參考
然後,公告也宣導過幾次了,
請盡量避免侮辱個人之言語,這是真的會上法庭的
對可受公評之事當然可發表意見,但一旦文推下去,呈堂證供明確
到時候就變成原告到底想和解,還是想讓被告留下永遠的案底
板主並不是想拿法律來嚇人,或者拿法庭來嚇人,嚇大家對板主或NTU板也沒好處
只是各位板友可以想想,以後找工作or申請國外研究所時,因為之前被告然後輸了
在是否犯罪那格上打勾"是",然後寫上"公然侮辱"或"妨礙名譽",是怎樣的情況
不要因為一時想比別的推文罵的更兇,覺得罵得越難聽自己越帥
然後之後每一份履歷與申請表都是直接被丟進碎紙機...
下次推文或噓文完要按下y時,請再仔細想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6.232.31
※ 編輯: wearytolove 來自: 114.136.232.31 (01/15 20:27)
4F:推 doodoohow:戰久就會學乖了 兒孫自有兒孫福(  ̄ c ̄)y▂ξ 01/15 20:29
5F:→ wearytolove:假如NTU板出了一群留案底的台大生就一點也不福了啊... 01/15 20:30
6F:→ doodoohow:有道理 但戰到被迫人身攻擊有點弱 01/15 20:31
7F:→ mammamia310:poe那樣子推文算是對誰人身攻擊阿@"@?? 還以為是舉例~ 01/15 20:31
8F:推 dn890221:應該是第二行吧? 01/15 20:33
9F:推 ym920823:樓上~版主應該是說推文第二句吧~ 01/15 20:33
10F:→ Mib1973:算社會之福啊 (  ̄▽ ̄)Ψ 01/15 20:35
11F:噓 f0960031:為納稅人發聲,擦擦口紅親一個 01/15 20:37
12F:→ mammamia310:喔喔 我還以為是原po自己拉椅子坐下:p 大概了解QQ 01/15 20:37
13F:噓 peoplemeat:純噓某人都X9了還怕出名 01/15 20:44
14F:推 dn890221:尬嘛不用本尊噓? 01/15 20:59
15F:推 ju13606:不懂耶 開分身有錯嗎 01/15 23:54
16F:推 heisego:我怎麼覺得如果沒人對號入座的話,根本不生人身攻擊的問題 01/16 00:06
17F:→ heisego:,自己要對號入座被罵然後說別人人身攻擊,是心裡有鬼嗎? 01/16 00:07
18F:推 someoneelse:唉...何必這樣呢 01/16 00:09
19F:推 doodoohow:回hei就算不針對任何人也是攻擊性詞彙吧 01/16 00:24
20F:→ doodoohow:在公開場合使用攻擊性詞彙事件本身就可以被質疑了 01/16 00:24
21F:推 heisego:如果是這個觀點來解釋的話,我覺得可接受。 01/16 00:27
22F:推 heisego:但是,我好奇的是,NTU版規對人身攻擊的標準究竟是針對「 01/16 00:30
23F:→ heisego:具體個別」的人身攻擊予以禁止,還是對「抽象普遍」的攻擊 01/16 00:31
24F:→ heisego:性詞彙予以禁止。這區分似乎版規並未解釋地很清楚。 01/16 00:32
25F:推 heisego:以下我的推文可能有觸犯版規之嫌,但我要先陳明我只是在舉 01/16 00:35
26F:→ heisego:例。比方說,我現在隨便推了一句「作壞事又不敢承認的人是 01/16 00:36
27F:→ heisego:王八蛋、小孬孬。」那這樣的言論算是一種人身攻擊而應水桶 01/16 00:37
28F:→ heisego:處理嗎? 因為這種言論並沒有具體指涉任何人,所以只要不 01/16 00:38
29F:→ heisego:是擁有「做壞事又不敢承認」特徵的人,就不會被罵到。那如 01/16 00:38
30F:→ heisego:果這種言論也予以水桶處理的話,我會質疑其正當性,因為充 01/16 00:39
31F:→ heisego:其量這種言論只是一種情緒發洩,或者是很抽象的評價而已。 01/16 00:40
32F:推 heisego:如果NTU真的是在嚴格禁止任何的攻擊性言詞彙的話,那麼雖 01/16 00:44
33F:→ heisego:然我上面推文並無想觸犯版規的動機,但是依照這套標準來嚴 01/16 00:44
34F:→ heisego:格執行,那版主應該要浸我水桶,因為不談任何動機,我確實 01/16 00:45
35F:→ heisego:在形式上已然觸犯版規。 01/16 00:47
36F:推 heisego:再解釋一下,我並不鼓勵他人玩文字遊戲,運弄影射的方式來 01/16 00:54
37F:→ heisego:詆毀對方。只是影射性言論往往是最容易發生的爭議的情形, 01/16 00:55
38F:→ heisego:所以我希望版主能對這種情形的處理方式做出更細膩的說明, 01/16 00:56
39F:→ heisego:以避免有的人其實言論無心傷人卻被水桶的處境。 01/16 00:57
40F:噓 evomichael:純噓樓上!請先看看被桶的那篇文再下定論好嗎!? 01/16 01:13
41F:→ evomichael:根本就很明顯是針對原po的! 01/16 01:13
42F:推 heisego:那樓上你有真的理解我推文的意思嗎?我現在問的重點不是在 01/16 01:18
43F:→ heisego:poe他自己到底有沒有在針對原PO,我只是想知道版主的標準 01/16 01:18
44F:→ heisego:到底是怎麼樣,希望版主能解釋得更詳細以避免某些人無意傷 01/16 01:20
45F:推 evomichael:我認為某些激進的字眼本來就不該出現! 01/16 01:20
46F:→ heisego:人卻被水桶的情況。我知道影射性言論必須視當時言談的脈絡 01/16 01:21
