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PU5566 (北大56)
看板NTPU_TALK
標題[校園] 100學年度「品德教育」四格漫畫比賽
時間Fri Mar 30 13:14:18 2012
教學卓越計畫4-4
一、活動依據:依據本校教育部教學卓越計畫辦理。
二、活動宗旨:
大學校園負有宣揚品德、發展道德核心價值的社會責任,亦是本校教育願景「追求真理、
服務人群」的總目標,透過漫畫比賽,在設計的過程中,不僅可使學生發揮創意,並且能
深切體認,品德教育之核心價值,進而化為行動,自然流露於生活中。
三、活動時間
徵圖截稿時間:自101年3月12日至101年4月13日中午12時止,送交三峽校區行政大樓2樓生
活輔導組。
公布複選名單:101年4月25日,於學校首頁及生輔組網站上公告。
網路票選時間:自101年4月26日至101年5月7日中午12時止。
得獎公布時間:101年5月10日於學校首頁及生輔組網站上公告。
四、參賽資格
臺北大學全體學生
五、徵文主題
以4格漫畫呈現,不限個人參件數,但每人僅能得獎1件(以最高獎項為準)
六、作品規格
1. 格數:4格漫畫。
2. 主題:與「品德」內涵有關之主題,諸如:尊重生命、孝親尊長、負責盡責、誠實信用
、關懷行善、愛護環境、公平正義、團隊合作等。
3.電腦繪圖投稿者:作品原始製作檔案之格式,為横式A4紙本大小(長29.6cm X 寬21cm
),務必於網站上下載格式,黑白或彩色均可,繪圖順序由上至下、由左至右,並附上轉
檔格式JPG檔,檔案限定在5MB以內(檔名:系級,姓名),另須附上印出A4大小紙本作品。
4.手繪圖投稿者:原始手繪圖稿作品,為橫式A4紙本大小(長29.6cm X 寬21cm)2張,務
必於網站上列印格式,黑白或彩色均可,順序由上至下、由左至右以A4大小畫紙繪製,以
4格漫畫格式呈現。請自行確認原始手稿圖之清晰,並附上轉檔格式JPG檔,檔案限定在
5MB以內(檔名:系級,姓名)以免影響評選結果。
5.參賽者請自備比賽用紙,所有作品需自行保留備份檔案,作品寄出後概不退回。
6.作品正面請勿加註系級及姓名。
七、評選辦法:
1. 初審:確認作品內容是否符合「品德教育」之涵意,以及作品規格、 應檢附報名資料
是否符合參賽規定。通過初審者方可參加複審及網路票選。
2. 複審:由評審委員進行評分。
3. 網路票選:由複審選出最高分數45位作品公布於活動網址,並進行網路票選。
八、評選標準:
創意50 %(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精彩度、趣味度)、主體內容50 %(主題理念契
合性、技巧表現、繪圖技術)兩項占總成績90%、網路票選占總成績10%。
1. 邀請專業學者擔任評審,各項目評分採100分為滿分計算,再分別乘上占成績之比例,
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第2位,各項目分數加總即為複選成績。
2. 網路票選人員:為臺北大學全體師生(惟網路票選參加人員獎得獎名額僅限學生),成績
計算方式為(得票數/總投票數)/10%,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第2位。
十、活動獎項:獎勵金共計19900元
【第1名】1名 3,000元獎勵金及獎狀1張。
【第2名】1名 2,500元獎勵金及獎狀1張。
【第3名】1名 2,000元獎勵金及獎狀1張。
【優勝】10名 每名500元獎勵金及獎狀1張。
【佳作】20名 每名300元獎勵金及獎狀1張。
【網路票選參加人員獎】僅限學生7名 每名200元獎勵金。
十一、報名方式:
1.請至本組網站下載報名暨授權同意書(附件1)、作品標示表(附件2),確實填寫完畢
後,連同作品(及光碟)於101年4月13日中午12點前送交生活輔導組,逾期視同放棄。
2.活動聯絡人生輔組組員李麗芳。(02)8674-1111分機66201
十二、活動注意事項與聲明:
1. 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義務。
2. 送件時需繳交報名暨授權同意書(附件1)、作品標示表(附件2),各項資料須確實
填寫完成,始完成報名程序。
3. 比賽作品所有權歸屬原創者,主辦單位對獲選得獎的作品將擁有公開及使用權。主辦
單位可運用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書刊及網路出版
等用途。除此之外,不得另作他用。
4. 若參賽者有使用他人所有之圖案等並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須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
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
5.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競賽,亦未曾以任何形
式公開發表,且無任何抄襲或仿冒情事者並禁止繳交使用侵權之圖檔。
6. 本活動得獎者獲頒獎勵金,依所得稅法規定須扣繳10 %所得稅額,得獎者如為非中華
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扣繳20 %所得稅額。
7. 本次比賽以公開公平為原則,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與評審結果,不得有其
他異議。
8. 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
得獎作品,得追回已頒發之獎項及獎勵金並公告之。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
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有其他異議。
9.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10.凡報名參加比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比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
述之各項規定。
11.所有得獎同學(含參賽者及參加網路投票同學)統一於公開場合頒發獎勵金及獎狀,頒
獎日期另擇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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