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chiadog (家狗)
看板NTNU-MBA99
标题停修期限
时间Fri Nov 12 13:36:27 2010
本校99学年度第1学期停修课程申请时间自99年11月15日(一)起至99年12月2日(四)止
。
申请停修课程办法和表格,请参考附件电子档
(
http://www.ntnu.edu.tw/aa/aa2/form/item4_14.doc)
学生申请停修课程,应填妥停修课程申请书,经任课教师及系(所)主管之同意,并将停
修申请书送交教务处办理。任课教师及各系(所)得自订停修条件。
停修课程每学期以一科为限,且扣除停修之学分数後,依学则规定总修读学分数(不包括
体育、军护教育之学分),学士班学生一至三年级不得少於16学分。
停修课程仍须登记於该学期成绩单及历年成绩表,於成绩栏注明「停修」。停修课程之学
分数不计入该学期修习学分总数。
请大家务必要把握申请时程(11月15日起至99年12月2日),到时逾时不候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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