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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司法院招募98年寒假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在學工讀生
發信站北極星II (Fri Oct 24 09:40:13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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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徵資格:
(一)公私立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於本案實施期間仍具在學學生
資格者。
(二)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且未曾於司法院或法院工讀者,優
先考量進用。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例示如下:
1.生活扶助戶(檢附「政府機關」開立之低收入證明;鄰、里長個
人或其辦公室均非「政府機關」)
2.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受重傷,或罹患重病(檢附醫療機構開立之證
明)
3.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失業(檢附非自願性離職證明)
4.單親扶養家庭(檢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
二、薪資待遇:20400元/月(工讀生勞、健保自負額及勞工退休自提儲
金,由本院自薪資內扣繳;膳食、住宿自理)
三、招募名額:7名。
四、工作內容:主要例示如下:
(一)法學或法規資料之蒐集、彙整等
(二)文書或檔案資料之製作、彙編等
(三)司法活動或會議之策劃、協辦等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97年12月20日止
(以郵戳或快捷、快遞郵件之發件日為憑),逾期不受理。
六、工讀地點:司法院(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
七、工讀時間:98年1月16日至2月15日(寒假期間,1個月)
八、有意應徵者請下載簡章暨報名表。
九、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將填妥之報名表郵遞至「司法院司法行
政廳 收」,信封註明「應徵司法院98年寒假期間工讀生」,郵遞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郵遞區號100)重慶南路1段124號。
十、審查與進用:報名文件經審查後,合則通知進用;不合恕不另行通
知、退件。
相關詢問,請洽02-2361-8577轉分機284 或上網
http://www.judicial.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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