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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訊息]2008兩岸大學生法律研習營
發信站北極星II (Fri May 30 09:30:0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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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活動宗旨:研究、學習、交流、成長
貳、台灣主辦單位:中華青年交流協會
參、大陸主辦單位:雲南大學、雲南省律師協會、雲南省台辦
肆、邀請對象:台灣大學院校法律相關專業大學生及研究生
伍、活動日期:97年8月17日至8月24日,共計8天7夜
陸、活動行程:中國大陸雲南省(請參閱行程表)。
柒、參加對象及人數:共計45名
1、台灣在學法律相關大學生、研究生計20名,老師及工作人員3~5名
2、大陸在學法律相關大學生計15名
3、雲南省法律界人士5名
捌、活動設計:
活動內容設計緊扣研習營主題,規劃著重法學理論與實務經驗的結合,邀請大陸法學專家
學者及法律工作者現身說法,透過拜會、座談、案例討論與分析,訓練同學更嚴謹的邏輯
推理能力,不僅親身操作與練習,也讓同學瞭解,必須將法律專業融合人文素養的關懷,
才能堅持公平正義的核心價值,造福世人。寓學習於生活中,經由參觀、旅行,考察大陸
民主法治社會化的程度。
內容包涵:專題研討、實務觀摩、參觀交流、交誼之旅
玖、報名費用:
1. 每位新台幣NT18,020$元整(包括團體往返機票、活動註冊費、保險等費用,在大陸
之食宿交通等費用由主辦單位負擔)。
2. 護照、台胞簽證費另計(新辦護照1300元、新辦台胞證1600元、台胞證加簽550元)。
3. 請匯入郵局劃撥帳戶18886613 戶名:中華青年交流協會
壹拾、 報名方式:
報名截止日期:97年6月30日(額滿為止)
報名參加此活動請上本會官網線上報名www.cyio.org.tw
另報名費繳款收據請傳真至本會(Fax:02-22363194)
壹拾壹、其他:
1.所有學員必須參加本會所舉辦之行前講習;
2.行程若遇特殊狀況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之因素,行程安排以當地為主;
3.若已報名,因故無法參加,本會將視情況酌收部分手續費;
4.活動承辦人:鄭婷文、董嘉惠小姐,
電話:(02)2236-0411;傳真:(02)2236-3194
網址:www.cyio.org.tw 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壹拾貳、活動暫訂行程表
http://www.cyio.org.tw/ezfiles/cyio/img/img/73967/126612895.doc
壹拾參、報名表
http://www.cyio.org.tw/front/bin/form.phtml?Nbr=8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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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北極星II bbs.ntp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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