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glet (Minglet)
看板NTU
標題[校園] 現在我一步都不跑了
時間Sun Jan 27 13:50:10 2008
有關很多師生關心的永久綠地上開闢道路一案,總務處以罐頭答案統一回答。
針對總務處的回答,我們還有以下疑問,敬請總務處惠予解惑。為求完整,總
務處的回覆將全文保留。本文以對話的方式呈現。
總務處說:未來社會科學院與法律學院回歸後,該區將會有近一萬人的活動強
度,對於全校三萬名師生的影響為何,這是學校必須要去考量的,也必須從交
通(腳踏車、車行及人行)、環境景觀、防災、安全、設施與設備維護、學生
活動及與台北市的影響等面向去考量,取得平衡讓學校可以正常運作,而非針
對單一議題與單一對象考量。
回應:贊成,這的確是重大公共議題。應該大家充分溝通後,彼此妥協,再行
定案。
總務處說:關於道路的設置與綠地保留之問題,總務處秉持一貫立場,並非要
設置永久道路,而是要看辛亥門至長興街是否打通,或視社科學院與法律學院
回歸後狀況而定回復綠地時程,試想一個人血路如果不通,怎能不生病;同樣
地,學校動線也是一樣,學校有服務車輛需求,上下課大量腳踏車通行需求,
設施維護需求,電機資工應該也有設備設置或更新需求,若這些需求可以被忽
視,那的確可以不用設臨時道路,但是可能嗎?
回應:贊成,的確不可能。
總務處說:故因此要總務處承諾社科完工後廢除臨時道路,在不確定是否可行
的情況下,是有困難的,這個後果也不是總務處可以承擔的。總務處當然可以
為避免衝突一口答應社科完工就回復綠地,但這是不負責任的作法。
回應:在11/21校園規劃小組會議遵從11/12總務處備忘錄指示,取消社科院原
本的車行地下道設計後,的確有困難,後果也的確無法承擔。但是為什麼總務
處不多留一條血路呢?社科院已經答應,伊東建築師已經設計的車行地下道,
為什麼總務處要反對呢?你們說走不了大車,所以不要車行地下道。這是哪種
道理,車行地下道足以消化復興南路校門進來的小車耶!你們說車行地下道會
減少地下停車場的停車位數量,你們說車行地下道會讓地下停車場的空氣變差。
我們都同意。但是請總務處也聽我們說,永久綠地上的道路會影響社會系、社
工系、資訊系等的教學環境,我們的教室就緊鄰你們想開的道路啊!請問地下
停車場跟綠地加上教學環境在你們心中的天平,孰輕孰重?
總務處說:至於是否另開出入口或從椰林大道進出等其他方案,其實都有考慮
過,而且各有不可抗力的因素,以下也稍做說明:1.另開出入口:工地鄰近市
區道路,可申請臨時出入口,但也只限施工車輛進出;若要申請一般出入口,
依過去交通局的立場是不可能同意的,因為如此會影響市區道路的車輛,區域
所有紅綠燈秒差都需調整。本校歷年工程案件經驗,鄰近道路的館舍若另設出
入口,都市設計審議都不會通過。
回應:我們主張在思亮館以及漁科所間圍牆開個門,也就是小椰林道尾端,當
作施工車輛臨時出入口,我們從來不曾主張那個門當作一般出入口。底下讓我
們個案一個一個來檢討。
(1)社科院工地就在圍牆邊,如同數學天文館一樣,拆段牆工程車就進來了。
與永久綠地上的道路無關。
(2)正在進行的化學二期以及教學大樓,目前走的是
A:復語道(暫時以此名稱稱呼復興南路校門至語文中心這段路。對了,為什
麼不取名呢?是不是早就不打算要那條路了?)-->一小段楓香道(語言中
心正門前的)-->桃花心木道(視聽館、計資中心前的)-->小椰林道-->水
杉道(化工系、原分所間的)-->工地;或者
B:復語道-->楓香道-->水杉道(將經過活動中心後門)-->工地。當社科院工
程啟動,復語道取消後,會走的應該是
C:國發所前-->永久綠地上的臨時道路-->楓香道-->水杉道-->工地。我們建
議的是
D:小椰林道尾端-->小椰林道-->水杉道-->工地。
我們建議的 D 比起目前的 A,少了視聽館以及計資中心的人潮,優劣立見。
我們建議的 D 比起目前的 B 以及總務處想要的 C,雖然多了一段小椰林道,
但是避開了活動中心以及社會社工資工系等等,各有利弊。不過至少小椰林
道比水杉道來得寬。大家評評理吧!
