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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司法院招募98年寒假大专院校法律系、所在学工读生
发信站北极星II (Fri Oct 24 09:40:13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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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徵资格:
(一)公私立大专院校法律系、所学生,於本案实施期间仍具在学学生
资格者。
(二)家庭清寒或遭遇变故之学生,且未曾於司法院或法院工读者,优
先考量进用。家庭清寒或遭遇变故,例示如下:
1.生活扶助户(检附「政府机关」开立之低收入证明;邻、里长个
人或其办公室均非「政府机关」)
2.父母或监护人一方受重伤,或罹患重病(检附医疗机构开立之证
明)
3.父母或监护人一方失业(检附非自愿性离职证明)
4.单亲扶养家庭(检附3个月内户籍誊本)
二、薪资待遇:20400元/月(工读生劳、健保自负额及劳工退休自提储
金,由本院自薪资内扣缴;膳食、住宿自理)
三、招募名额:7名。
四、工作内容:主要例示如下:
(一)法学或法规资料之蒐集、汇整等
(二)文书或档案资料之制作、汇编等
(三)司法活动或会议之策划、协办等
五、报名日期:自即日起至97年12月20日止
(以邮戳或快捷、快递邮件之发件日为凭),逾期不受理。
六、工读地点:司法院(台北市重庆南路1段124号)
七、工读时间:98年1月16日至2月15日(寒假期间,1个月)
八、有意应徵者请下载简章暨报名表。
九、报名方式:限通讯报名,请将填妥之报名表邮递至「司法院司法行
政厅 收」,信封注明「应徵司法院98年寒假期间工读生」,邮递
地址:台北市中正区(邮递区号100)重庆南路1段124号。
十、审查与进用:报名文件经审查後,合则通知进用;不合恕不另行通
知、退件。
相关询问,请洽02-2361-8577转分机284 或上网
http://www.judicial.gov.tw/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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