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ffer (秋季日劇很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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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評論] 請藍綠對NCC鬆手吧
時間Fri Oct 20 10:37:12 2006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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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藍綠對NCC鬆手吧
行政院院會18日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修正草案,明訂NCC委
員由行政院提請總統任命,推翻現行委員由政黨推薦與政黨推派代表審查的規定。筆者
認為,此條文若獲立院通過,將使現已宛如漸凍人的NCC立即成為陷入昏迷的植物人。
執政黨未記取教訓
由政黨推薦與審查而產生的現任NCC委員,已經大法官會議解釋為違憲而必須在期限
內解職,此舉即宣告泛藍掌控的立法院所決定的NCC委員產生方式,明顯有立法權侵犯行
政權之實。筆者原本還期待這項解釋案可以使朝野回歸正途,戮力思考如何使真正的獨
立機關公正運作,不料執政黨卻沒有記取教訓,硬還是要把獨立機關收為囊中物,不知
這是NCC的悲哀,還是國家的悲哀?
以目前立院態勢來看,藍委應該會全力反對此案,但令筆者擔心的是,若部分有過
度大頭症的藍委心裡盤算,反正2008年以後藍黨即可執政,就讓此條文通過又何妨,因
為屆時NCC還會是藍黨的囊中物,而同意行政院所提的方案,如此就如同拔掉植物人的呼
吸器一般,將成為NCC致命的一擊。
因此面對藍綠各有盤算而互不相讓的僵局,筆者首先衷心建議執政黨應秉持行政與
立法分立的民主政治基礎,回歸大法官解釋文的內涵,即行政院有提名權,立法院有同
意權。如此,如果掌控國會多數的泛藍還是一昧反對,這就不是負責任的反對黨應有的
作為,也應該受到全民的譴責,因為任命權都交到立法院手上了,而且退一步說,泛藍
在立院已是多數,還有什麼反對的立場呢?難道真的要吃相難看的「整碗捧去」嗎?
政黨不應超越全民
其次,如果藍委對執政黨擁有委員提名權還是有所疑慮,建議藍委可將提名權作嚴
謹規範,例如在NCC組織法中明訂行政院應依循普遍原則提名,不得在黨籍、性別、專業
上有所偏失,其次再限制委員黨籍的比例,如同一政黨之委員不得超過四分之一,減低政
黨的不當影響。
最後,請腦袋裡永遠只有黨派利益的政治人物,想想台灣還有許許多多非藍非綠的
個人與團體,他們甚至比任何政黨更關心台灣通訊傳播的發展,而NCC不應是政黨的禁臠
,政黨思維不應超越全民思維,因此委員任命除考量政黨比例外,也籲請提名者與任命
者尊重台灣諸多公民團體的聲音,在政黨的考量外,提名公民團體代表成為NCC委員。
也就是說,行政院應該優先提名關懷通訊產業與傳播媒體發展的公民團體代表,例
如消費者、弱勢、媒體監督、性別、人權等等民間團體,以平衡過度考量政黨比例的提
名偏失,而立法院也應積極任命公民團體代表,使之成為未來NCC諸多敏感議題的折衝要
角。
總而言之,衷心籲請朝野都對NCC鬆手吧!請執政黨善用提名權以廣徵專才,請反對
黨尊重任命權以為國舉才,一起留給NCC有獨立行使職權的空間吧!
作者為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 陳炳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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