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PU5566 (北大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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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校园] 100学年度「品德教育」四格漫画比赛
时间Fri Mar 30 13:14:18 2012
教学卓越计画4-4
一、活动依据:依据本校教育部教学卓越计画办理。
二、活动宗旨:
大学校园负有宣扬品德、发展道德核心价值的社会责任,亦是本校教育愿景「追求真理、
服务人群」的总目标,透过漫画比赛,在设计的过程中,不仅可使学生发挥创意,并且能
深切体认,品德教育之核心价值,进而化为行动,自然流露於生活中。
三、活动时间
徵图截稿时间:自101年3月12日至101年4月13日中午12时止,送交三峡校区行政大楼2楼生
活辅导组。
公布复选名单:101年4月25日,於学校首页及生辅组网站上公告。
网路票选时间:自101年4月26日至101年5月7日中午12时止。
得奖公布时间:101年5月10日於学校首页及生辅组网站上公告。
四、参赛资格
台北大学全体学生
五、徵文主题
以4格漫画呈现,不限个人参件数,但每人仅能得奖1件(以最高奖项为准)
六、作品规格
1. 格数:4格漫画。
2. 主题:与「品德」内涵有关之主题,诸如:尊重生命、孝亲尊长、负责尽责、诚实信用
、关怀行善、爱护环境、公平正义、团队合作等。
3.电脑绘图投稿者:作品原始制作档案之格式,为横式A4纸本大小(长29.6cm X 宽21cm
),务必於网站上下载格式,黑白或彩色均可,绘图顺序由上至下、由左至右,并附上转
档格式JPG档,档案限定在5MB以内(档名:系级,姓名),另须附上印出A4大小纸本作品。
4.手绘图投稿者:原始手绘图稿作品,为横式A4纸本大小(长29.6cm X 宽21cm)2张,务
必於网站上列印格式,黑白或彩色均可,顺序由上至下、由左至右以A4大小画纸绘制,以
4格漫画格式呈现。请自行确认原始手稿图之清晰,并附上转档格式JPG档,档案限定在
5MB以内(档名:系级,姓名)以免影响评选结果。
5.参赛者请自备比赛用纸,所有作品需自行保留备份档案,作品寄出後概不退回。
6.作品正面请勿加注系级及姓名。
七、评选办法:
1. 初审:确认作品内容是否符合「品德教育」之涵意,以及作品规格、 应检附报名资料
是否符合参赛规定。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复审及网路票选。
2. 复审:由评审委员进行评分。
3. 网路票选:由复审选出最高分数45位作品公布於活动网址,并进行网路票选。
八、评选标准:
创意50 %(含诉求手法新颖度、原创性、精彩度、趣味度)、主体内容50 %(主题理念契
合性、技巧表现、绘图技术)两项占总成绩90%、网路票选占总成绩10%。
1. 邀请专业学者担任评审,各项目评分采100分为满分计算,再分别乘上占成绩之比例,
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第2位,各项目分数加总即为复选成绩。
2. 网路票选人员:为台北大学全体师生(惟网路票选参加人员奖得奖名额仅限学生),成绩
计算方式为(得票数/总投票数)/10%,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第2位。
十、活动奖项:奖励金共计19900元
【第1名】1名 3,000元奖励金及奖状1张。
【第2名】1名 2,500元奖励金及奖状1张。
【第3名】1名 2,000元奖励金及奖状1张。
【优胜】10名 每名500元奖励金及奖状1张。
【佳作】20名 每名300元奖励金及奖状1张。
【网路票选参加人员奖】仅限学生7名 每名200元奖励金。
十一、报名方式:
1.请至本组网站下载报名暨授权同意书(附件1)、作品标示表(附件2),确实填写完毕
後,连同作品(及光碟)於101年4月13日中午12点前送交生活辅导组,逾期视同放弃。
2.活动联络人生辅组组员李丽芳。(02)8674-1111分机66201
十二、活动注意事项与声明:
1. 若缴交参赛作品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者,主办单位有权不予收件,亦无退回义务。
2. 送件时需缴交报名暨授权同意书(附件1)、作品标示表(附件2),各项资料须确实
填写完成,始完成报名程序。
3. 比赛作品所有权归属原创者,主办单位对获选得奖的作品将拥有公开及使用权。主办
单位可运用参赛作品之照片及说明文字等相关资料,作为展览、宣传及、书刊及网路出版
等用途。除此之外,不得另作他用。
4. 若参赛者有使用他人所有之图案等并涉及相关着作财产权时,须自行取得着作财产权
授权同意等证明文件。
5. 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自行创作,且未曾参加其他国内外相关竞赛,亦未曾以任何形
式公开发表,且无任何抄袭或仿冒情事者并禁止缴交使用侵权之图档。
6. 本活动得奖者获颁奖励金,依所得税法规定须扣缴10 %所得税额,得奖者如为非中华
民国境内居住之个人,扣缴20 %所得税额。
7. 本次比赛以公开公平为原则,参赛者应尊重评审委员会之决议与评审结果,不得有其
他异议。
8. 主办单位若发现参赛作品有违反本比赛规则所列之规定者,得取消其参赛资格,若为
得奖作品,得追回已颁发之奖项及奖励金并公告之。若造成第三者之权益损失,参赛者应
自负完全法律责任,不得有其他异议。
9. 主办单位保有随时修改及终止本活动之权利。
10.凡报名参加比赛者,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比赛规则中各条款,且愿意完全遵守本规则所
述之各项规定。
11.所有得奖同学(含参赛者及参加网路投票同学)统一於公开场合颁发奖励金及奖状,颁
奖日期另择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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