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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2/25(一)主任與大學部同學座談會紀錄摘要
發信站北極星II (Tue Feb 26 19:27:3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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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一)主任與大學部同學座談會紀錄摘要
一、主任發言:
今天這個活動主要目的就是希望可以和各位同學做溝通,同學 們任何方面的
問題都可以提出。
二、系務報告:
目前的法律學系係因應前年開始的教育改革﹙會設立法律專業研究所,需法專
所畢業方可參加律師考試,該計畫目前已暫緩﹚而合併的。
三、主任時間;
各位同學有任何意見也可在每週三下午2:00 ~ 5:00至合江校區的莊敬5樓主
任研究室找主任聊聊,對系務或任何方面有問題均可向主任反應。
四、助教報告:
﹙1﹚簡介本系的法律服務社;97年入學之新生會開始要求修習服務課程。
﹙2﹚預計98年7月本系將遷至三峽,交通方面均無問題。
﹙3﹚請各位同學踴躍參加讀書會,對國家考試、升學考試均有很大的幫助。
五、同學Q&A:
Q1:看學期成績前填的教學意見調查表是否真的有人在意?
A1:同學們要認真回答問卷,因為老師真的會看,不可以因為急著看成績就
胡亂回答。目前的政策是看極端值﹙特好或特壞﹚的老師,但老師均有其專
業,同學也應予尊重,若為合理要求亦應接受,老師若客觀上教學不認真,
主任也會監督。同學可以經由各種管道及時反映,學校係為學生而設,本應
以學生為主,目前本系也已經在處理中。
Q2:針對學生提供意見的管道,系學會並無相關組織而無法反應,希望能多
提供雙向溝通的座談會或增設系務會議的學生代表。
A2:很好的提議,目前正在努力中。其實應朝「只要主席同意學生即可列
席」方向前進,可以修改系務會議辦法。
Q3:法律書籍過於老舊,可否系上自己買書補足圖書館之不足?或建立系的
電腦或期刊?
A3:已向學校薦購法律書籍,預計三~四個月內會改善。學校規定圖書部分
須經學校圖書館採買而非系採買,且系目前空間不足。除非系自己募款買
書,同學的建議我們會列入考量。
Q4:大一的國英文要長途跋涉到三峽或對台北校區保護不同?
A4:是否浪費時間見仁見智,且明年即遷往三峽,因此以後就沒有這樣的情
形了。應好好掌握時間才是正道。﹙從另一方面來看是受到保護的,因為96
年本來已經被教育部要求全院搬遷去三峽,與他系共同協調下才如此設計,
避免在法學大樓未落成前遷去三峽﹚
Q5:期刊室位置偏僻路又難走且不安全,是否可換個地方擺?
A5:期刊室的設置是全校性的而非法律系的,沒有這樣的權力說要放在我們
的地方。
Q6:如果老師不適任教職該如何處理?
A6:需要制度,只是旁聽過幾堂的話可以參考但拘束力不強。可以確實填寫
課堂調查,老師提完成績才看的到且是匿名的,且與教師評鑑有關,所以同
學意見很重要。
Q7:原本三系合・必選修不同,因此建議目前可以多開幾門課讓同學選擇。
A7:會增聘老師以達成學生要求,例如破產法就有兩班。
Q8:有許多同學都有參與交換學生活動的意願,希望學校增開語言課程。
A8:會新聘老師來達成要求,同學亦可多選修學校開設的共同選修語文部分
的課程。
Q9:學校規定室外28度才能開空調,但如此一來大教室(例如105教室)修
課人數一旦過多,教室即容易悶熱,就算室外沒有28度,室內溫度也超過28
度了,上課品質就會受到影響,容易打瞌睡,可否改善?
A9:會盡量向校方反映,但也請同學注重環保、全球暖化的問題。
Q10:法學緒論本系為何沒開?
A10:因為林奇青老師退休,目前主要師資放在對同學更有幫助的科目上,
且也要看老師開課意願。
Q11:選修課程過少,是否可開放政經社互選的選修課程?
A11:已在做跨系、跨院選課的規劃,但專業必修科目仍應重視才是,否則
有本末倒置之虞。
Q12:司法組三年級必修的強執法、破產法課程是否可順應國考的趨勢排除
於必修課程之外?
A12:強執法、破產法的課程將在下個學年﹙適用於97學年度入學的新生﹚
改為相對必修的課程。
Q13民生校區的教室無法容納下某些選課人數過多的學生,或者容易導致過
於悶熱、不通風的情形。
A13:三峽校區已有得以容納兩百人教室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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