47F:→ heisego:來做個案判斷,但是我看了推文卻產生跟三樓一樣的想法,表 01/16 01:22
48F:→ heisego:示不只我一個人將poe的言論解讀成只是舉例的情況。但我其 01/16 01:23
49F:→ heisego:實自己也不是很有把握說到底它有沒有攻擊意味,所以我才會 01/16 01:24
50F:→ heisego:問上面的問題。我根本就沒有對他的言論下什麼定論,試問你 01/16 01:24
51F:→ heisego:如何認為我心中已有定見? 01/16 01:25
52F:推 heisego:更正,我說的是四樓m大的言論 01/16 01:30
53F:推 mammamia310:推hei大大 講出我心聲^^ 不過我就懶的打這麼長了QQ 01/16 01:43
54F:推 mammamia310:影射就影射 如果根本沒那回事 哪來的人身攻擊、污辱 01/16 01:46
55F:→ evomichael:那請問一下我可以說"我認為會認為心理會這麼想的根本 01/16 01:51
56F:→ evomichael:就是個XX"(XX=不雅用語),我也沒有指名道姓!有沒有 01/16 01:52
57F:→ evomichael:在想的確只有你自己知道!但我想從文字中應該就可以判斷 01/16 01:52
58F:推 evomichael:還有一個例子,如果我現在說"我才懶得跟XX(XX同上)鬥嘴 01/16 01:55
59F:→ evomichael:那我也沒有指說誰阿!但你認為判斷不出來我指誰嗎!? 01/16 01:56
60F:推 mammamia310:你慢慢判斷阿 如果XX不是髒話大概也不會被水桶~_~" 01/16 02:05
61F:推 evomichael:沒關係啦!要檢舉大家都來啦!反正不違反板規沒在怕的 01/16 02:07
62F:→ evomichael:那些無聊很"不小心"就情緒失控的人就只好請他們到水桶 01/16 02:08
63F:推 mammamia310:上面那行的推論邏輯是啥 恕我不懂 晚安了 01/16 02:08
64F:→ evomichael:裡面自己去失控啦!才懶得在那種人身上浪費我的時間! 01/16 02:09
65F:→ evomichael:晚安!恕我不爽要開始一篇一篇檢舉了!違反的全部桶光光 01/16 02:09
66F:推 heisego:ev你說的沒錯,有些是可以判斷的,所以我上面就已經先講了 01/16 14:31
67F:→ heisego:某些話是要放在言談脈絡中來判斷。但是,有些語句即使放在 01/16 14:32
68F:→ heisego:脈絡中也無法判斷,因為總是會有些解讀上的灰色地帶,這些 01/16 14:33
69F:→ heisego:想法我已經在上面提及,這邊便不再贅述。 01/16 14:34
70F:→ heisego:而我會希望版主闡明其執法標準的用意在於,版主是最後的決 01/16 14:34
71F:→ heisego:斷者,只有版主才有權利水桶,所以有沒有人身攻擊是版主說 01/16 14:36
72F:→ heisego:了算,而不是一旦有人檢舉版主就得去水桶,否則版主就僅是 01/16 14:36
73F:→ heisego:代為水桶者,而不是判斷是否應予水桶者。也正因為版主肩負 01/16 14:37
74F:→ heisego:一個判斷的角色,他同時是立法者又是裁決者,所以應該要將 01/16 14:38
75F:→ heisego:執法標準說得清楚,否則若有人心理認識到的版規跟版主認識 01/16 14:38
76F:→ heisego:的版規不同,而莫名奇妙被浸水桶,這實在不甚合理。 01/16 14:39
77F:→ heisego:不然我們來做個實驗,ev你來檢舉我在這篇已經使用攻擊性詞 01/16 14:41
78F:→ heisego:彙,而我確實沒有辱罵任何一個特定人,既然你認為違反者就 01/16 14:42
79F:→ heisego:應該桶光光,那麼你應該來檢舉我。我們來看看板主到底是扮 01/16 14:42
80F:→ heisego:演什麼樣的角色:到底是只是代為執行水桶,還是同時也必須 01/16 14:43
81F:→ heisego:判斷是否應水桶? 我被水桶無妨,大不了就是少推幾句話, 01/16 14:45
82F:→ heisego:但是比起被水桶,我更想看看到底版主是怎麼想的。 01/16 14:45
83F:→ wsan:以兩段推文來看,不認為 poe 有對特定人稱做出人身攻擊!! 01/16 15:34
84F:推 someoneelse:從法律上來看..應該是可得推知之人 01/16 22:07
85F:推 mammamia310:樓上用甚麼法律看 怎麼推知的= = ? 我們是看不出啦! 01/16 23:19
86F:推 heisego:我學過刑分,但我還是不知道這要怎麼推定。 01/16 23:57
87F:→ wearytolove:消極面來說,"自由心證" "法官不語" 01/17 00:05
88F:→ wearytolove:積極面來說,這樣的法條實在空間有點大,現在的確是有人 01/17 00:06
89F:→ wearytolove:檢舉我們再討論再做判決,希望之後修法時板友們可把修 01/17 00:06
90F:→ wearytolove:法意見提出讓我們可以把法規修的更確實 01/17 00:07
91F:→ wearytolove:意見我們都有看到,法律解釋本身與時俱進,也很感謝板友 01/17 00:07
92F:→ wearytolove:們對我們幾個新板主的指導,希望我們日後會越判越好 01/17 00:08
93F:推 heisego:感謝版主說明。或許有時間我會將我自己的構想具體寫出來。 01/17 01:37
94F:→ wearytolove:謝謝樓上! 01/17 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