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教育改革電子報 RevoLAWtion\● ● ● ● ●/
第五期 2008.01.11 ■X■X■X■X■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學教育改革小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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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期:
考 訓 合 一 !
R1: 關於法教改 R2: 封面故事 R3: 封面故事 R4:弄春池日記 R5:聯絡方式
大家好!今年五月,我們幾位法律系同學共同組成「
法學教育改革小組」,希望在學生
之間推動法學教育議題。我們的工作主要分三個部分:
政策研討、
現狀檢討和
推廣教育。
我們認為,做為一位法律系學生,我們是法學教育的主體。法學教育所培養的人才要能
回應社會需求,對於現行制度的利弊缺失,我們應該有所了解以知其之侷限。做為未來的司
法實務人員,我們在接受教育的過程中,應該培養觀察能力和學習思考,以助於未來的改革
。法學教育制度的爭論,不應該排除現在學生的參與,否則只是脫離現實之學術討論。
我們辦了這個簡單的
BBS電子報,
每周發一期,希望讓沒有接觸過此議題的眾多同學,
也能花個幾分鐘認識一下法學教育所涉的問題。現在法學教育體制下的學習都較為被動,希
望借由訊息流通,讓更多的同學能夠了解和思考法學教育的意涵,能夠知道現在的問題和處
境,或甚至進一步討論和加入。
本電子報預計前幾期從
11月27日剛通過立法院朝野協商的「
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
試條例草案」開始談起,分幾次討論我們認為新制的許多問題,再從這些問題出發,介紹一
些法學教育的基本議題。上一期討論
第二試的科目變革,這一期則探討新的
考訓合一制度,
下一期則將初步介紹
不同國家的法學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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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訓合一
先前通過政黨協商但在立法院會最後關頭被擋下來的國考改革版本,在第三試口試之
後對通過者進行第一階段訓練。此一訓練由法務部辦理,
此時各錄取者間並無區分,統一
訓練。在第一階段訓練之後方依國考成績以及訓練成績填選志願,進行分發。
成為律師的
不再受訓,而分發至司法官的人則要再經過第二階段訓練。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分別委託司法院、法務部辦理,期間為一年。
以往凡是考試錄取之後即可以成為律師或是司法官,在新制度下通過者仍須經過訓練
方可以取得執業資格。此一制度與日本、德國(採實習後考第二階段)等國類似,而且金
融研訓院也在研議金融證照的考訓合一。
有論者認為
經過訓練才能夠對其職業有所了解,若是考後即決定其職業,則往往會在
所得資訊不夠充分的情形下選擇了自己並不適合的職業所以支持考訓合一政策;但相對的,
也有論者(如立法委員李復甸)認為將未來的律師
、檢察官、法官集中在一起訓練,未來
難保會官官相護,互給面子而忽略了對正義的追求,應該要法官歸司法院、檢察官歸法務
部、律師歸由律師公會自治。
針對考訓制度的不同觀點,我們可針對各個階段的訓練進行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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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訓練
若從「增加對職業了解」的角度出發,在考試之後確應進行訓練,方可幫助通過國考
考驗的學子們更加深入地考慮未來發展方向的機會,不會僅憑過往在學校裡所得之印象而
在進入職場以後大失所望、悔不當初。因此,在這一階段的訓練之中,其課程與實習之規
劃也應當以此為出發點,
逐步訓練執業所需技能,並能在訓練之後作出更為適切之判斷。
第二階段訓練
此一階段應為更加深入之訓練,而
由於檢察官與法官在基本職權、所屬單位性質皆大
不相同情況之下,應當有不同取向之訓練。這並不是因為一起訓練所生的感情會造成以後
的感情用事,而是因為職業之訓練本來就應當針對所需要的不同能力技巧進行分別琢磨,
方能日後在職場盡其所能。新草案中將第二階段委由司法院以及法務部辦理,希望能夠確
實
在訓練之中明確明析檢察官與法官之分工,切勿重回過往檢審不分之時代。
法學家龐德曾言:「法律必須恆定,但不能永不進步。」(Law must be stable, yet
it can not stand still.)從今日的草案中我們看到了檢審分立的更進一步構思,但明日
司法界是否能夠在法安定中進步,仍需要我們多加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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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改最前線
1/5法學教育及國家考試改革論壇之發展
在三合一法院確定在立法院被擋下來後,各校法律系所主管組成之「
法學教育及國家考
試改革論壇」在1/5開會時討論學界因應之道。惟多校面臨系所評鑑的壓力,討論多半集中
在評鑑的準備上,所謂「
評鑑夫妻百事哀」。但法案未來在新的會期仍有相當大提出之可能
,而
新的立委將於二月準備就任,政大陳惠馨老師主張應該在這之前能凝聚學界對於法案看
法之基本共識,即
綜合學界對於錄取率的看法。陳老師認為,第一階段之錄取率設為百分之
五十應無問題,至於第二階段之錄取率主張亦設為五十。後會議決議主張:
第一階段錄取率
五十,第二階段錄取率目標是五十,但交由各主管帶回系所此意見,由四十、五十和六十之
三個選項票選。若能超過一半之老師同意,統合之意見即有多數學界老師之肯認,可做為在
立法院談判中之底線。
法學教育改革需要學生的參與!!!
看過我們的電子報後,開始對法學教育的問題產生興趣了嗎?看到法案的一些問題,有
意和我們一起討論更深入討論嗎?看到官方和學界的討論,
應該是讓他們聽見學生意見的時
候了!學生不能也不應該缺席,想要跟我們一起行動嗎?
現在
寄站內信到revoLAWtion,註明"
我想參加寒假之法改小組會議",我們會在下次寒
假開會時通知你,讓我們一起來
關心法改,共同討論,行動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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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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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olawtion 法學教育改革電子報
出版者 法學教育改革小組
台大法律系學會學權部
負責人 時瑋辰 wei101101
本期撰稿 陳家慶
編輯群 時瑋辰 許仁碩 吳允中 陳家慶 蕭淳尹
出刊日期 2008/01/11
R1: 關於法教改 R2: 封面故事 R3: 封面故事 R4:弄春下一期:各國法學教育制度大觀
※ 編輯: constantin 來自: 140.112.211.35 (01/13 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