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OLD (沒有暱稱)
看板NTU
標題Re: [敬告] 通知法律系iamxxxxxx 同學
時間Thu Jan 24 00:40:12 2008
我本身也非常不贊成原PO的行為
可是想在這裡提醒大家一下
BBS其實已經被認定是公開的場所
所以大家發言要小心
否則很容易觸法
這樣讓騷.擾.別.人.的人可.以.對.同.學.提.告.反而是大多數人所不樂見的事情
我想大家應該還記得東華大學女生在BBS上面PO出惡房東事蹟後來被告
該女後來自殺
目前法院判決當中
凡是把人比喻為動植物等並有貶損之意都有可能觸犯刑法(EX:豬.狗.草莓族.腦殘...)
請大家用字小心
尤其是面對這樣一個已經在工作又有點錢的人...
很可能不是選擇與大家在BBS上面謾罵
對付大家的手段可能比較殘忍
請大家用字譴辭要小心
※ 引述《prewin8888 (abcdefg)》之銘言:
: 近日本人被該生貼於PTT bbs 台大公眾版
: 內容涵蓋本人之英文名字、私人msn對話,
: 並加以該生個人的判斷、挑釁, 並指稱騷擾
: 已嚴重影響本人的名譽及隱私.
: 本人近日將提出告訴,並已告知該系院長(主任),
: 要求該生公開道歉.
: 如再以任何網路媒體, 任何形式,公開或私下,
: 對此篇公告及再於版上對本人隱私有所侵犯,
: 本人將一併保留法律追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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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89
1F:推 Olowokandi:那位法律系的同學連名字都沒po出來應該沒法律問題吧 01/24 19:08
2F:推 jason7223:應該只要能特定就算~ 01/25 01:21
3F:→ richdiet:被告是一回事 罪名會不會成立又是另一回事 01/25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