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leshelter (蒼白避難所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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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貼 [論壇]莫讓公股淪為政商利益交換工具
時間Thu Aug 7 02:37:47 2003
各方注目之下,中鋼官股盤後拍賣從昨天開始進行三天;在此同時,卻有民眾
投書本報,埋怨「老百姓全沒份」。民眾質疑不是沒有道理。近來全球主要股
市價量俱升,政府順勢全面啟動公股釋出作業,積極安排國內外釋股計畫,包
括已完成的中華電信美國存託憑證(ADR)發行案,及進行中的中鋼公股拍賣,
未來還將出售兆豐金控、華銀、台銀等事業的公股。令人關切的是,這些股票
都賣給了誰?或是準備賣給誰?
以最近引起廣泛討論的第一金控全球存託憑證(GDR)為例,雖是以增資發行的
新股為標的,但在海外釋出後,一樣會有降低公股比率的效果。結果,這項原
本計劃引入國外資金的籌資行動,卻有特定國內財團的海外子公司參與,並因
採折價發行,等於在國外買第一金控股票的價格比在國內買便宜,致引發了第
一金控經營層獨厚特定財團的質疑。持有第一金股票的國內小股東,則因價差
套利造成的股價下跌而蒙受損失。第一金控大股東財政部獲悉後大表不滿,還
大張旗鼓地深入調查,結果卻以查無實據收場。第一金控的經營層是民進黨政
府指派,調查結果不了了之,早在意料之中。
行政院開發基金拍賣經濟部持有的中鋼股權,也存有類似啟人疑竇的情況。由
於中鋼資產雄厚,產業地位顯要,今年又有一天賺一億元的實力,政府在此時
執行以往年度編列的釋股預算,給予各路財團競逐的機會,有關部門甚至一度
以策略性釋股為由,主張洽特定人承受;但在專業人士防止中鋼財團化的堅持
下,才定下公開拍賣及標購數量限制。可是,如此就能阻止中鋼淪為特定財團
的囊中物嗎?中鋼董事長林文淵日前特別強調,已對單一財團持股上限作出限
制,絕不會讓經營權旁落。問題是,人頭戶是台灣特有文化,透過人頭戶以少
數股權掌控公司的例子比比皆是。
如果不健忘的話,經濟部執行的第一波民營化事業中,就有公營事業資產在民
營化後被掏空的血淋淋例子。其手法正是利用政府急欲展現民營化績效的心態
,以洽特定人購買、人頭戶等方式,將看似分散的股東結構,集中於一家財團
之手,進而得以掌控民營化後事業的董事會,再將事業資產一點一滴地移往自
家財團,嚴重損害股東權益。公營事業民營化,結果往往是財團化。或謂,只
要財團認真經營,可以提升股東權益,財團化又有何不可?問題是,財團化若
成為掏空資產的代名詞,又何必要民營化!
現在出現的新現象是,財團化又多了層「綠」化的目的。政府以優惠價格釋出
重要事業公股給特定財團,既可藉此拉攏企業,又可為明年總統大選預備退路
,即使敗選失去政權,仍可透過財團掌握這些重要事業的經營權;而釋股收入
還可為開出更多更大的競選支票背書,正是進可攻、退可守的絕佳雙贏策略。
因而,也為目前政府推動的公股出售計畫,染上濃濃的政商利益交換色彩。
民進黨政府不能埋怨外界過度泛政治化解讀。畢竟,是財政部准許兆豐金控董
事長鄭深池由公股代表轉換為民股身分立下的「鄭深池模式」,讓現在許多由
公股掌控事業的經營權變化,出現可官可民的想像空間;而且公股比率愈低,
可操控空間愈大。因此,釋股中的中鋼會惹來政商利益交換的疑雲,規劃釋出
更多公股的兆豐金控、華銀、台銀、台電、中油等也可能產生相同的疑慮。
政府釋出公股,不只是收回投資事業的資本,讓日漸空虛的國庫得以喘息,也
藉此走向民營化。最重要的是,公營事業是全民資產,民營化須還富於民。因
此,民營化不能唯售股是問,過程必須透明化,使全民得以公平參與,以免淪
為政商利益交換的工具;否則,不僅無法達成民營化目標,更將侵害全民利益。
【2003/08/0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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