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chiadog (家狗)
看板NTNU-MBA99
標題停修期限
時間Fri Nov 12 13:36:27 2010
本校99學年度第1學期停修課程申請時間自99年11月15日(一)起至99年12月2日(四)止
。
申請停修課程辦法和表格,請參考附件電子檔
(
http://www.ntnu.edu.tw/aa/aa2/form/item4_14.doc)
學生申請停修課程,應填妥停修課程申請書,經任課教師及系(所)主管之同意,並將停
修申請書送交教務處辦理。任課教師及各系(所)得自訂停修條件。
停修課程每學期以一科為限,且扣除停修之學分數後,依學則規定總修讀學分數(不包括
體育、軍護教育之學分),學士班學生一至三年級不得少於16學分。
停修課程仍須登記於該學期成績單及歷年成績表,於成績欄註明「停修」。停修課程之學
分數不計入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
請大家務必要把握申請時程(11月15日起至99年12月2日),到時逾時不候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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