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OLD (没有昵称)
看板NTU
标题Re: [敬告] 通知法律系iamxxxxxx 同学
时间Thu Jan 24 00:40:12 2008
我本身也非常不赞成原PO的行为
可是想在这里提醒大家一下
BBS其实已经被认定是公开的场所
所以大家发言要小心
否则很容易触法
这样让骚.扰.别.人.的人可.以.对.同.学.提.告.反而是大多数人所不乐见的事情
我想大家应该还记得东华大学女生在BBS上面PO出恶房东事蹟後来被告
该女後来自杀
目前法院判决当中
凡是把人比喻为动植物等并有贬损之意都有可能触犯刑法(EX:猪.狗.草莓族.脑残...)
请大家用字小心
尤其是面对这样一个已经在工作又有点钱的人...
很可能不是选择与大家在BBS上面谩骂
对付大家的手段可能比较残忍
请大家用字谴辞要小心
※ 引述《prewin8888 (abcdefg)》之铭言:
: 近日本人被该生贴於PTT bbs 台大公众版
: 内容涵盖本人之英文名字、私人msn对话,
: 并加以该生个人的判断、挑衅, 并指称骚扰
: 已严重影响本人的名誉及隐私.
: 本人近日将提出告诉,并已告知该系院长(主任),
: 要求该生公开道歉.
: 如再以任何网路媒体, 任何形式,公开或私下,
: 对此篇公告及再於版上对本人隐私有所侵犯,
: 本人将一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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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5.89
1F:推 Olowokandi:那位法律系的同学连名字都没po出来应该没法律问题吧 01/24 19:08
2F:推 jason7223:应该只要能特定就算~ 01/25 01:21
3F:→ richdiet:被告是一回事 罪名会不会成立又是另一回事 01/25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