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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讯息]2008两岸大学生法律研习营
发信站北极星II (Fri May 30 09:30:0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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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活动宗旨:研究、学习、交流、成长
贰、台湾主办单位:中华青年交流协会
参、大陆主办单位:云南大学、云南省律师协会、云南省台办
肆、邀请对象:台湾大学院校法律相关专业大学生及研究生
伍、活动日期:97年8月17日至8月24日,共计8天7夜
陆、活动行程:中国大陆云南省(请参阅行程表)。
柒、参加对象及人数:共计45名
1、台湾在学法律相关大学生、研究生计20名,老师及工作人员3~5名
2、大陆在学法律相关大学生计15名
3、云南省法律界人士5名
捌、活动设计:
活动内容设计紧扣研习营主题,规划着重法学理论与实务经验的结合,邀请大陆法学专家
学者及法律工作者现身说法,透过拜会、座谈、案例讨论与分析,训练同学更严谨的逻辑
推理能力,不仅亲身操作与练习,也让同学了解,必须将法律专业融合人文素养的关怀,
才能坚持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造福世人。寓学习於生活中,经由参观、旅行,考察大陆
民主法治社会化的程度。
内容包涵:专题研讨、实务观摩、参观交流、交谊之旅
玖、报名费用:
1. 每位新台币NT18,020$元整(包括团体往返机票、活动注册费、保险等费用,在大陆
之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主办单位负担)。
2. 护照、台胞签证费另计(新办护照1300元、新办台胞证1600元、台胞证加签550元)。
3. 请汇入邮局划拨帐户18886613 户名:中华青年交流协会
壹拾、 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日期:97年6月30日(额满为止)
报名参加此活动请上本会官网线上报名www.cyio.org.tw
另报名费缴款收据请传真至本会(Fax:02-22363194)
壹拾壹、其他:
1.所有学员必须参加本会所举办之行前讲习;
2.行程若遇特殊状况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之因素,行程安排以当地为主;
3.若已报名,因故无法参加,本会将视情况酌收部分手续费;
4.活动承办人:郑婷文、董嘉惠小姐,
电话:(02)2236-0411;传真:(02)2236-3194
网址:www.cyio.org.tw 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壹拾贰、活动暂订行程表
http://www.cyio.org.tw/ezfiles/cyio/img/img/73967/126612895.doc
壹拾参、报名表
http://www.cyio.org.tw/front/bin/form.phtml?Nbr=8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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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台北大学˙北极星II bbs.ntp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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