(3)將來會進行的工綜二期(據說是在志鴻館,好像也會用到女八女九),總務處
想要的應該就是 C。我們建議的小椰林道尾端一進來就是女八女九。優劣還
要花功夫討論嗎?
總務處說:2.施工車輛從其他出入口進出:椰林大道是臺大人共同的記憶,對
於外賓或訪客來說,椰林大道是臺大的門面,高聳的椰子樹與平坦的大道也代
表著臺大在學術界的崇高地位,因此當初改善完成後,總務處才禁止在椰林大
道挖埋管線,施工車輛禁止進入(除非必要,也要申請),如果要開放也是可
行,只是椰林大道是柔性路面,經不起重車滾壓,將恢復成以前一樣到處坑坑
洞洞,下雨就一灘一灘積水;舟山路為景觀道路,寬度有限,因此就目前來說
一四四巷與長興街之出入口並不適合施工車輛通行,因此臨時道路不設,可能
會改走獸醫與電機系的道路,反而會更加危險。
回應:贊成。施工車輛不該走椰林大道,不該走舟山路,不該走水杉道。同理,
也不該走將會有一萬人活動強度(根據總務處數據以及專有名詞)的永久綠地上
的臨時道路。另外,請問總務處,你們心目中要送給資訊系、社會社工系為鄰
的是不是一條沒有生命的剛性路面而且夠寬,以便重車可以滾壓的道路?難道
你們忘了「無停車位之6米緊急車行聯絡道,以景觀步道規劃」等字句嗎?
總務處說:其實,大型的施工車輛出入校園主要在開挖期,期間約10天,會嚴
格要求路口安全導護。
回應:對,所以工程車改由小椰林道尾端進出影響是不大的。
總務處說:3.一般車輛禁止入校:如果社科停車場完成,且水杉道至復興南路
大門之間道路打通,取消校內地上車格,全校教職員工生對禁止一般車輛進入
校園有共識,並且不再改建或新建校舍以減少交通量的增加,如此只要處理既
有行人、腳踏車、服務車輛與緊急車輛通行的問題,或許可以考慮取消臨時道
路。但本校師生人數持續成長,且許多教學研究空間不足或老舊亟需更新,可
預期校內仍將陸續進行建築整修、改建、或新建工程,校內交通量仍難調降(
即使一般車輛不能進入校園,仍有行人、腳踏車、服務車輛、工程車輛、緊急
救災救護車輛等需道路通行),故以目前的情形而言,短期內似乎不易做到。
回應:條件一停車場完成,而且條件二道路打通,而且條件三禁止車輛進入校
園有共識,而且條件四不再改建或新建校舍,就「或許」可以考慮取消臨時道
路。 實 在 看 不 下 去。這不就是永久道路了嗎?總務處有這麼充足的理由,
為什麼不直接提校務會議呢?
總務處說:學校的政策是人本交通,逐步進行停車外圍化、地下化,希望盡快
做到除了少數例外(經常性的服務車輛、工程車輛、身障者車輛、臨時性的施
工車輛、救災救護車輛),校園內沒有動力車輛,把校園還給我們師生員工。
那時候所謂道路不再是馬路、車路,而是人的行走與活動場域。
回應:贊成,謝謝。
總務處說:綜觀上述,綠地保留並不是不可行,也不是總務處不願意承諾,而
是時機尚未成熟,保留綠地、維護生態環境,原本就是本校教職員工生責無旁
貸的事,但是因配合社科大樓興建案而取消了既有道路(語言中心前),為了
整體交通動線的考量,不得不尋覓一條替代道路。
回應:我的感覺,小華沒有交功課,小明卻被老師罰跑操場1500。無辜的小明
說,可不可以只跑900,從此他被歸為黑五類。再次請問,所謂的替代道路是
臨時還是永久?
