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改革电子报 RevoLAWtion\● ● ● ● ●/
第五期 2008.01.11 ■X■X■X■X■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法学教育改革小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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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期:
考 训 合 一 !
R1: 关於法教改 R2: 封面故事 R3: 封面故事 R4:弄春池日记 R5:联络方式
大家好!今年五月,我们几位法律系同学共同组成「
法学教育改革小组」,希望在学生
之间推动法学教育议题。我们的工作主要分三个部分:
政策研讨、
现状检讨和
推广教育。
我们认为,做为一位法律系学生,我们是法学教育的主体。法学教育所培养的人才要能
回应社会需求,对於现行制度的利弊缺失,我们应该有所了解以知其之局限。做为未来的司
法实务人员,我们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应该培养观察能力和学习思考,以助於未来的改革
。法学教育制度的争论,不应该排除现在学生的参与,否则只是脱离现实之学术讨论。
我们办了这个简单的
BBS电子报,
每周发一期,希望让没有接触过此议题的众多同学,
也能花个几分钟认识一下法学教育所涉的问题。现在法学教育体制下的学习都较为被动,希
望借由讯息流通,让更多的同学能够了解和思考法学教育的意涵,能够知道现在的问题和处
境,或甚至进一步讨论和加入。
本电子报预计前几期从
11月27日刚通过立法院朝野协商的「
高等考试法官检察官律师考
试条例草案」开始谈起,分几次讨论我们认为新制的许多问题,再从这些问题出发,介绍一
些法学教育的基本议题。上一期讨论
第二试的科目变革,这一期则探讨新的
考训合一制度,
下一期则将初步介绍
不同国家的法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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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训合一
先前通过政党协商但在立法院会最後关头被挡下来的国考改革版本,在第三试口试之
後对通过者进行第一阶段训练。此一训练由法务部办理,
此时各录取者间并无区分,统一
训练。在第一阶段训练之後方依国考成绩以及训练成绩填选志愿,进行分发。
成为律师的
不再受训,而分发至司法官的人则要再经过第二阶段训练。由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
分别委托司法院、法务部办理,期间为一年。
以往凡是考试录取之後即可以成为律师或是司法官,在新制度下通过者仍须经过训练
方可以取得执业资格。此一制度与日本、德国(采实习後考第二阶段)等国类似,而且金
融研训院也在研议金融证照的考训合一。
有论者认为
经过训练才能够对其职业有所了解,若是考後即决定其职业,则往往会在
所得资讯不够充分的情形下选择了自己并不适合的职业所以支持考训合一政策;但相对的,
也有论者(如立法委员李复甸)认为将未来的律师
、检察官、法官集中在一起训练,未来
难保会官官相护,互给面子而忽略了对正义的追求,应该要法官归司法院、检察官归法务
部、律师归由律师公会自治。
针对考训制度的不同观点,我们可针对各个阶段的训练进行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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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训练
若从「增加对职业了解」的角度出发,在考试之後确应进行训练,方可帮助通过国考
考验的学子们更加深入地考虑未来发展方向的机会,不会仅凭过往在学校里所得之印象而
在进入职场以後大失所望、悔不当初。因此,在这一阶段的训练之中,其课程与实习之规
划也应当以此为出发点,
逐步训练执业所需技能,并能在训练之後作出更为适切之判断。
第二阶段训练
此一阶段应为更加深入之训练,而
由於检察官与法官在基本职权、所属单位性质皆大
不相同情况之下,应当有不同取向之训练。这并不是因为一起训练所生的感情会造成以後
的感情用事,而是因为职业之训练本来就应当针对所需要的不同能力技巧进行分别琢磨,
方能日後在职场尽其所能。新草案中将第二阶段委由司法院以及法务部办理,希望能够确
实
在训练之中明确明析检察官与法官之分工,切勿重回过往检审不分之时代。
法学家庞德曾言:「法律必须恒定,但不能永不进步。」(Law must be stable, yet
it can not stand still.)从今日的草案中我们看到了检审分立的更进一步构思,但明日
司法界是否能够在法安定中进步,仍需要我们多加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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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改最前线
1/5法学教育及国家考试改革论坛之发展
在三合一法院确定在立法院被挡下来後,各校法律系所主管组成之「
法学教育及国家考
试改革论坛」在1/5开会时讨论学界因应之道。惟多校面临系所评监的压力,讨论多半集中
在评监的准备上,所谓「
评监夫妻百事哀」。但法案未来在新的会期仍有相当大提出之可能
,而
新的立委将於二月准备就任,政大陈惠馨老师主张应该在这之前能凝聚学界对於法案看
法之基本共识,即
综合学界对於录取率的看法。陈老师认为,第一阶段之录取率设为百分之
五十应无问题,至於第二阶段之录取率主张亦设为五十。後会议决议主张:
第一阶段录取率
五十,第二阶段录取率目标是五十,但交由各主管带回系所此意见,由四十、五十和六十之
三个选项票选。若能超过一半之老师同意,统合之意见即有多数学界老师之肯认,可做为在
立法院谈判中之底线。
法学教育改革需要学生的参与!!!
看过我们的电子报後,开始对法学教育的问题产生兴趣了吗?看到法案的一些问题,有
意和我们一起讨论更深入讨论吗?看到官方和学界的讨论,
应该是让他们听见学生意见的时
候了!学生不能也不应该缺席,想要跟我们一起行动吗?
现在
寄站内信到revoLAWtion,注明"
我想参加寒假之法改小组会议",我们会在下次寒
假开会时通知你,让我们一起来
关心法改,共同讨论,行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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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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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olawtion 法学教育改革电子报
出版者 法学教育改革小组
台大法律系学会学权部
负责人 时玮辰 wei101101
本期撰稿 陈家庆
编辑群 时玮辰 许仁硕 吴允中 陈家庆 萧淳尹
出刊日期 2008/01/11
R1: 关於法教改 R2: 封面故事 R3: 封面故事 R4:弄春下一期:各国法学教育制度大观
※ 编辑: constantin 来自: 140.112.211.35 (01/13 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