總務處說:況且,可預見的是未來東區將是校園人口密集活動的區域,屆時的
交通問題能不令人憂心而未雨綢繆?就如同舟山路、德田樓、博理館、化學新
館、明達館、法律學院等工程一樣,從規劃到施工完成,皆有令人難以忍受的
困擾,但對於學校來說,這是一定要歷經的陣痛期,師生抱怨一定會有,總務
處也一定會有需改善的地方,但對不同立場的大家來說,卻都有一樣為了讓臺
大變得更好的心,因此對於這樣的問題實在還需要大家的諒解。
回應:再次感謝總務處過去的付出。上述工程真的是陣痛,工程結束就過了。
請問我們將要接受的陣痛是多長的一陣,社科院工程結束可以過嗎?
總務處說:各位的意見校方都相當重視,這幾天校長、總務長、資工系主任也
因應此議題會談交換意見,希望能解決問題,總務長也與學生會會長及多位同
學交換意見。目前結論說明如下:(一)闢設替代道路將考慮教學環境及腳踏
車停車,在15米路幅提供行人、腳踏車與車輛通行,會盡量考慮少設置停車位,
在靠近房屋教室處,不設置路邊停車位;社科院新大樓完工後就不再設置停車
位。(二)15米替代道路將在復興南路大門進來之路打通到水杉道/長興街後
(經國發所與新聞所直走,拆掉單身宿舍等)檢討存廢;如不廢除,須提校務
會議討論。
回應:嚴重抗議,總務處竄改01/14校長、總務長、資工系同仁見面時的結論。
見面後,資訊系郭主任eMail,並經校長回文確認的結論原文如下:(一)永久
綠帶上之臨時道路將在復興南路後門進來之路打通到水杉道/長興街後(經國發
所與新聞所直走,拆掉單身宿舍等),請總務處立即檢討臨時道路存廢,如不
廢除,必須馬上提校務會議討論。(二)永久綠帶之臨時道路將考慮教學環境,
不會侵犯到現行腳踏車停車處,僅就目前草地部分提供腳踏車道與車道,總務
處會盡量考慮臨時道路停車位的不要設置。
兩者差異整理如下:
校長結論一、總務處結論二相異處:
1) 校長結論沒有「15米」,總務處生出來了。
2) 校長結論提到「永久綠帶」,總務處不肯講。
3) 校長結論稱呼為「臨時道路」,總務處不肯講。
4) 校長結論稱呼復興南路「後」門,總務處改稱「大」門。一字之差,還是可
見總務處心機。
5) 校長結論「總務處立即」檢討,總務處的罐頭答案把主詞省掉了,時間副詞
也省了。
6) 校長結論「馬上」提校務會議討論,馬上不見了。
我們期待的落日條款已經退無可退,只剩「立即」「馬上」兩個虛詞,總務處
還不肯讓。
校長結論二、總務處結論一相異處:
1) 校長結論「不會侵犯到現行腳踏車停車處」,總務處的消失了。
2) 校長結論「僅就目前草地部分提供腳踏車道與車道」,總務處的又是15米。
3) 校長結論「盡量考慮臨時道路停車位的不要設置」,總務處只肯「考慮少設
置停車位」。
可憐的小明不能問,可不可以只跑900。
總務處說:最後感謝您的來信,謝謝。總務處 敬覆
回應:謝謝。假如總務處肯好好聽小明說,我們會更感謝。
小明說:現在我一步都不跑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17
1F:推 Colaman:推這一篇 大力推薦 01/27 13:58
2F:→ kissinwang:推~罐頭答案....總務處:罐頭是對的!!!! 01/27 14:07
3F:推 amozartea:總務處真是官腔的可以.... 01/27 14:18
4F:推 babysilkwarm:推 實在不知道總務處的道理在哪.. 01/27 14:20
5F:推 awhat:嘖嘖 01/27 14:34
6F:推 komod:我只能說針針見血啊~ 總務處到底要官僚到什麼時候 = = 01/27 14:53
7F:推 polaristin:看到總務處這樣的回答怎麼可能不生氣 ~"~ 01/27 15:18
8F:推 Kulo:為何一般車輛禁止進入校園?這點真的有共識嗎? 01/27 15:26
9F:→ Kulo:對開車通勤的教授學生來說是非常大的不方便吧 01/27 15:28
10F:推 tsucci:大推,總務處完全在逃避問題跟怕麻煩 01/27 16:06
11F:推 exFREEzy:其實我有張工程路線不知道該不該放 先給大家看看好了… 01/27 17:06
13F:推 bj26bj:機車都可以停在停車場了,憑什麼汽車要進來跟腳踏車行人爭道 01/27 21:22
14F:推 david220:期待總務處的回應 01/28 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